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對呀,離婚對寶寶不好~單親家庭的孩子心理總會有些陰影~但是你又不幸福~很難兩全啊~
2樓:原來·塔
視而不見,當做同租一室的人即可,兒子大了不管家人同不同意立刻離婚
我老公好吃懶做,怎麼辦,想離婚,又放不下兩個女兒,我該怎麼辦
3樓:珍愛永恆重生
不要離婚,離婚對誰都不好,特別是孩子,孩子需要一個團圓的家,多給對方壓力,沒壓力就沒動力,一切都會好的,給自己和對方一些時間,會改變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男的都這樣,婚前對你如何如何的好,婚後德性就出來了,女人都放不下孩子,如果勇敢點就自己帶吧
5樓:弓水蕊僕奧
你現在年齡抄還小,一切還可襲以來的急,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找個固定住處待孩子會走時送入兒所,然後自立存錢,再給孩子找個好爸爸,時間越往後推越不是辦法,現在已你還有落足之地,多年後父親離你而去後你咋辦,難道靠那個賭鬼養活你和孩子,會是什麼樣的日子?
和我老公結婚七年了,他人還好,就是好吃懶做,脾氣不好,對人實在,,我們的兒子快滿六歲了,,因為他不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確定那個男人真心愛你!?
7樓:我的問題難嗎
你真不懂事,知道不?
什麼叫浪子回頭金不換?你知道你老公多好了不?這樣的情況還袒護你,還願意為你去改變自己。
你試問下,天底下還有這樣的男人嗎?至於你跟小男人的事情,那就當逢場作戲吧。你要明白自己的立場。
浪漫是一時的,廝守是一輩子的。過幾年,你的小男人,對你沒了激情,你怎麼辦?你自己父母親,這年紀了,還有激情嗎?
時間久了,是沒什麼激情的。至於你的感覺,完全是你一個人的問題,你應該為家庭著想,把心收回來。
8樓:手機使用者
這事很正常,感覺到不幸福就離婚,必竟後半生還很長,多瞭解一下現在的情人,別到以後還不趕你老公,那時說啥都晚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再改變,你就不要再有任何想法,畢竟你有孩子,還有不管以後發生什麼,都不可以後悔,因為從結婚領證那一刻起,都是你自己的選擇,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挺下去,最後忠告,即使你真的和現在的那人結婚了,總有一天,你的故事將成為他的反駁你的話題!
10樓:手機使用者
你這問題我好像看到這是第二遍了吧 之前沒有回答你 看你現在還發 說明你心裡裝著這事放不著我可以簡單跟你講下 不知道你能聽不 講之前我還是要說一句重點吧(你找別人就來找我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人呀沒有知足的!你比如說你現在是個剛盛開的花,過來的人都會看你幾眼甚至把你摘下,但是你別忘了你也會枯萎的!土地是你的家,花莖是老公,花葉你孩子們,你離開了他們你覺得你能燦爛幾天?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施主收手吧
12樓:奧特曼養的小雞
你身為一個母親 太自私了 我可以說你不配做別人老婆做別人妻子 老公什麼樣子是你自己選的 孩子正是需要家庭溫暖的時候 你不愛你老公了 你自然老公在你眼裡一點優點都沒有了 你覺得沒有激情了 無非就是男女方面的事 你只是為了自己考慮 甚至為了那個小男人考慮 你卻不為你老公 你孩子 你家人考慮 現在你們相愛 覺得離不開 我想問 到了6年之後呢?你能否保證他依舊那麼愛你如初?你可以保證的是什麼?
男人什麼時候找女人都不費勁 加入你現在34歲 到了6年 40.. 你怎麼過?孩子長大了恨你 這就是你想要的?
別忘了 當初你跟你老公也是曾經真心相愛過 只能說你太輕浮 還不定性 男女都一樣 最難過就是七年之癢 婚姻沒有那麼多激情 生活更是白開水 即使你們現在多好多好 終究也要歸於平淡 且行且珍惜!不要做潘金蓮 拋棄妻子的女人不會有好下場 人在做天在看 報應來的時候 你去死別人都不會拉你 反而會給你一腳...
我個好吃懶做的人,怎麼改掉,我是一個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人怎麼辦,怎麼才能改掉這些。。。求助
將自己變得優秀,優秀是會上癮的,優秀了就不想變差了。首先把手機砸了,買個 手錶,老年機也行。手機是讓人懶惰的人根本原因,看你樣子自制力是極差的,如果你不砸你是沒救了。每個人都不懶惰,每個人都想積極的生活。只是在沒有找到自己目標的時候我們會迷茫。有志之人立長志,無志之人常立志。發掘自己的優點給自己個目...
老公好吃懶做怎麼辦,老公太懶了,我應該怎麼辦?
男友好吃懶做三招讓他變勤快,屢試不爽。多和他溝通溝通,讓他知道作為家裡的男人應負的責任。找點事給他做,不要事事幫他做。這樣的男人很多的,能力 社會壓力 責任心 品德等各方面原因造成。放棄感情,有人會覺得女人沒擔當 不放棄男人又很難崛起。哎,那就先救吧。找到原因,有針對性地勸導 或者以毒攻毒,讓他經歷...
嫁了個好吃懶做的老公只有離婚這條路了嗎
首bai先,當事人要清楚一du點,法律zhi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dao 婚自由的內權利,但並容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也就是說,雙方儘量靠自己的智慧去化解家庭矛盾,不要隨便就上升到離婚的高度。其次,如果提問者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