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男人明知道自己沒有生育能力,取老婆,算不算欺騙老婆?

2024-12-28 17:20:09 字數 1250 閱讀 7906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發現不能生育,並不影響婚姻關係的成立,不算騙婚。但是可以起訴離婚!

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係成立之前,騙婚者是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而且是有預謀的。騙婚一方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

騙婚者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婚後貪圖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不屬於騙婚。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婚姻法》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

2樓:海若靈

當然算,這種事情婚前就應該告訴對方,而不是婚後說,你曉得人家願不願意。

3樓:迷蹤貓耳

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都要做婚檢,即使是再婚的男人結婚之前也應該做婚檢,如果沒有做婚檢就結婚,那麼也不算欺騙,因為畢竟有些人可能就是法盲。

4樓:至尊網中名店

如果知道自己有重大疾病或缺陷,不向對方表明,這種隱瞞那是有欺騙嫌疑啊。這在法院對離婚進行判決時,也會因此支援女方權益要求。

5樓:網友

算,後悔夜沒辦法了。

6樓:仁羨利

引滿就是欺騙丶明知古犯丶不願他再婚丶再婚丶再再婚。

7樓:某家的小莫

感覺你老公騙你了。

己婚男人在外面騙他沒老婆利用她人生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8樓:網友

關於重婚的認定,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前婚未解除,又與他(她)人辦理結婚登記。只要再次辦理了結婚登記,無論是否同居,即構成重婚。

二是事實重婚,即前婚未解除,又與他(她)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構成重婚。

關於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認定,是指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他(她)人也認為雙方是夫妻關係。

一般來說,關於和其他(她)人生孩子,並不等同於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裡可能存在兩種情況,一是生孩子並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構成了事實重婚;二是生孩子但沒有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不能構成事實重婚。

9樓:契丹彼岸花奧古公主

不算,除非那個已婚男跟那個他騙的人結婚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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