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4樓小姐
那要看你想要什麼樣的結果了。
曖昧是最美的。
因為大家的關係很朦朧,很模糊,很有想像空間如果雙方都覺得這樣的感覺很好,那就繼續下去。
曖昧的結果有四種可能。
她喜歡你,你不喜歡她,但你又不想失去她,所以一直保持這樣的關係。
她不喜歡你,而你喜歡她,所以你一直還在苦苦追求著。
她喜歡你,你也喜歡她,那麼你們很快就會捅破這層曖昧的關係,直接進入到戀愛狀態。
她不喜歡你,你也不喜歡她。你們的曖昧只是基於各自的情感需求,是比普通朋友多一點,比戀人少一點的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缺少新意!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機會還是有滴,感覺還是可以滴!
3樓:流卡卡
也許你再主動一點~~談談感情,她就是你的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很曖昧但是不要這樣下去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哈!喜歡她就說!只是想把她當朋友你們就一直維持這個狀態吧!但是如果你喜歡她,但不早點說而被人家搶了先,你可就哭都來不及啦!
6樓:匿名使用者
她只想要個讕藍顏知己
曖昧算不算出軌?
7樓:匿名使用者
知道什麼叫婚姻麼,這是褻瀆婚姻,也是不尊重自己,俗話就是,這個人不正經~~~
8樓:殤依琳娜
愛情是神聖的,要一心一意
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在一起卻很曖昧 這算什麼?
9樓:聲峰扶雁卉
一種感情依靠吧,或許雙方都很享受這種感覺,但如果這層窗戶紙捅開了,極有可能就是一個讓人為難的結局,藍顏,紅顏,能這樣概括麼,知己做不成戀人,而樓主不可能沒幻想過要和那個男人談戀愛吧,如果能理清關係最好,如果曖昧過後雙方什麼名分都沒有得到,那麼你們兩人的曖昧感情就走到頭了。
10樓:常倩石香潔
單獨在一起還很曖昧的話
那你說的那幾步就完全可行
不過注意啊
乾脆一點
我們男的很討厭婆婆媽媽的那種女人
接受就是接受
不接受就拒絕
千萬別太猶豫
等男方忍耐到了極限你哭都來不及....我女朋友當年就是這樣的你的做法是對的
挑明關係很好
否則傷人傷己
但是順序錯了
接吻完了牽手再擁抱
天哪!如果你是男的不怕挨踹啊
應該先牽手
這是給嘴笨的人最好的表白方法了
只要對方沒有在第一時間掙脫
說名你已經成功的一半
接下來把她/他拉到一個僻靜的地方試著抱抱他如果對方的表情很為難
你就鬆開
或者輕點
接吻那是最後一步了
那麼著急幹嘛
這算不算搶劫,這算不算搶劫罪!
理論上如果能證明他只是想搶餅乾,那麼不構成犯罪。但因為包裡有錢,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很難明確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心理,所以實踐中難說。犯罪不成立,最多就是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搶劫是指 行為發生人有主觀上的惡意的意思,使用暴力行為或其他不合法手段將他人財物佔為已有。對於故事中人物 馬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有搶劫動機,...
這算不算工傷
1.你要拿回你的病假條,或者病歷上也有休息的時間,和開病假條的時間 2.你要有隻休息了15日的出勤證明,證明傷口還沒癒合就去上班了 3.再次手術的病歷,病歷上醫生可能會寫清楚再次手術的原因 4.去勞動局拿分工傷認定申請表,按照材料要求準備齊全,以上沒有要求你準備的你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去工商局調...
這算不算是酒精?
算是,顯示的走酒精度的。1.這個是醫用酒精,用來清理受傷的傷口的,跟平時白酒不一樣,不能食用。我覺得算,因為它的含量已經達到75 了。乙醇就是酒精吧,不過這個不能飲用哦。是醫用酒精,上面寫著乙醇啊。這是酒精,只是小包裝而己。醫用酒精的成份主要是乙醇。醫用酒精主要用於消毒,根據用途不同,劃分為百分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