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在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地位,辯護人的訴訟地位

2021-03-19 18:20:47 字數 2721 閱讀 1412

1樓:吾本漁樵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4)項的規定,辯護人,包括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參與人身份,依自己意志依法進行辯護活動,獨立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之外,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志左右。辯護人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到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公安司法機關也不得非法干涉。

辯護人的訴訟地位

2樓:百度使用者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辯護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擔辯護職能,這一訴訟職能獨立於控訴職能和審判職能。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參與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進行辯護,獨立履行職務,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既不受公訴人意見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為「第二公訴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辯護人與出庭公訴的檢察人員的訴訟地位應當是平等的,他們均服從法庭審判人員的指揮,依法履行各自的訴訟職能,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辯護人承擔辯護職能時,僅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其法定職責就是忠實於案件事實真相,尊重客觀證據,堅持真理,既不能主觀想像、猜測,也不能歪曲事實,以有效地維**律的嚴肅性。

至於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地位,目前學術界爭議較大。由於刑事訴訟法第96條只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的活動內容,並未明確規定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地位,所以理論上和實踐中對偵查階段律師的稱謂主要有:受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法律輔佐人、法律幫助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顧問、辯護人等。

一般認為,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地位並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故仍然應當稱其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為宜,其他稱謂都不規範。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刑事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行使辯護權,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我國刑事訴訟法應當充分借鑑人類社會這一優秀的訴訟文化成果,明確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地位就是辯護人,並應當進一步擴大辯護律師在這一訴訟階段中的訴訟權利,以便從根本上加大我國刑事訴訟人權保障的力度,極大地促進我國刑事司法文明化的歷史程序。

試訴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

3樓:刑法李文華

刑事案件辯護是一個過程,從偵查到審查起訴再審判共三個階段,辯護人在這三個階段分別有不同的作用。

1、偵查階段辯護人可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2、審查起訴階段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3、審判階段**前會議、為**做準備工作等;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與作用

4樓:匿名使用者

辯護人特別是辯護律師,在訴訟中處於專門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地位。辯護人的這種訴訟地位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說辯護人是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即他維護的只是依照法律應當維護的被告人的權益,而不是被告人的所有權益,更不是法律規定應限制或者剝奪的被告人的權益。

二是辯護人是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這就使辯護人同公訴人及審判人員有所區別。公訴人及審判人員在法庭上也有依法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義務,但他們不是專門維護者,即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不是他們的專門任務。他們是國家控訴權、審判權的行使者,是在行使國家控訴權、審判權的過程中,同時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

辯護人則不同,他的訴訟職能就是依法為被告人辯護,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職能。所以,在刑事訴訟中,只有辯護人是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

辯護人的訴訟地位,同公訴人的控訴地位是相對應而存在的,沒有控訴就沒有辯護。兩種訴訟職能各不相同,不能互相混淆。辯護人只能為被告人辯護,陳述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情節和理由,不能對被告人進行控訴。

辯護律師和公認人的訴訟地位是平等的,都是依法執行職務,都要對案件事實和法律負責,他們訴訟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使案件得到正確處理。

辯護人對審判人員來講,是一種協助與配合關係。這種協助與配合,是通過辯護來實現的,也就是通過辯護人講述有利於被告人的事實和理由來實現的。

從上述可以看出,辯護人既不從屬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不從屬於被告人,而是個有獨立訴訟地位的訴訟參與人。

5樓:匿名使用者

辯護律師不是獨立主體,但

是擁有獨立訴訟地位(首先,辯護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觀點影響和意志約束。其次,辯護律師依法進行辯護,不受公訴人和審判人員意志的約束。最後,律師依照法定的程式進行的活動不受司法機關和其他部門或任何個人的非法干涉);人民法院有義務維護辯護律師在行使訴訟中的獨立訴訟地位。

一:試述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享有哪些訴訟權利?如何加強權利的保障?

6樓:匿名使用者

論辯護制度之-辯護律師權利保障分析

內容摘要

刑事訴訟是

刑事訴訟中辯護人的權利有哪些,義務有哪些

權利 1 為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的權利辯護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事實 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提出辯護意見 可以出庭參與審判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出無罪 罪輕或者減輕 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2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辯護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按照法律規定幫助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提出...

刑事訴訟中辯護人的權利有哪些,分別是什麼

權利 1 為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的權利辯護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事實 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提出辯護意見 可以出庭參與審判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出無罪 罪輕或者減輕 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2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辯護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按照法律規定幫助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提出...

刑事訴訟如何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權利 1 為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的權利辯護人可以根據案件的事實 證據,在訴訟過程中向司法機關提出辯護意見 可以出庭參與審判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出無罪 罪輕或者減輕 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意見。2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辯護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按照法律規定幫助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