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下來差不多月了,為什麼還不可以去探監

2021-05-28 00:30:12 字數 1684 閱讀 2062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問下具體情況,看是怎麼解釋的。是不是到了監獄才能見人。沒判刑時是在看守所,判完刑從看守所到監獄是不是有個時間差。

2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生效後才可以,準備交付監獄時才可以家屬探視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估計還在看守所,要找關係。現狀,要接受啊。

為什麼判決書都下來了,什麼時候才可以去看守所看犯人

4樓:百度律師

《監獄法》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專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屬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5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都下來了可以直接去看守所探望犯人,否則就要很快送到監獄服刑了

判決書下來後,是不是家屬想那天去看望犯人都可以的?還是要規定日期才可以看呢? 30

6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7樓:匿名使用者

和監獄管理部門聯絡。安排會見時間。

一般都有固定日期進行會見。不是家屬想什麼時候去,就什麼時候去。這個不是商店。

8樓:百度使用者

你好!要在規定的日期裡探視。各地規定不一,

判決書下來後,家屬想哪天去看望犯人都可以的?還是要規定日期才可以看?

9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到不同的地方探監

,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你的情況應該是屬於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朋友。探監須符合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

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法院判決書下來兩個月了,對方沒有上訴,這個算不算離婚了,但是我去打生效證明卻又要我等一陣子,這是怎

對方有權在判抄 決書送達襲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規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 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 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

為什麼彭宇案的一審判決書和二審判決書的差別這麼大

進入二審以後,在各有關方面的關心 支援下,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依法組織調解,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議,並且申請撤回上訴。南京中院依法裁定準予雙方當事人撤訴。最後案件的結果是以和解撤訴而結案的。一審判決同時認為,雖然原告系與被告相撞後受傷,但由於原告在乘車過程中無法預見將與被告相撞 ...

我的打款中差不多月了,什麼情況啊

不知你給誰打款一個月。涉及金額大小。一個月沒有資訊。很可能是受騙了。希望你及時報案。提供好自己的打款資訊。以便警察更快速的準確的破案。幫助你追回款項。你這種情況多半是遇到套路貸或者是詐騙分子了,你可以收集好證據去銀保監會投訴或者去你當地的經偵支隊報案。沒戲了,讓人涮了,打款中一個月了還沒到賬,肯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