意外險沒有被保險人本人的簽字,是這份合同有效嗎

2021-05-02 13:14:35 字數 4123 閱讀 3706

1樓: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本人同意,合同是無效的。根據所述其產生的責任由投保人來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四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第三十五條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或者分期支付保險費。

2樓:金果

被保險人未簽字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第十七條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3樓:火白王一

應該是可以全退的,因為保險法要求被保險人應該親筆簽名,而當時業務員是看著投保人替被保險人籤的名,而且也沒有做出勸阻的舉動,業務員代表的是保險公司,他的行為即可以理解為保險公司的行為,即便發生了意外,保險公司依然得進行賠付,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的話,可以到保監局去投訴,要求做筆跡鑑定,證明被保險的簽字是代簽的,而保險公司是負有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保單,全額退保,代簽名是違法行為!

5樓:中國人獸

代簽名的話,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去找公司的,但是就因為這樣,做這份單子的業務員就要被處罰了。

可以全額退款的,不過有的業務員做單子也不是為了一點點利益,如果是你朋友當初強烈要求說:「算了,我簽了麼好了,別人又不知道的。」這樣再去退單子的話,對業務員有點不太好。

如果當初是業務員說:「沒關係,你幫他簽字吧。」

那麼這個業務員就自作自受。

代簽名在保險公司的處罰現在蠻嚴厲了。

6樓:司徒弘

個人意外險.也沒多少錢啊

如樓上所說.這單子的業務員真的該罰

不要只是看種利益.如果真的追究起來.你所造成的結果不是一個對不起.一次罰款就能彌補的.

你讓從業人員在群眾中的形像又差了一些. 為了大家請做好本職工作.

秉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原則。 請好好工作。作個對客戶對自己對工作對行業負責的保險**人員。

我們其實是很神聖的職業 請不要再這樣做下去了。你會害了大家。更傷了客戶。

250定律可不是小事。

沒有本人簽字的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7樓:華律網

合同無效。《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時應當親筆簽字(捺手印)或簽章。

保險人或其中間人代投保人簽字的,除投保人追認外,保險合同不生效。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並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範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8樓:

這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你是指投保時的全部簽字都是代簽的,還是指投保成功後,回執單是別人代簽的?代簽人是誰,代簽的事兒你知道嗎?

9樓:理冰瑩

保險沒有經過沒有本人簽字的合同有用嗎?如果退保的話能全部退出夠買保險的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保險人於投保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保險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最終達成協議的法律行為,叫做保險合同的訂立,一般自被保險人如約繳費起生效。

被保險人不知情也不是本人意願,被人代簽字這樣合同生效嗎

11樓:鄭州萬通汽車學校

你好 如果沒有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保險合同是無效的,保險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保險合同不是本人簽字還有效嗎 5

12樓:歷紫玉

不是本人簽字一般認為是無效的,會追究業務人員責任。

所有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為本人簽名(未成年人除外)

13樓:鑽誠投資擔保****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並不是本人在投保書上簽字,那麼,這份合同視為無效合同,可以去保險公司要求退保。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如果含有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被保險人簽名非本人簽字,合同無效。其他型別合同,不影響合同效力。

14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公司的政策不同,所以規定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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