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索為人
你問問你老公到底在和你姐夫談什麼
小心你老公被你姐夫帶壞了
真的直接和你老公談,這個對你們雙方都有好處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或許是你老公有意而為之的呢
女人要保護好自己 你姐姐就不會還手麼 讓他打?
當一件事情不斷的縱容 養成習慣之後 就很難改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應該是一個勸解的一個角色沒想到和他同流合汙了,說明你老公主觀性不強,被你姐夫感染了,兩種方案:第一,給你老公點壓力讓他去勸解,分清是非黑白,如果你說服不了他說明你們之間也存在一些問題,兩口子生活當中某一方不是永遠都服軟的,這樣會造成另一方永遠的強勢,你就永遠沒有發言權了,這樣的人生很失敗!要有一些魄力!
方案二:馬上讓你姐和你姐夫離婚!日子都過到這份兒上了還等什麼?
還過呀!換一個新的生活方式吧!離婚不怕的……哎,看來你們一家子人都軟弱呀……
3樓:聒噪的羽毛
這個也許是你姐夫除了打老婆外應該還有些優點吧,只要你老公在對你姐夫打你姐這件事上,站在你們這邊,就別糾結了。不過打老婆的男人真渣,只有離婚才能擺脫。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家庭矛盾一家和一家不一樣,如果你姐夫屬於喪心病狂的話我建議直接叫你姐和他離婚,男人不容易娶女人容易嫁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吧,為了你姐姐好你和你的家人必須要果斷行事
5樓:好運哥
你老公怎麼就不勸勸姐夫呢!???唉!
6樓:王軒昂韓冰
讓你姐離婚不就完事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是不是在向你姐夫學習打女人啊
8樓:玩老雞有假多
女人就要打,不好好管管,以後還反了,我都是用棍子打我老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和你們不是一條心,與你姐夫是有緣人。好好和他談談。
10樓:太陽北京
也許你老公在權你姐夫呢 不要想得太極端了。你也可以問下他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老公談談,可以讓他勸說姐夫以後好好過日子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他們為什麼在一起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以後你姐姐的事情不要跟你老公講,問了也不要說
14樓:手機使用者
你可小心點 他打你喲
姐姐結婚後被姐夫打,弟弟我很心疼,但不知怎麼辦才好
15樓:街頭青年
打的好痛快啊哈哈,誰叫你姐聽話來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怎麼打,為什麼打,如果為件小事大打出手那就乾脆離婚拉倒~~維持下去就是虐待自己,完全沒有意義~~
17樓:匿名使用者
問你姐姐,看她怎麼說。
如果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算了吧。
眼不見為淨。
18樓:賊兔
打女人的男人給我狠狠的扁他!
還打就告他!
19樓:崑崙帥師
我來回答,純淨水的牌子現在比較多,你可以多多比較一下有的不怎麼好。 17374希望對你有幫助!
20樓:江郎才不絕
如果你姐姐結婚以後並不快樂
我建議-離婚 這是對你姐姐最好的解決辦法 不要忍氣吞聲的過日子
我跟親姐姐關係非常僵,以後要怎麼才能躲著她?
21樓:匿名使用者
從小就關係不好,到現在都習慣了,不能說話就少說唄,她上了大學之後就好多了可能不經專常在一塊,爭執的問屬題就少很多的了吧。
從小就覺得偏心我,小時候吵架爸媽讓你大讓著妹妹,就覺得是偏心,多少年來沒喊過姐姐妹妹,彼此都是直呼其名的。
小時候她長得好看,我有點胖,經常叫我肥豬,臭臭,說她就發脾氣了,還總覺得我身上髒,不讓我進她屋子,不讓我坐她床。小時候真的挺恨她的,每次看見別的姐姐那麼好都會羨慕,我準備去找她玩之類的,她卻又冷冰冰的,自己熱臉貼冷屁股。
22樓:無花和尚娜
兩個親姐妹關係為什麼要鬧得非常誇張呢?我覺得應該好好的商量一下吧。
23樓:李曉梅媽媽
跟親姐姐關係非常將不要逃避,你應該想辦法到底你們**出了問題是不是沒有互相考慮一下對方去解決這個矛盾。
24樓:潺潺流水完美
親,姐姐關係非常僵,以後要怎樣才能躲著他?那你就不要和她見面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直面面對解決,而不是躲著他
急求 我姐姐結婚,我姐夫叫波希,姐姐雯雯,求一幅結婚對聯。對聯嵌入他們的名字,謝謝
上聯 愛如波濤充滿希望 下聯 情若碧水點綴雯華 橫批 地久天長 急求 我姐姐叫雯雯 姐夫叫波希 想求一副對聯給他們結婚 對聯中要嵌入他們倆的名字 希望對聯中語句優美 你要介紹情況,才可以寫有特色的對聯,我以前的回答裡都有示範,你可以參考了再找我 恭喜恭喜,路過而已。雯雪雰霏成連理,清波漣漪結同心 外...
我在我姐姐賣衣服的店裡上班,但是銷售一直不好,我也是很多天都沒有賣錢了,今天因為一件小事她就說我上
你可以和你姐姐好好溝通一下 商量著看看是不是你們的營銷策略有問題 不能片面的把責任推到一個人身上 也別輕易辭職,逃避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照成你們姐妹間關係不和諧 還是堅持做下去,請教下別人,什麼事都得花點心思。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做事不要輕易放棄 我最不喜歡在親戚 上班,很不喜歡 換個工作吧自己人本來...
我姐姐是結婚的,當時她只有19歲,一直未辦理結婚證,,請問專家他們屬於合法的事實婚姻嗎 謝謝
未辦理結婚證,就是法律上不承認,不是合法夫妻。人民法院審理未辦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 源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規則 第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第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