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聞形式侵犯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

2021-03-19 18:20:52 字數 4784 閱讀 4726

1樓:匿名使用者

聞**或其他文學作品報到侵犯名譽權的問題,一直以來就是敏感話題,那麼新聞**或其他文學作品在哪幾種情況下侵犯名譽權呢?請看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1993/08/07)

七、問:侵害名譽權責任應如何認定?

答: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

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來認定。

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

他人名譽權。

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

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

理。八、問: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應如何認定是否構成

侵權?答: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情況

處理: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

他人名譽權。

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使他人名譽受到

侵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九、問:因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應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侵權?

答:撰寫、發表文學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物件,僅是作品

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似,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者披露隱私損害其

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或者特定人的特定

事實為描寫物件,文中有侮辱、誹謗或者披露隱私的內容,致其名譽受到損害

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編輯出版單位在作品已被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或者被告知明顯屬於侵害

他人名譽權後,應刊登宣告消除影響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拒不刊登宣告,

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繼續刊登、出版侵權作品的,應認定為侵權。

新聞侵害名譽權有哪些表現形式

2樓:百度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 【名

譽權】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40.以書面、口頭形式宣場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第一百二十條 【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侵權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49.盜用、假冒他人名義,以函、電等方式進行欺騙或者愚弄他人,並使其財產、名譽受到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50.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而獲利的,侵權人除依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外,其非法所得應當予以收繳。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什麼?

3樓:找法網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法律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4樓:法律快車

一、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表現方式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徵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內容存在侮辱、誹謗情節,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徐良訴上海文化藝術報社等侵害名譽權一案的覆函》中認為,被告趙偉昌根據傳聞,撰寫嚴重失實的文章「鎖甲三千元帶來的**」和被告《上海文化藝術報》社未經核實而刊登該文,造成了不良後果,兩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侵害徐良的名譽權。

二、侵犯名譽權的認定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於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譭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比如,說某人「是個小偷」,或「是個傻子」 等。

所謂誹謗,是指捏造和散佈某些虛假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的方式有口頭和文字等兩種方式。其內容包括捏造和散佈一切有損於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如誣衊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質能力不高、企業形象不佳等。

其特徵可以稱之為無中生有,「無事生非」。只有在行為人所實施的侮辱(體現為以不當的言詞評價、貶低和毀損相對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實」的真實性問題)、誹謗(體現為披露、散佈虛假事實)、披露其隱私權(體現為披露、散佈法律所保護的他人私生活資訊)等行為影響到社會公眾對受害人的評價時,才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作為認定毀損名譽的依據,侵權人僅僅只針對被侵權人,而未傳播給第三人,並不構成法律上的公開,行為只有公開進行,向第三人散佈,才能表明侵權人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被侵權人的名譽受到損害。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仍然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情節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但由於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等而使損害後果發生。

比如醫院未經患者同意,無意中公佈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風病或艾滋病等病情資訊,使患者名譽受到損害。無論故意或過失,只要侵權人在主觀上有過錯,並在客觀上造成他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即屬於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

3、被侵害的物件應當是特定的人。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則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謂的受害人了。

但是,如果某些文學作品在描寫中對特定的人進行了侮辱或誹謗,雖然使用的是代號或假名,但讀者一看便可知曉其所指的物件是誰,這顯然不能因其使用代號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權。因此,如果所指定的物件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必須強調的是,這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心理負擔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須是客觀實在的東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觀上的一種感受。也就是說,某人的名譽僅僅指公眾對其的社會評價,而不是該人對其內在價值的自我評價。

因此,行為人的某些行為如果沒有造成受害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則不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

5樓:春天的寫意

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主要有兩種方式,即侮辱和誹謗。侮辱是以語言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或行為辱罵、嘲諷他人,逼迫他人吃人糞、強迫他人從胯下鑽過等。誹謗是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損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無中生有或捕風捉影地散佈某人作風不好或其他不法、不名譽事實等。

侵犯公民名譽除上述兩種表現外,還包括以書面、口頭等形式洩露他人隱私的行為。所謂隱私的範圍很廣泛,不僅僅指男女關係等私生活方面的祕密,它還包括公民不願意洩露的各方面的祕密,如疾病、生理缺陷、收養事實、存款數額等。洩露隱私與誹謗不同的是,前者所散佈的事實可能是真實的,但即使如此,嚴重的仍可形成侵權。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有哪些,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什麼

根據 民法通則 第101條的規定 公民 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 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 法人的名譽。關於侵害名譽權的具體行為,根據 民法解釋 第140條的規定 以書面 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 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侵害名譽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第7條規定 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 行為人行為違法 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因此,在具體認定行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譽權時,應從以下四方面來確定 1 行為人主觀有過錯。主觀有過錯是指...

不認識的女的侵犯了我的名譽權如何申訴

就目前的情形看,你要找到她有一定難度,建議你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也許能獲得一些證據。如果不成,你可以連 一塊起訴,這樣 自然就能給你提供她的資料了。你也可以寫部落格,把原來的事情說一下嘛,有什麼難的 侵佔他們肖像權,侵害他人隱私權。可到其所在地方法院進行民事起訴。賠償精神損失等經濟損失。建議你把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