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爸天虎
首先。a b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是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或是集體所有制的?
後兩種比較麻煩.設計到轉讓資產需國滋委主導.
如果是****. 那我一一為你解答
為什麼要走資產無償轉讓這種方式?如果設計到土地肯定會有契稅4% 營業稅5% 增值稅可以平進平處 ,但b公司的年終財務報表如何反應?無償獲得的財產直接進入資本公積??
那交20%的所得稅。
第二種方式。要看你這個利於發展是怎樣個利於發展。國有企業的弊端是產權不清,責權不明。
要揣摩你們領導的意圖,如果為了發展是為了通過理順產權關係,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激勵與約束的現在企業,從而目的是產權多元化,使股東、職工、經營者達到發展的協調與統一。那我更不建議採用第二種方式。 第二種方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直接將b(或者部分管理經營職能)變成了a的專案公司,好處是也許a的部分資產與b結合更能產生協同效應,但依然沒有理順產權的結構
所以你首先要弄清領導的意圖,是為了管理的需要還是治理的需要?
最後我的建議。如果真轉。建議以股權轉讓的形式轉讓全部資產。如果是部分把就以部分資產與b公司組建合資公司。再將以資產作為出資額的股本轉讓給b。
1。不收營業稅
國稅函[2002]16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範圍為有償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
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應徵收營業稅
財稅[2002]191號現對股權轉讓的營業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二)、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三)、《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
八、九條中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規定廢止。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2。不收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範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不徵收增值稅。
3.契稅比較複雜了。需要看這塊土地和你們公司的性質
如果是國企和集體企業,恭喜,被免了。
財稅[2003]184號檔案規定:
一、企業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的,對改建後的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非公司制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且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在新設公司中所佔股份超過50%的,對新設公司承受該國有獨資企業(公司)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二、企業股權重組 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上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收契稅。
國有、集體企業實施「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職工買斷企業產權,或向其職工轉讓部分產權,或者通過其職工投資增資擴股;將原企業改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對改造後的股份合作制企業承受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三、企業合併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併改建為一個企業,對其合併後的企業承受原合併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四、企業分立
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相問的企業,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不徵收契稅。
五、企業**
國有、集體企業**,被**企業法人予以登出,並且買受人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對其承受所購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六、企業關閉、破產
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關閉、破產後,債權人(包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承受關閉、破產企業上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徵契稅;對非債權人承受關閉、破產企業上地、房屋權屬,幾妥善安置原企業30%以上職工的,減半徵收契稅;全部安置原企業職工的,免徵契稅。
如果不是。。。那麼sorry.涉及到土地是菲交不可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的答非所問。。。
同一控制下的固定資產無償劃撥,同一控制下國有企業子公司之間無償劃轉資產涉稅問題
增值稅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 分立 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 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所得稅 對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 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
現在北京一般納稅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新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 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 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二 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三 購進農產品,除...
有關固定資產清理的題目,麻煩寫一下分錄
某企業於2011年4月1日用銀行本票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生產裝置一臺價值120000元,稅款20400元。借 在建工程120000 借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20400貸 其他貨幣資金 銀行本票140400 4月5日簽發現金支票支付安裝費10000元,借 在建工程10000 貸 庫存現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