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假如早就離婚了 就沒必要再刻上去了 留位置就好 假如以前已經刻上去了 沒什麼必要的就這樣 實在有必要換 那就只能換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必了,如果女兒再婚呢?
刻著不是自找麻煩麼。
離婚女婿的名字刻在岳父的墓碑上代表什麼
3樓:下一個日出
是他為他岳父、買的墓碑唄!正常是這樣情況
女婿女兒巳離婚,丈人墓碑上女婿的名字還在
4樓:好子
無所謂,以前曾是丈人的女婿,留在墓碑上也是應該的。
5樓:李峰峰
當時沒離婚吧!好分好散!那是歷史的問題!今後過自已的,與現在無關呀!
女婿的名字可不可以刻在丈母孃的墓碑上?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女婿的名字是不會提在丈母孃的墓碑上的,除非是上門女婿,要不是不會上丈母孃的墓碑的
墓碑上需要刻上媳婦女婿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媳婦和女婿是不能刻上墓碑的,這是中國歷史以來的傳統。但是過門女婿除外(即倒插門,跟女方姓),因為畢竟媳婦女婿是外姓人,按照習俗是不刻在碑上的,但是孫子孫女或者外甥另當別論,存在的話是需要刻上墓碑的。但是現在有少數不講究的人,還是將全家人名字都刻上了,按傳統來講這其實是錯誤的,呵呵,大多數墓碑上都沒有媳婦女婿,看來中國人還是很傳統的。
外婆墓碑上能刻外孫女婿的名字麼?
8樓:李家思
現代碑文vs傳統碑文
根據傳統,舊時代女性逝者在碑文中僅能顯示姓氏,名字不能上碑文。孝女名字不進族譜、不上碑文(落款署名)。
現在早已移風易俗,破除了封建禁錮,不但女兒且女婿、外孫女婿都可以堂而皇之的在墓碑上落款署名。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如果結婚了就沒什麼關係 了,沒結婚的話是不能刻的,還要按照當地的風俗的·~有些地區到現在也是不能刻的·、·包括杭州有部分地區也是不能的,俺們家好像就不能的,最好問下你們那邊最老的人
10樓:
可以的,刻外孫女和外孫女婿的都行,!孫女婿在上,孫女在下,就行的,!
11樓:靜
結婚可應該是可以的吧...可以問下老人
1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沒有忌諱吧,都這麼刻,代表他已是你家庭的一份子。
現在離婚了,男方父母墓碑上原來女方的名字怎麼處理?可以要求取消嗎?有法律依據嗎?謝謝!
13樓:于晴於墨
墓碑理論上是不能更改的,
但我很不解,當時立墓碑是,為什麼要刻你的名字,你又不是子女,
不過如果你真要改,男方也同意了,
也可能要付一筆不小的費用,
比如說墓碑的費用,祭祀一類的費用,還有男方家的精神損失費,畢竟那是人家的祖墳,怎麼著也不能說挖就挖,程式是很多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屬於法律問題,法律也沒有規定~
媳婦和女婿是不能刻上墓碑的,這是中國歷史以來的傳統。但是過門女婿除外(即倒插門,跟女方姓),因為畢竟媳婦女婿是外姓人,按照習俗是不刻在碑上的,但是孫子孫女或者外甥另當別論,存在的話是需要刻上墓碑的。但是現在有少數不講究的人,還是將全家人名字都刻上了,按傳統來講這其實是錯誤的,大多數墓碑上都沒有媳婦女婿,看來中國人還是很傳統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原配的位置無法改變,只是表述不同而已。是否保留,要看她是否留下血脈。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對你好像沒什麼妨礙啊,忽略吧
17樓:布魯斯茗茶
比方說吃過對方家裡的飯,是不是也要吐出來,去掉名字,你就沒當過死者的晚輩了嗎?就好像你加入美國國籍就不是中國人了!
倆人已經離婚,但是離婚證丟失。想要把戶口遷回父母家,都需要什麼手續?求詳細的解答
需要孃家村委開證明 孃家派出所開遷入證 拿遷入到夫家派出所開遷出證明 然後 孃家派出所落戶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
女婿向岳母借錢,沒有打借條,現在女兒要離婚,這錢要得回嗎
這個要看 來借錢是以源他個人名義借的自己用了還是借了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了,那麼就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如果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他自己用了,那麼就是他的個人債務,需要全部償還。借了多少錢呢?少的話,就算了,你女兒也要還一半的.女婿向岳母借錢沒寫借條,現女兒女婿要離婚,...
我離婚前只有一女兒,離婚後女兒出車禍死亡,再婚也沒生育,我怎麼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再婚有登記嗎,對方有兒女沒有,去街道辦事處,或村委,都能幫助你解答。要是沒有兒女應該是五保戶。你沒有孩子,怎麼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呢?自二胎政策出臺後就不興辦 獨生子女證了。你的女兒已經死亡了,你現在屬於單身,你怎麼能在辦理獨生子女證呢?現在辦不了了,二胎已經放開,以前辦過得可以繼續使用,但新的是不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