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潑灑藥物後出現死魚的官司怎麼辦

2025-01-10 08:55:19 字數 2164 閱讀 3511

1樓:樂觀的靚哥哥

魚塘潑灑藥物後出現死魚,打官司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立案。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樓:創作者

傾聽主流聲音,保持頭腦清醒。

關注案情,可以留意**新聞,依法參加庭審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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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魚塘裡放毒藥死魚構成什麼罪

3樓:

摘要。1:如果這個水庫的水供給人畜飲用的話,投毒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話,就是投放危險物質罪,注意,這是足以危害,不要求危害結果必須出現!

2:如果水庫不是飲用水源,行為人投放毒藥後,導致魚群大片死亡,水池無法繼續養魚的話,就是破壞生產秩序罪。

3:如果投毒後,將毒死的魚都帶走,且數額較大,並且水庫不是引用水庫的話,就是盜竊罪,如果破壞了生產,就構成了競合犯,在盜竊罪和破壞生產秩序罪之間,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在魚塘裡放毒藥死魚構成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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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這個水庫的水供給人畜飲用的話,投毒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話,就是投放危險物質罪,注意,這是足以危害,不要求危害結果必須出現!2:

如果水庫不是飲用水源,行為人投放毒藥後,導致魚群大片死亡,水池無法繼續養魚的話,就是破壞生產秩序祥稿罪3:如果投毒後,將毒死的魚都帶走,且數額較大,並且水庫不是引用水庫的話,就是盜竊罪,如果破壞了生產,就構虧氏成了競合犯,在盜竊罪和破壞生產秩序罪之間,從一重處謹空孝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是不是可以終止承包者的合同?可以取消承包者的合同嗎?

需要雙方協議簽署的內容,有約定禁止的條款。

魚塘的魚被毒死了算什麼行為

4樓:南京張立俊

法律分析:將有毒有害物質投放到池塘的,是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有關規定:

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魚塘的魚被毒死了算什麼行為

5樓:周業懇

將有毒有害物質投放到池塘的,是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有關規定: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世敬迅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稿襪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潑灑em菌能降低魚塘的氨氮含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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