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有哪些

2021-03-19 18:25:28 字數 1473 閱讀 8646

1樓:風淡雲輕

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 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賠付,該財產也應屬於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於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 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於操作。

《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哪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2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3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侵權責任法》第15條規定了8種主要的責任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佔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哪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礙 三 消除危險 四 返還財產 五 恢復原狀 六 賠償損失 七 賠禮道歉 八 消除影響 恢復名譽。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您好,侵權責任法 第15條規定了8種主要的責任承擔方式 1 停止侵害 停止侵...

醫療損害侵權責任怎麼理解

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解析 醫療損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1 法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2 患者有損害結果。必須具有客觀性 真實性 確定性。3 診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即直接 間接因果關係,一果多因。4 醫療機構...

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區別,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選擇

儘管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是不可避免的現象,但競合現象並不能抹煞兩類責任之間的區別,也不應導致兩種責任制度的完全融合。由於兩類責任在法律上存在著重大的差異,因此對兩類責任的不同選擇將極大地影響到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換言之,是依合同法提起合同之訴,還是依侵權法提起侵權之訴,將產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