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賠償名義損失費,有道理嗎

2021-05-28 09:39:01 字數 3811 閱讀 2505

1樓:匿名使用者

:mlilac 稱謂:上校 2008-11-20 13:17退什麼,當然不退

銀泰的押金你見過有退的嗎,那還沒有感情呢,人家櫃檯就敢跟你要損失費,因為你耽誤人家賣東西了!

同樣的,他還耽誤你嫁別人了呢,當然不能退啦!

所以,什麼叫聘禮、押金?就是信譽的保證,你沒信譽就要錢來賠,隨便說說玩能行嗎

當初給了就是預設這種原則,不然為什麼要下聘呢?也是防著你後悔不是

不用客氣,堅決不退,人也不用來道歉,你們全家拿著錢出去旅遊去,給他們吃個閉門羹 :細雨飄零 稱謂:☆☆☆☆普通會員 2008-11-20 13:

27如果男的沒來要那是不用退,但是來要了呢,來要了不退他肯定不肯罷休......

2樓:吳欽霞律師

沒道理,婚姻是兩個人自由選擇的,你們只是訂婚,結了婚不合適 都可以離。訂婚在法律上都不受保護,誰也不權要求誰支付損失

3樓:匿名使用者

退回兩萬就行,訂婚不受法律保護,沒證就行

4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不可能的,簽了協議最多雙倍,鬧上法庭也是這樣,有可能他只能拿到兩萬,他要十萬的話告他勒索,賠償精神損失費,

5樓:匿名使用者

退兩萬,或四萬,我們這是加倍的,不知到你們那怎的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6樓:浙江張小飛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7樓:有舍有得

可以告知對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婚姻自由,不存在退婚後賠償名譽損失費。如果採用暴力則涉嫌犯罪。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8樓:達州律師劉江

婚姻關係期間,女方提起名譽損失費,沒有這樣的說法,法律也是不支援的。因此沒有道理。建議協商處理您們的事情。

9樓:安巨集偉安瑩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沒有道理,法律不支援,別怕呀,親

10樓:明天

男方提出退婚,所有訂婚時的禮金歸女方所有!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11樓:何曼婷囖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條件:

重婚的;

有配偶者與版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遺棄權家庭成員的。

以侵犯隱私權要求他的精神損害賠償,難以得到支援。

精神損失費的功能: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為懲罰;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補償,強調精神損害的物質賠償是以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為目的;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滿足,強調其目的在於滿足受害人的心理平衡,從而使其痛苦得以解決。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克服,強調人體致病原因為非生物的外環境和生物的內環境這兩個相互作用的系統,精神損害賠償是通過改變其外環境的方法,幫助受害人克服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消極影響,儘快恢復身心上的健康。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調整,強調在財產損害賠償不足時,法官可以用精神損害賠償作為調整手段,增加調整數額,補充財產損害的不足。

女方要求退婚,造成男方名譽損失有沒有賠償

12樓:濟南程律師

在因退婚產生的爭議中,要求名譽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要締結婚姻主要是感情問題,在結婚前雙方均有一個相處並選擇的問題,任何一方及他人不得強制。在婚約階段,如果一方認為不適於結婚,則可以退婚,不涉及名譽侵權問題,只是,如果女方收取了男方的彩禮的,則需要根據案情決定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彩禮。

當然,如果非因退爭引起的名譽損害或者以退婚為由而故意損害對方的名譽的,則就屬於名譽侵權了,則侵害方可以要求受害人承擔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的。

訂過婚的人,如果有一方要退婚,需要賠償給另一方什麼麼?比如名譽損失費

13樓:冷凌漠

看是男方還是女方了,男方退婚,把錢要還給人家,誰家的錢也不是地上撿的,女方的話,不僅要退錢,還要適當多加點錢,東西就不用了退了,反正都不吃虧就好了,

14樓:因為有『鉗

各個地方習俗不一樣。我這邊是兩邊訂婚瞭然後女方提出退婚就要把男方送你的全部退回去,如果男方提出來的女方就不退任何東西

15樓:匿名使用者

錢還給人家,男方買的東西也還給人家

16樓:手機使用者

經濟損費:關健誰提出來的:女方提出來的就沒有損失費的

17樓:2015農民真難

這個悔婚方要給對方適當的名譽損失費

18樓:匿名使用者

訂過婚後,在男方家裡生活,男方的媽媽天天又罵又吵又打的,沒辦法在男方家生活,選擇退婚,要退彩禮嗎?

19樓:牛霞吧

沒有名譽損失費一說,一般情況下,男的退婚,女方是不給退東西的,女方主動退婚,所有錢款要全部退還

女方要求退婚。是否要賠償男方名譽費。在法律上有規定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的單純的退婚行為並不能直接侵害到男方的名譽權,不應為此承擔賠償的責任,不必賠償男方名譽費。男方要求賠償於法無據。我國法律保護婚姻自由,女方有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退婚是法律賦予女方可以行使的權利。

21樓:蔡仲翰

僅就名譽費問題,你的賠償主張的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如果涉及彩禮退還之類的問題,還是可以主張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婚姻自由啊,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散,勉強有什麼幸福可言呢。除非是結婚了,拿了結婚證,雙方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分割財產。

23樓:4雲海

這個一定無,不用想了,是男人的話,就要大開大合,前面有更多的好女人是等你的。

24樓:為天地立昕

無須,但有良心禮物應退回

訂婚並同居後女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賠償五千的名譽費,這樣合法嘛?希望律師回答

如果是女方提出來的只要把訂婚時收的彩禮退還即可,那些類似收拾家用電器要根據實際情況來予以退還,而男方所要的賠償名譽費本身不成立,也不合法!就算是結了婚在離婚也沒有所謂的名譽費一說!當然不合法來,名譽侵權主要有下自列幾種方式 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隱私 等。除非女方主觀行為構成這樣的後果,否則單借同居為...

女方堅決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要求女方賠償

你這個情形不符合退還彩禮的情形了,你把孩子 了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對方無權要求你賠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

女方要求退婚。是否要賠償男方名譽費。在法律上有規定嗎

女方的單純的退婚行為並不能直接侵害到男方的名譽權,不應為此承擔賠償的責任,不必賠償男方名譽費。男方要求賠償於法無據。我國法律保護婚姻自由,女方有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退婚是法律賦予女方可以行使的權利。僅就名譽費問題,你的賠償主張的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如果涉及彩禮退還之類的問題,還是可以主張的。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