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靈魂背後
作案人都死了,賠償不了了。和作案人家屬沒有關係,也得不到賠償。如果對方在道德上覺的過不去,會支付一些
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不能判刑了,,人都死了,,怎麼判刑
3樓:匿名使用者
找**的家屬進行民事陪嘗
如果一個人殺了人以後又自殺了,法律該怎麼判?
4樓:柳躍亮
死了後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仍可在其遺產範圍內進行。
5樓:劉付利律師
自殺後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自殺不成的話,仍然要經過審理,判處刑事責任。不管什麼情況和矛盾建議還是理性處理。
6樓:白雲大道走兩遍
自殺死掉了,不判刑。自殺沒死,判故意殺人罪
7樓:匿名使用者
紅紅火火恍恍惚惚,自己想死還找個墊背的?
一個人殺了一家三口人,然後殺人的人自殺了,法律該怎麼判?
8樓:宇宙一星滄海
犯罪後,罪犯自殺,是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或檢察院偵查階段死亡的,偵查機關應予撤銷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死亡的,應作出不起訴決定,在審判階段死亡的,應該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
根據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許我半盞涼茶丶
1、殺人者殺人後自殺這起案件就不存在法院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因為他自己給自己死刑了;
2、法院只能執行殺人者的個人財產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死亡賠償,不可侵犯殺人者家屬的民事賠償責任;
3、被害者家屬強行要求殺人者家屬賠償屬於違法行為,殺人者家屬可以向法院起訴被害者家屬非法佔有他人財物。
10樓:匿名使用者
會讓**的家人擔負賠償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殺人者家屬賠償附帶民事賠償,也就是賠錢
12樓:匿名使用者
都死了還怎麼辦?,不可能撒他的骨灰吧,頂多讓**家人賠償
13樓:心理解說員
都死了。還有什麼好追求的嘞
14樓:林立
自殺本身就是違法的,而他又殺了別人,那賠償費只能由該人家屬出一部分,國家出一些。
故意殺死10人後當事人已自殺,法律該怎麼判?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再進行定罪量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構成故意殺人罪或其他犯罪的當事人,如果已經死亡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會再被判刑;如果是在立案後死亡的,則應該撤銷案件;如果已經向法院起訴的,則應該終止審理。
《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人死了後會怎么樣,人死了後會怎麼樣?
我曾經也想過這個問題,的確是。怎麼說。很詭異可是你現在還活著是不是,你活著的目的是什麼?你的人生目標是什麼?你生活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我是說如果,今天是你的最後一天,你要怎麼過?難道也去想著死這件事嗎?出去走走,陪陪家人,和同學朋友出去玩吧 我相信人死後都有自己的歸宿,如果選擇的話,我想做一棵原始森林...
夢見滾木頭把人砸死了
夢見滾木頭把人砸死了意味著 自己一副悠閒的樣子,卻沒觀察到已經影響到別人的地方。皇帝不急倒是急死了周圍一堆太監,讓需要跟你配合的人焦慮。或許是自認為按自己的步調做事就好,但是看在別人眼中卻是怠惰 懶散的樣子喔。另外,目前在所有權 不動產方面的變動因素較多,暫時不宜處分或涉入這一類的資產。夢見滾木頭把...
市長你好。我們前兩天被人拿刀捅傷。派出所把人抓住又放了。說
市長是看不到的,如果傷得不重,派出所做了筆錄就要放人,不能夠超過24小時。一般情況下是自己墊付醫藥費,治好後,到派出所調解,如果調解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傷得重,構成輕傷,就要追究刑事責任。市長你好。前天晚我們被人拿刀捅傷。全身多處刀傷。縫了40 50針。脖子的兩根神經都斷了。派出所當晚 別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