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提醒人們,發票作為維權的證據,發票上規定的專案和各種新增的備註,屬消費要約內容,不會因消費者沒有注意到而失去效力。提醒人們,拿到發票後,一定要仔細核對,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形式發票有法律效應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形式發票是一種非正式發票,是賣方對潛在的買方**的一種形式。買方常常需要形式發票,以作為申請進口和批准外匯之用。弄清楚形式發票的含義、內容、與作用,是學習本課的前提條件。
「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純為形式的」,所以單從字面來理解,proforma invoice 是指純為形式的, 無實際意義的發票。這種發票本來是賣方在推銷貨物時,為了供買方估計進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經成立所簽發的一種發票。實際上,並沒有發出貨物的事實,正因為如此,在日本這種發票也被稱之為「試算髮票」。
形式發票與商業發票不同的是在發票上有「形式」字樣。這種發票可以用作邀請買方發出確定的訂單。發票上一般註明**和銷售條件,所以一旦買方接受此條件,就能按形式發票內容簽定確定合約。
由於形式發票上詳細載明瞭進口貨價及有關費用,所以有些國家規定可以憑形式發票申請進口許可證,或作為向海關申報貨物**之用。在實務上,倘若proforma invoice 具備**單的內容而構成法律上的要約(offer),則可以用來替代**單,甚至可以作銷售確認書(sales confirmation)。形式發票還可以用於其他需要結算的場合。
(1)用於預付貨款,即在裝貨前要求現金支付。(2)在寄售方式中,出口的貨物沒有確定的銷售合約,而是放在**商手中,對**商來說,形式發票可以作為向潛在的買方**的指南。(3)如果是投標,形式發票可以使買方在許多相互競爭的供貨商中按合理的**和銷售條件簽訂銷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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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發票的主要作用及法律效力體現以下方面:
1、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原始證明。由於發票上載明的經濟事項較為完整,既有填制單位印章,又有經辦人簽章,還有監製機關、字軌號碼、***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它為工商部門檢查經濟合同,處理合同糾紛,法院裁定民事訴訟,消費者向銷貨方要求調換、退貨、修理商品,公安機關核發車船牌照,保險公司理賠等,提供了重要依據。
所以消費者個人養成主動索取發票的習慣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
2、發票是加強財務會計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正確地填制發票是正確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只有填制合法、真實的發票,會計核算資料才會真實可信,會計核算質量才有可靠的保證,提供的會計資訊才會準確、完整。
3、發票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發票一經開具,票面上便載明徵稅物件的名稱、數量、金額,為計稅基數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據;發票還為計算應稅所得額、應稅財產提供必備資料。離開了發票,要準確計算應納稅額是不可能的,所以稅務稽查往往從發票檢查入手。
4、發票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發票具有證明作用,在一定條件下又有合同的性質。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各類發票違法行為,不僅與偷稅騙稅有關,還與社會秩序的諸多方面,如投機倒把、****、走私販私等案件關係甚大。
發票這一道防線一鬆,將為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開啟方便之門。所以,管好發票,不僅是稅務機關自身的責任,也是整個社會的工作。
綜上所述,發票是有法律效力的。
普通機打發票,放錯發票打錯號碼了,中間還隔了好多張發票,請問已經列印出來的錯的這張發票應該怎麼辦
作廢,拿正確的號碼重新再列印給客戶 然後在系統裡等開到你作廢的那張紙質發票,把系統裡發票也作廢就可以了。希望能幫助到您!a是本來的發票號,b是錯誤的發票號 a發票你沒有用,如果你還能列印一份的話,你可以把a發票放上去,然後等列印到你b的時候,你直接作廢就好了 a發票沒有用,不能列印了,那你也只能把這...
增值稅發票和普通機打發票的區別,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區別?
一 概念不同 1 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2 普通機打發票 指在購銷商品 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二 用處不同 1 增值稅發票 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
普通機打發票列印時號碼拿錯了怎麼辦
作廢,拿正確的號碼來重新再 自列印給客戶 然後在系統裡等開到你作廢的那張紙質發票,把系統裡發票也作廢就可以了。必須作廢 不是增值稅的話 就把三聯放到一起扣上作廢章都可以因為普通發票只有在驗舊領發票的時候才會需要作廢張數 已開張數 用正確票列印出來,當系統內號碼到拿錯的那張時,隨便開點什麼,不列印,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