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砍了,前期醫藥費誰負擔

2025-03-18 10:50:28 字數 4437 閱讀 6581

1樓:鯨魚電臺

找到**了就**負責。

丈夫砍了人,告到法院以後費用由誰承擔,醫療費,由誰來承擔!

2樓:網友

在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各自承擔,在法院判決之後,輸了的一方全部承擔。。。

3樓:匿名使用者

丈夫多,按過錯分擔。

如果把人砍傷了,但是沒錢賠償醫藥費,怎麼辦?

4樓:李亞東

如果把人砍傷了,但是沒錢賠償醫藥費的,只能按法律規定處罰,不會加重。但如果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可以從輕處罰,暫時沒錢,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只要法院判決了,被害人就可以通過法院終生追討。

法律分析

如果把人砍傷了,經鑑定重傷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在偵查完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事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賠償數額。如果無錢賠償的,一般不影響判決的刑期,如果能賠償,量刑會從輕考慮。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5樓:燕桂月

起訴對方。主張賠償。如果是打架造成的還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6樓:手機使用者

給人家道歉,求得人家的原諒,別起訴否則警察來了就麻煩了。

朋友被人砍傷了,砍人者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7樓:網友

1.你受傷的那位朋友應該去公安局鑑定機構驗傷,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果構成輕傷,則可以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

等到偵查起訴時,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砍人者既要對你朋友進行經濟賠償,如果構成輕傷,則砍人者將承擔刑事責任。

2.持刀砍人,被害人構成輕傷,砍人者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3.賠償問題應根據傷情而定,還可以加上被害人的誤工費,醫療費,營養費等等。

8樓:李小興

砍人者構成犯罪,建議報警,具體賠償,要看傷勢情況,具體注意事項,歡迎面談律師。

9樓:媽咪親子網

誰砍的知道吧,如果知道的話 先報案抓他,再到法院告他 刑事犯罪。

10樓:網友

負擔故意傷人罪,罪起碼醫藥費肯定是他出了,其他的費用就看你朋友自己想賠多少了,法庭會酌情考慮的。

歹徒砍人導致路人重傷,歹徒無親屬且被擊斃,路人的醫藥費該有誰來負擔?

11樓:郭某某

**沒法律義務承擔,但有時候會有領導批示全力搶救或搶救,那就會承擔或至少墊付了。

拿刀砍人,被別人打了,打人的人要出醫藥費嗎

12樓:孤雁

這是肯定的啦!不但要付醫藥費,如果傷很重,還可起訴他,要負刑事責任。

13樓:網友

是可以減輕或免除要出醫藥費。

一、拿刀砍人看情況不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罪就是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了。這是刑事責任。

二、根據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生命健康權應賠償損失。

三、根據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混合過錯可以減輕責任,拿刀砍人,被別人打了明顯是混合過錯。

四、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解釋第一條和第二條。這是要可以要求賠償醫藥費的,但可能賠償義務人可能可以減輕或免除要出醫藥費,主要看混合過錯中,誰的責任更大。你的責任不大,他要全賠;你責任大,他要半賠;你全責,他可能半賠或不賠。

綜上所述:半賠或不賠可能性大。

14樓:拉寶它爸

拿刀砍人輕者拘役重者故意傷害罪已經觸犯了法律,拿刀砍人不僅僅是出醫藥費的事情,

我和兄弟去砍人把人砍殘了,醫藥費花了十多萬,但是我沒有動手要不要負刑事責任以及賠償醫藥費?

15樓:溪邊的楊柳

殘了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按照這樣情況看,你們屬於共同犯罪,對於共同犯罪,定罪原則是一人既遂,全部既遂,所以你也構成故意傷害罪。所以刑事責任沒跑。醫藥費作為民事賠償部分,你肯定也要承擔的。

對於共同犯罪處罰會從重的,但是也會分主犯和從犯,兩者處罰不一樣的。你要想從輕,就最好坦白從寬,主動交代。

16樓:網友

你也去了參與了,有刑事責任也要出醫藥費的。

精神病者砍傷人,承擔醫藥費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精神病人如果是在發病的時候砍傷人,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但要承擔民事責任(跟正常人承擔的賠償金數額一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精神病人如果自己有財產的話,就有那部分財產中支付賠償金,如果沒有財產的話就由其監護人賠償。

雙方和解當然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了,要是和解不了就只能起訴了。

要起訴的話就起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法院的訴訟費是按照你起訴要求賠償的數額乘以乙個百分比,沒有多少錢的。

具體的演算法,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精神病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其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專案與數額,請樓主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像這種情況,雙方家屬在朋友或居委會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就可以了,至於上法院,勝訴是肯定的,只是又要浪費訴訟費用。

對方如果一時沒錢,可以簽訂協議,分期給付。上法院也一樣是無法全部拿到賠償金,還得賠上自己的訴訟費。

19樓:駒藹赤悅愷

能勝,有精神病患者監護人負責賠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要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無法承擔,則由其監護人承擔。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去諮詢一下律師。

我爸在廠裡被人砍了,廠裡應該承擔醫藥費嗎?

22樓:網友

應該 因為是在廠裡受的傷!

23樓:gewgew的家

你爸是為什麼被人坎的。如果是為了工作,那麼公司就應該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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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賠償的醫藥費到了需要分期付的情況,說明醫藥費用較高了。首先,得鄭重說你兩句專 現如今文明法治社會,還屬動手打人是很不應該的,打輸了你躺醫院受罪,打贏了你賠錢,還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所以只有意氣用事的呆瓜才會動手,聰明人都只動口 其次,病人住院後,醫院也是分期收取費用的,都是提前預付,當這筆錢即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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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議找保險公司協助。交通隊那個簽字 是不是等我家人病都看好了 個人看,這是原則.有些人甜言蜜語是因為要辦事,而事後則是另一副臉孔.我被車撞了後對方付全責,當醫藥費由醫保報銷後,是自己拿的還是給對方 按理說車禍的醫藥費醫保是不報的,你有關係報掉了那是你行,其實這個錢可以讓對方出的版,但權是不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