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尼瑪蛋蛋受
不需要,他是自殺。關他朋友什麼事?假如是因為朋友間接性的實他自殺需要賠償
2樓:星夢ai緣
如果不是因為朋友,為什麼朋友要賠償啊。
3樓:洛伊二
如果當時有第三個人在場的話 可以給你出庭做人證的 當然少不了物證 你需要找找看
如果一個人殺了人 再自殺 那麼他的家裡人需要負擔法律上的民事賠償嗎?
4樓:陽春天白雪
家裡人願意賠償的 法律不禁止 ,當事人已死亡 的,不追究家裡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當事人有個人財產的 ,從其財產中承擔賠償責任 ,剩餘部分才能走依法繼承 。
5樓:二呼呼的騷年
用他的遺產賠,沒有遺產家裡人不需要賠。。
6樓:匿名使用者
親屬應該是在行為人遺產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7樓:手機使用者
在這種是警察會要他家裡的人去協助警察不會對家人賠償
和朋友一起喝酒喝死了人要賠償錢嗎
8樓:復讀的孩子
這個要看喝酒過程中是否有勸酒,只要沒有強行勸酒行為,不承擔責任;但是基於人道主義會賠償一部分。
和朋友一起喝酒,導致朋友死亡,具有以下4種行為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5、在一桌飲酒不喝酒者如果出事故需負連帶責任。
9樓:如之人兮
喝酒致人死亡承擔「酒責」的幾種常見情況:
1、故意灌酒型
在灌酒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灌酒者明知過量飲酒會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因此造成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認定為直接故意的主觀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灌酒者應當承擔賠償的主要法律責任。
2、放縱型飲酒
「酒友」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疾病或酒量有限或發現飲酒後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等,但仍不履行勸阻義務而與之對飲。
對於該「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問、任其發展因而導致該「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為與受害人對飲的人具有間接故意的過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對飲者應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承擔1/3以上賠償的法律責任。
3、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間因有「相約飲酒協議」的存在,雙方不僅達成了共同飲酒的默契,而且由於共同飲酒過程中相互之間距離最近,相互之間還具有最容易獲取和發現飲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應等資訊的便利和特徵。
從控制論和資訊傳播原理的角度來看,同飲人之間對於發現有不良反應情況後,均具有及時通知、及時協助救護、及時照顧和幫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義務。
出現這種情況,如果同飲人違反了這些義務的一項或幾項或所有事項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應認定「同飲者」的行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原因力,「同飲者」應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個觀點的根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
「兩人以上沒有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均無過錯型
司法實踐中還出現過這樣一種情況:一位「酒友」只勸另一位「酒友」飲用了少量的酒,結果卻誘發了對方疾病甚至死亡後果的發生,而勸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勸酒者也認為少量飲酒不會發生危險。
這種情況下,根據公平責任,可酌情判令勸酒者適當承擔補償責任。
其依據是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綜合來看,前三種型別均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第四種型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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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況同桌飲酒者要承擔責任:
強迫性勸酒
用言語刺激對方喝酒,說一些「不喝不夠朋友」的話啦,或在對方已喝醉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明知對方身體不適,或者患有其他疾病,仍然勸酒。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酒者已經喝醉了,神志不清無法自支了,酒友並沒有將其送醫,或安全護送回家中,導致了醉酒者的**。
明知飲酒者酒後駕車未勸阻,喝酒後開車,同桌的人都沒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同桌喝酒的人啊都是要承擔責任的,當然,醉駕者本人呢也涉嫌危險駕駛罪。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賠償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製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 酒、濫用麻 醉藥品或者精神 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由以上各條可見,按第三章第三十三條規定,要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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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第二十五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11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起喝酒的同桌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同桌人對死者是否有勸酒、強加、慫恿、等過錯或不當的行為;
一般來說,有以下情況勸酒者會被判定有過錯:強迫性勸酒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在明知對方醉酒的情況下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和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以上過錯行為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通則》也規定,公民由於過錯(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當然,勸酒者應當負多大的責任,應當視其勸酒的程度與履行義務的程度來確定,因為被勸酒者通常是成年人,自己本身也應有一定的自制力,對損害結果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民法通則》規定,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1、你的朋友要賠償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七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第二十五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三章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製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 酒、濫用麻 醉藥品或者精神 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由以上各條可見,就算你朋友當時已經喝醉酒,按第三章第三十三條規定,他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13樓:樓主那母豬睡了
要,因為你不勸他酒!所以你有一定的責任!
14樓:孤獨比賽
喝酒比賽對嗎 那些勸酒的人都去死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連帶責任。也看是哪樣情況.
女朋友在我家自殺負法律責任麼?
16樓:嘉陵江上客
這要分情況。1、如果你女友與你和家人發生過口角糾紛而自殺,你和家人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2、如果你女友未曾與你們發生口角糾紛,但有自殺的舉動而你們又不制止勸解,放任不管的,要承擔間接故意殺人的責任;3、沒有上述情況不擔責,但要負點道義上和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負連帶責任,除非有人作證與你無關
18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是不是造成她自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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