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找這家工廠的老闆或負責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找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村委會協商不成可找110;迫於無奈,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2樓:匿名使用者
是擾民,可以去投訴的
唸經超度擾民,吵的睡不著覺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感謝神,不是每天都有鄰居死,不用天天這麼吵
4樓:超級成功
跟唸經的談談,叫他們小點聲
5樓:匿名使用者
跟著念 聲音比他們還大 !!
外面蓋樓噪音太大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反映。
7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他們協商 不成 向當地有關部門反印
在家門口玩的睡不著覺,忽略不了它的聲音算不算擾民噪音
8樓:匿名使用者
1在晚上10點之後有大聲吵鬧聲才算是擾民
2 不過都是鄰居住著不要把關係鬧僵了
3 如果有上述情況時最好你自己不要出面 要報110來治指 以免你出面鄰居之間關係不好處 希望採納
9樓:雄鷹天通
這個算,在你家門口玩趕走他們啊!
成都市有工廠晚上開工半夜12點到5點機器的聲音好吵啊,吵的都睡不著覺,該像那個部門投訴啊
10樓:阿姣90後
你直接打110,他們會來解決,我們對面的天天晚上打牌,炒的睡不著,有一天實在受不了就報警了,警察來了把那些人說了一通,後來就好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打110先投訴。
十點半樓下還在施工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建設局,環保局,市長**等投訴。也可以報警。
有人在外面吹笛子,很擾民,不止一次了,下午午休吵的睡不著,尤其是
13樓:匿名使用者
-吹個笛子就要人家坐牢!你是什麼人哪 ——
與人為善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做人要寬容些才好……
本可以協商解決的小事情,何必如此尖刻。
腦筋急轉彎題及答案,最好有100個以上!謝謝!
14樓:張婧
一天有個年輕人來到王老闆的店裡買了一件禮物,這件禮物成本是18元,標價是21元.結果是這個年輕人掏出100元要買這件禮物,王老闆當時沒有零錢,用那100元,向街坊換了100元的零錢,找給年輕人79元.但是街坊後來發現那100元是假鈔,王老闆無奈還了街坊100元.
現在問題是:王老闆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一個很容易鑽牛角尖的題目。收進了張100元的假鈔,很簡單損失了100元嘛,不要說小學生,沒文化的都知道。大學生思考太多了,一不小心就進牛角尖了。
算來算去,很容易最後算出個97元的答案。老闆損失了禮物和找給年輕人的79元,和街坊無奈的100元和100元零錢扯平。禮物按成本18元+79元=97元,也就得出來97元。
估計這個大學生一定不是學經濟的,老闆損失的禮物算是成本價還是標價?這3元的價值是老闆開店經營所得,是老闆自己創造出來的價值,賣出去的時候,已經含有老闆創造的價值,所以禮物的損失要按標價算:21元+79元=100元。
還有人得出197元200元的答案,真不知道這又鑽哪個牛角里去了,估計把老闆後來無奈還給街坊的100元都算成是老闆的損失了。
收進了張100元的假鈔,損失了多少錢?100元,這還要問。
有時候,直接關注事情的開始和結果,忽略七拐八繞的經過,可以看得更清楚。有時候,想的太多了會離真理更遠
15樓:匿名使用者
向爸爸借了
500, 向媽媽借了500, 買了雙皮鞋用了970。 剩下30元, 還爸爸10塊, 還媽媽10塊, 自己剩下了10塊, 欠爸爸490, 欠媽媽490, 490+490=980。 加上自己的10塊=990。
還有10塊去**了呢? ------------------
這算不算搶劫,這算不算搶劫罪!
理論上如果能證明他只是想搶餅乾,那麼不構成犯罪。但因為包裡有錢,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很難明確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心理,所以實踐中難說。犯罪不成立,最多就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搶劫是指 行為發生人有主觀上的惡意的意思,使用暴力行為或其他不合法手段將他人財物佔為已有。對於故事中人物 馬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有搶劫動機,...
這算不算工傷
1.你要拿回你的病假條,或者病歷上也有休息的時間,和開病假條的時間 2.你要有隻休息了15日的出勤證明,證明傷口還沒癒合就去上班了 3.再次手術的病歷,病歷上醫生可能會寫清楚再次手術的原因 4.去勞動局拿分工傷認定申請表,按照材料要求準備齊全,以上沒有要求你準備的你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去工商局調...
這算不算很曖昧,曖昧算不算出軌?
那要看你想要什麼樣的結果了。曖昧是最美的。因為大家的關係很朦朧,很模糊,很有想像空間如果雙方都覺得這樣的感覺很好,那就繼續下去。曖昧的結果有四種可能。她喜歡你,你不喜歡她,但你又不想失去她,所以一直保持這樣的關係。她不喜歡你,而你喜歡她,所以你一直還在苦苦追求著。她喜歡你,你也喜歡她,那麼你們很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