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父親再婚,哥嫂一直想把房產轉移到他們名下,不想讓繼母拿到。

2025-01-26 07:25:21 字數 1990 閱讀 3510

1樓:耍個性男孩

我也是大學生對法律還是略懂一點 以我之見 你說錯了 你不懂繼承法啊 繼承會保護你的繼承權利 你父親的確有權動家裡的財產 但是她只能動他也能分到的財產 如果你滿了十八歲 ,你有相應的權利 再者你爸爸轉你財產是無效的 只要你起訴你爸爸 只要你的財產就可以追回了 你的還是能拿到。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方面,要是你能舉證 證明這個財產只是轉讓 並非贈與 這樣財產也是可以追回的 只要起訴要求你哥嫂還來 就可以了 很簡單的事情 希望能幫倒你!

2樓:舌卷東西南北風

首先這是乙個遺產繼承問題。不是婚姻破裂分割財產。對於這個問題要先搞清楚繼承順序。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最後,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由此順序可以看出,如果不轉至你兄嫂名下,房子應當由你,你哥嫂,繼母協商分配(除非有遺囑),如果轉至你兄嫂名下,可以說基本沒你什麼事了,不過如果按照正常程式,需要徵得你的同意,不然也不是那麼好轉的。利益關係說明白了,怎麼決定就得由你自己作主了。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3樓:靜待花

你好,現在因為房子鬧翻的很常見了,不要信你哥嫂的,新婚姻法明確規定了:離婚時除非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婚外情或家庭暴力等過錯行為,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對女方進行賠償外,其他情況下沒有賠償,只能要求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再說了房子是他們再婚前就已經有的,不屬於他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如何讓繼母得不到一分財產?我自己父母在我末滿18歲時同年雙亡,而繼母在我父親在時都不管我,父親去世後乙個多月又找了男人,對我不聞不問,她和我父親結婚兩年多,像這種父親留下的財產應該怎樣分割?

4樓:

摘要。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如何讓繼母得不到一分財產?我自己父母在我末滿18歲時同年雙亡,而繼母在我父親在時都不管我,父親去世後乙個多月又找了男人,對我不聞不問,她和我父親結婚兩年多,像這種父親留下的財產應該怎樣分割?

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您父親去世後,您繼母在乙個月後又找了男人,對您不管不問是沒有繼承權的,所以對您父親的財產的話,你應該是有全部的繼承權。

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其母在您父親去世以後就立即跟了情人,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消失。

他們結婚時間兩年多。

如果您的父親沒有留遺囑的話,並且結婚兩年多時間,繼母是肯定作為配偶是有繼承權的,但是您父親去世,他就和了別的男人的話,那這個婚姻關係,您可以主張已經消除,然後主張沒有他的繼承權。

而且沒共同財產。

沒有共同財產,就不用進行共同財產分割,但是遺產的話,配偶也是作為有繼承權的。

夫妻,一方死亡繼承。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繼承死亡另一方的個人的合法遺產。

配偶跟子女都是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平均繼承。

但是她對我不聞不問,而且還慮待我,這些都報了警的。

他對您的虐待的話,您可以報警處理,然後這個虐待行為的話並不當然的去取消他的繼承權。

只能說您以後對他沒有撫養權。

我現在還在讀書,是一名孤兒,像她這種行為對我,我在法律上可不可以要求財產她不得,或者少分呢?謝謝老師的解答。

只要他有繼承權,都是可以分割財產的,對於他的虐待行為,您可以要求他少分,並且您是屬於未成年子女,而且還在讀書,那法官根據您的實際情況也會多分給您的。

哦,謝謝老師。

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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