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濟南劉付利
姐姐給你的錢,如果她去世的話,應該是在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且已經履行完畢了,原則上不再屬於遺產。
至於你是否按當初的承諾給孩子平均分,那就是你自己來決定了。
如果有協議或者書面的材料,那就要根據書面協議來處理。
2樓:魁囖牟
算是遺產,如果有遺書或者錄音的話會具有法律效應。
3樓:幹笛
先人留給後輩的,或者平輩的錢,或者資產都算做事遺產,至於怎麼分配?如果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的,就自行處理。
4樓:網友
如果姐姐去世了就算遺產。
5樓:常勝將軍
聽,這個要看誰的孩子了。肯定是遺產。繼承過來的。要不人家白給你錢啊?
6樓:網友
如果孩子沒成年,最好你代管錢財,等到孩子成年在給他們。
望,謝謝!!
7樓:春風化雨
還是全部分給姐姐的孩子好。
8樓:網友
按你姐姐的意願去做決定。
親姐姐死了她的遺產怎麼分配
9樓:楊夢嫣
法律分析:有遺手脊搏囑的按照遺囑來進行分配,沒有遺囑情況,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規則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畢祥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野侍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爺爺去世留下了遺產,女兒要求平分,怎麼處理?
10樓:網友
一、如果老人沒有留下遺囑,女兒要求平分的要求是合法的。(合理不合理不去說了),如果不平分,女兒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遺產。最後法院也會支援平分的。
從法律上來說,兒子和女兒都具有平等的資格取得遺產。是否為喪事出錢,不影響遺產的取得。
二、如果按法律精神來說,不能要求女兒把喪事的錢拿出來再分遺產的。
三、生產給的2萬,是老人自己給的,不需要拿回來,不能算到遺產裡去。如果是借的,那就要算得遺產裡面去。剩下的兩萬,如果是欠小女兒的錢,需要還,如果不是,只是答應給的,不需要再給。
四、三個孩子都沒有贍養,那三人都有平等的權利,應該要平分。並不是兒子就要多分一點。法律不支援的。
五、建議:最好是協商解決,不要到最後,錢沒有多少,親情也沒有了。我只能說,法律上是要求平分的,但具體情況還得要三方協商。
11樓:熊燃韻
我這樣理解不知道對不對:
爺爺和奶奶都去世了,留下了一定的遺產,現一直陪在兩老身旁的兒子分得財產,而後兩女回來爭遺產。
1、要求平分財產合理。但是如果可以舉到證據證明兩女有能力但未盡瞻養義務,那麼法院會以此認定少分甚至不分予兩女遺產。
2、可以要求兩女對此進行補償,如果兩女的確進行補償,錢就到兒子手了。如果不給,那麼這就是乙個很好的例證,用以證明其並未對被繼承人履行相應義務。
3、如果小女兒能夠舉出爺爺答應贈與的給予財產的證據,那麼則要歸到小女兒手裡。贈與行為的撤銷權歸爺爺,所以兒子基本上沒辦法。順道提一句,即使爺爺在世也很難做撤銷,司法實踐是這樣的。
4、不算遺產,如果真的贈與出去了。但如果贈與不成立,那麼依然算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12樓:康熙也無奈
一、一般而言,男女平等。對被繼承的遺產繼承人只要沒有法律禁止的行為,就享有繼承權。
二、繼承開始後,一般平分。所以你姑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三、爺爺生前給過小女兒2萬元,還答應再給2萬元,如果是老人的願望,那就滿足也無妨。
四、奶奶治病治喪的錢,外面欠下的債由兒子拿出,並不說明你姑姑就喪失繼承權!
綜上,如何分配遺產,要具體分析!
13樓:遼寧郭健
從你說的情況看,老人如果沒有遺囑的話,他的遺產是由所有的子女進行平均分配的。
但是,以前因給奶奶治病的錢,要從遺產中先行支出。
至於,老人給小女兒的錢不能算是遺產,沒給的也不用再給了。
14樓:覺王
子女有繼承權,即使沒有撫養,也享有權利,但平時照顧的人可以要求多分一點。
如果確定其中乙個兒子此前出資,可以主張多分一些。
生前給過的2萬元肯定不算遺產。答應再給的但是沒有其他協議或遺囑證明的,可以計入遺產範圍。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繼承法規定,遺產應由子女共同繼承平等分割。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1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繼承法》第13條4款的規定,未履行贍養義務的應當部分或少分。
縱橫法律網 冉兵律師。
17樓:榮孝蓉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34.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未盡事宜,歡迎撥打全國免費法律95089轉187號律師。
18樓:舒羽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兒女有平等的繼承權,父母死後留下的遺產應該由其子女繼承。如果的女有自行放棄的則由其第二繼承人繼承(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一女最先得到的兩萬元錢不算進遺產,不應再拿來充其遺產。
而父親曾說過的要給女兒兩萬但在生前沒有履行,則死後應作廢。而其兒子先前有為母親承擔醫療費用,可根據一定的比例多分得財產,其餘應平分。
奶奶生前給的錢算遺產嗎?
19樓:王雨昕
生前給的錢不算遺產,遺產繼承是指陸輪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一、土地遺產怎樣繼承。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一)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二)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三)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四)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二、遺產繼承的多種繼承方式有哪些。
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以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早敏信被拿鎮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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