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關係好就去,關係不好就不去
2、有發展前途或者能給你帶來幫助,或者未來多少年後能內給你帶來幫助的人容就去(這個說出來有點讓人不舒服,但是社會就是這樣),反之不去。
3、如果上兩個條件不符合,那麼即便是答應了的事情,自己發現不合適,就堅定的不要去。不要糾結。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輩子這種麻煩的事也沒幾件,懂生活了你就會明白。
你的簽名是「我是好人~」,金口玉言。
3樓:clytie景
答應了的當然要做到啊,而且還是同學。
問個重要的事,我結婚沒通知同學,他結婚通知我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那肯定去啦 既然通知你 證明他心裡有你這個朋友 不去真的說不過去 也是損人面子 禮金的話隨心意包 有些該來往的同學朋友還是該來往的 朋友還是比較重要的 而且以後你有什麼喜事也可以叫他 他也一樣會到的 即使你人不想去 那禮金也盡力拿去
5樓:必贏
當然要去了,人際關係不能 丟掉,人脈就是錢袋。
6樓:夕陽殘血
感覺還是直接把禮金打卡里吧,說自己有安排了,呵呵
7樓:匿名使用者
都邀請了就算不去份子錢還是要給的吧,你要是不想去就問他要個銀行卡號打錢過去,理由麼就說五一已經買好機票出去玩了,要是關係很好的話你又有時間還是去一下的好,人情積累了沒壞處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要麼就親自去,要麼乾脆就不去,,當然如果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定要去了
9樓:海月戀
如果你們關係真的很好的話,那麼他肯定是真心希望你去的了
如果關係只是一般的話,那是希望你隨禮的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去吧 也沒啥啊
11樓:趙趙趙小明
去唄、說點市儈的、人際關係永遠不怕多、以後有的是機會討回來、對吧?再者、你難道就不生孩子了?生孩子再喊他就是了、這種關係會用得著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通知你了,那就要過去,如果去不了那禮金也要想辦法弄過去的
13樓:美食拍客
必須得去。不去的話,禮要到。禮多人不怪嘛。
大學同學,她結婚提前告訴我了我也說要去,但因為天氣還有異地的關係,去不了了,怎麼給她說 10
14樓:l微笑
就直接跟她說下雨了唄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給說一下,對方會理解的
我一個平時從不聯絡的高中同學,我結婚時候沒有通知他,而他現在結婚了通知我了,我離的很遠還要不要隨禮
16樓:小販
去吧,隨便封兩三百算了
17樓:一顆小鹽粒
因為抄這個高中同學跟你平時是不聯絡的,所以你們兩個人的感情也不是非常的好,所以我建議你沒有必要去參加他的婚禮,也沒有必要去給他隨禮,因為你們兩個人將來是不會再有交集的。
但是我覺得如果你跟他關係非常的好的話,那麼你還是需要隨禮的,因為關係好的同學之間,無論是距離多遠,他們的心也是最近的。
同學向我借20,我沒零錢就給了他50,他說會找來後還我的,可是過了星期了他都沒有還我,我也不好
跟他要,你借他錢他都不還人品有問題。這種人你對他有什麼不好意思。碰到這樣的哥們多長個心眼吧。哥借一兄弟700塊。好幾個月過去了,也打不通,簡訊也不回。反正以後是不能夠愉快的玩耍。大不了花錢買教訓。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欠錢應該是他不好意思。你可以說的委婉點,說你要買個東西,看他可不可以把錢先給你 你找...
房子合同到期了,房主說我沒提前月通知他為由扣我月的押金,合同沒寫要提前一月通知他,該怎辦
出租人是無理要求,如不退押金可起訴到人民法院。1,合同規定是如承租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按租金的200 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出租方無權要求進一步賠償。是指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出終止,構成違約。2,合同期滿,自然解除合同。這是通常道理。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
我同學上學期借了我100元,他說過倆天就還。可過了一週不僅沒還人還失蹤了。後來知道離家出走了
看來你對他不是抄很瞭解 你也說一百元襲對你來自農村的高bai中生來講不du 是小數 那麼你又何zhi必這麼傾力dao借給他呢 又不是你的什麼很好的朋友 要是你因為面子上過不去 那麼以後可以這樣 他問你借錢 要是你們關係不是很好 但是你有礙於情面不得不借 你可以說你也比較困難 可以借他50或者更少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