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到男方家裡打爛東西要負法律責任嗎?

2024-12-30 17:35:12 字數 1452 閱讀 9330

1樓:電腦專業大師

當然是要負責任的,因為只是男女朋友,來問了肯定是**貴重,就算是不小心也是要負責的,除非別人不追責。

2樓:悟空趣圖館

需要負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樓:釋千結

如果並不是男方同意的,男方追究女朋友的責任,女朋友應該是要賠償的。

當然,也要看女朋友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如果是故意的,男方制止而女方還是打爛東西了,那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如果女朋友不是故意的,並且願意賠償,那就不用負法律責任。

具體還是看女朋友的態度,和是不是主觀這麼做的。

4樓:短頭髮

可以的,你可以要求賠償。但是你這個女朋友就不能相處了。因為把你家東西摔壞了,你都讓他賠了。

那你。還能容她嗎?她還有必要在這個家待著嗎?

所以要不要賠償就看你家怎麼處理了?如果想要人那就不用賠償了,如果想要物,那人就留不下了。

5樓:帳號已登出

這個問題好蹊蹺!到別人家去砸東西?給誰有這麼大膽子?

如今這事多了去啦!強拆!半夜把主人從屋裡強行架出,機器轟鳴中砸壞主人家財產的事算不算數?因此垮臺的季建業,仇和們算不算違法行政觸犯刑法?

我不知道上述案例應不應算作違反《憲法》行為!反正私闖民宅違法!那麼以公家身份出面侵犯私人住宅行為的公權力比《憲法》權威還要大?

我不知道我這說法是造謠還是惡意誹謗!是違法還是犯罪?反正讓我去闖民宅我認為這就是「犯罪"!

6樓:情感解惑公尺洛

女朋友如果到男方家裡做這樣的舉動,其實還是要負法律責任,這是隨意進入別人家庭損害財產,所以還是要好好的去協商,一定要說清楚。

男朋友到女朋友家砸東西犯法嗎

7樓:

親親,您好<>,男朋友到女朋友家砸東西已經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並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一般需要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私闖民宅,拒不退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對於砸東西的行為,參照我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

男朋友29歲,我24歲,到談婚論嫁了,男方家裡出不起彩禮錢,他家裡還有個很小的妹妹在上學

這種事雙方都沒有錯,男女雙方都能想到父母這很好,只能商量了,要是沒錢也沒辦法,就算借到錢了將來結婚後也是你們兩個人來償還的,最終決定權在你 他妹妹還小,而且是女孩子。他家應該把你們的事放在前面。誰家也不富裕,最好協商解決。你跟他說,不要彩禮錢可以,但是籤個協議,夫妻雙方買的房,房產證上只寫你自己的名...

女方父母到男方家裡,為什麼男方父母不同意女方父母同床睡,說什麼新房忌諱

亂說的,是嫌棄他們吧 這個有說法,入鄉隨俗吧 迷信,但是現在年輕人大多都信,不要說老一輩了。風俗。最好尊重,因為很多家庭都不喜歡陌生人到家裡 的。確實不好。尊重就好。女方父母不同意女方和男方交往該如何解決?放手吧,得不到親人祝福的婚姻是不美滿的。千萬不能破壞親情得到愛情,也不要為了所謂愛情放棄一切。...

入贅是什麼意思?男方入贅到女方家裡對男方的壞處是什麼

入贅是指男方落戶到女方家,這種婚姻大多都是因為女方家無兄無弟,為了傳宗接代而招女婿上門。舊社會也有一種偏見,即男方落戶到女方家中後要更改姓氏,隨女家的姓,也常常被人稱為 倒插門 舊社會男人入贅會被人看不起,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也很少人會看不起入贅的男人。入贅婚姻幸福嗎?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男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