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企業如何應對綠色**壁壘影響的思考
1樓:唐玉娟
一、綠色**壁壘概念。
所謂綠色**壁壘(亦稱環境**壁壘),是指進口國**以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為由,通過國際公約、技術標準和規章規範、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包裝和標籤要求、環境效應成本內在化要求等,對進口產品設定**障礙(採取**措施)。
二、綠色**壁壘的主要表現。
綠色**壁壘涉及到商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消費以及回悶悔收處理等諸多環節,其表現形式主。
要有以下幾種:
一)綠色標準制度。
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來限制國外商品進人。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卻較難達到,因而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難以進人發達國家的市場之內。
二)綠色檢疫制度。
即有關國家及國際組織根據烏拉圭回合通過的《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以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疾病而造成的損害為由而對農副產品和食品制定嚴格的安全衛生標準和檢疫措施,特別是對食品中農藥殘留物、重金屬等要求十分嚴格。
三)綠色環境標誌制度。
是由**管理部門、公共或民間團體依據嚴格的程式和環境標準,向有關申請者頒發其產品或服務符合要求的一種特定標誌的制度。
四)綠色補貼制度。
由於發展中國家大部分企業自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汙染的高昂費用,**為此有時會給予企業在治理環境汙染方面一定的補貼。發達國家就以這種補貼違反世貿組織的緩盯有關規定為由,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
三、綠色**壁壘對中國出口帶來的影響。
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由於在環境標準制定實施及資金投入、環境技術水平等方面與歐美日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再加上我國出口商品市場又多為歐美日等發達國家,所以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商品的阻礙作用不斷加強。我國出口產品相當大一部分是以初級加工、低附加價擾罩和值產品為主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因而受綠色**壁壘的影響較大。
綠色**壁壘和綠色**的區別
2樓:
你好,綠色**壁壘和綠色**的區別;綠色**壁壘和綠色**的區別;所謂綠色**壁壘,也稱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活動中,一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環境**措施,使得外國產品無法進口或進口時受到一定限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和市場的目的。由於發達國家的產品科技含量和公眾的環境意識普遍較高,他們對環境標準的要求非常嚴格,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包裝、運輸、使用、迴圈再利用等整個過程均需符合環保要求。這無疑會給廣大發展中國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及出口帶來很大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