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離婚多年,因我生大病,兩個孩子歸我,撫養費沒給過,現在孩子生病,她不管,如何起訴他媽媽

2021-05-01 07:24:26 字數 1142 閱讀 5619

1樓:金星百合

你的孩子已經上大學了,按常規推斷應該已滿18週歲。根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父母沒有法定義務再承擔子女的教育費用,所以,我認為應該讓你的小孩發揮一下主動性,一是申請學費減免或助學貸款,第二最好能夠去打打工,情況好的話一個學期也能掙到上千到幾千塊錢。

有不明白的請繼續追問。

2樓:匿名使用者

3樓:黃榮澤

也是你的孩子,養唄。讓孩子知道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