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hfdhdh大本營
遇到有人在公共場合不戴口罩,這種情況有兩種,一是他不想戴口罩,二是他沒有口罩可以戴。第1種情況他不想戴口罩,那是因為他可能感染了,可能已經破罐破摔的感覺。或者是一點都不怕,不怕就是覺得自己很強。
第2種的話就是他沒有口罩,沒有口罩的話,你有的話你就給他乙個,如果他還是不帶的話,那就是第1種情況,就要遠離他或者找人來檢查他。當我們抱著乙個寬和的心態,也許就更加能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哪怕對面那位貌似不可理喻。仔細想想,大姐沒有戴口罩會不會有她自己的理由,口罩髒了、丟了,沒買到,捨不得買,戴著不舒服,覺得別人小題大做,僥倖心理,這些都有可能。
用理解和關懷的口吻勸說對方:
芝士,然又版權必究,未義經許可,證不得轉消載。
我們不知道別人是什麼情況,但這並不妨礙我們用理解和關懷的口吻去和別人溝通。也可加上那麼一點點的幽默和自嘲,可能就更容易化解陌生人間的尷尬和防備了。比如說,「哎,我也覺得戴著口罩好悶氣,但是響應**號召嘛」;「乙個口罩好幾十塊,真貴,但是特殊時期只能特殊對待了」。
儘量避免批評指責:
而等那向員決教安,名許素聽。
即便我們很確定對方就是做錯了,也儘量不要採用批評指責、壓服人的態度,因為這會啟用對方的心理防禦,給溝通增加不必要的難度。畢竟作為乙個有大局觀的公民,我們的目的不是批評,是要對方戴口罩。我們要戰勝的對方,而是肺炎病毒。
因此,我們不能本末倒置,忘記初衷,而應該注意自己的心態,以最終目標為導向。
都道路則術認萬走,才素族狀。
可以勸說,但不要強求:
同為一名普通乘客,我們有建議的權利,但沒有強制的權威。當我們勸說無效時,可以要求地鐵安檢人員出面處理。不戴口罩就是不準進這個道理儘管很正確,但同樣是這句話,由安檢人員說出來,可能會比我們強行要求別人要好得多,畢竟這本來就是他們的職權所在。
不忘勸說目的:
本來是從道理出發,實現乙個積極的目的,但是到最後我們可能忘記了這個初心,焦點在不知不覺間就變成了我要贏,我要證明我是對的,你必須得聽我的。這個下意識的轉變可能我們自己都注意不到。在與人的溝通中,要想達成乙個積極的意圖,就得遵循人性的規律。
所以儘量不要去啟用對方的心理防禦牆,因為強烈的情緒會逼退理智,使得對方更難說服。
2樓:傳奇無因
一、覺察自己情緒,是否過度焦慮
專家指出新型冠狀病毒主要通過近距離接觸和飛沫進行傳播,佩戴口罩是阻隔病毒傳播的重要方式。因此,看到有人在公眾場合不佩戴口罩,我們擔心被傳染,對對方行為感到憤怒,這些是正常的情緒,我們應該予以接納。但是如果我們的情緒非常高漲,有想攻擊對方的衝動,或者非常焦慮,回去之後反覆擔心自己有沒有被傳染,這時我們需要覺察一下自己的情緒是否符合當下的情境,是否存在焦慮過度的可能。
如果有,請您試著讓自己放鬆一下,暗示自己:「我已經做好防護措施,不會被傳染」,以穩定自己情緒,同時觀察自己的身體症狀一段時間。如果發現這種焦慮讓您無法專心做事,甚至影響睡眠,那您可以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二、理解他人行為,穩定自己情緒
我們對「公眾場合不戴口罩」行為產生憤怒、憎惡、攻擊等情緒,是因為這種行為可能會給我們自身健康帶來威脅,更因為我們無法理解他人行為,往往將其簡單的歸因於「沒素質」「故意出來禍害人」等原因。
面對疫情,大眾常出現恐慌、不敢出門、盲目消毒、失望、恐懼、易怒、攻擊行為和過於樂觀、放棄等心態(肺炎機制法[2020]8號),有人過度緊張,有人過度鬆懈,其根源都是對自我無法掌控疫情的應激反應。當人過度緊張時,會去搜集很多關於疫情的資訊,非常在意防護措施,也很擔心自己被感染;當人過度鬆懈時,會自動遮蔽相關資訊,讓自己處於疫情之外,「掩耳盜鈴」讓自己心理好過一些,但也會因為疏於防護將自己和他人置身於危險中而不自知。
在公眾場合不戴口罩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個體面對應激時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足,可能是對疫情資訊沒有充分了解,也可能是因為口罩**緊張沒有及時購買到手···我們理解他人行為不代表我們贊同,而是通過對他人的理解,來化解不合理的情緒,更好的反思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保護自己,我身邊的親友有這類情況我該如何幫助他們?
三、做好自身防護,影響身邊親友
面對這些情況,我們無法改變公眾場合不戴口罩的「他」,指責、謾罵、焦慮只會給自己增加心理壓力,我們能做的是:(1)做好個人防護,儘量少乘公共運輸工具,少去公共場所,實在無法避免,在公眾場所發現有人沒戴口罩,則儘快遠離;(2)身邊親友如果有此類現象,我們要積極宣傳科學資訊,用他們樂於接受的方式鼓勵他們出門戴口罩,讓我們從身邊做起,共同提高公眾的防護意識。
3樓:明臣方士
既然已經放開了,在公共場合戴不戴口罩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
沒有報警的必要和理由。願意帶的,繼續帶。不想戴的,當然可以不戴。
我作為老年人,三年來已經習慣了出門時戴口罩,感覺能夠減輕空氣汙染,在冬天裡能夠保護上呼吸道,能夠減少感冒的可能。
根據個人經驗,戴口罩對自己還是有益的。
所以,我自己選擇繼續戴口罩。別人的事情,由別人去選擇吧。
其實我們身邊經常有人不戴口罩,特別是老年人,不太重視戴口罩的重要性。
那麼有什麼辦法能勸說他們戴口罩呢?
第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他們普及這次病毒性肝炎的嚴重性。然後告訴他們現在全國人民的努力現狀,可以講一下一線醫護人員的故事。
再告訴他們,如果不戴口罩,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的家人不負責任。倘若自己感染了,自己的家人也難逃。為了自己的家人考慮,尤其是有子女、孫子孫女的朋友們,更會聽從勸告。
第二,適度的懲戒。如果講理不行。那麼為了他個人的安全健康,在他外出不戴口罩時,進行舉報,讓警察進行教育懲戒,達到效果。
4樓:網友
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當事人不聽勸阻,根據規定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如果當事人是疑似患者,甚至是已經確診了的冠狀性肺炎患者,這種情況下還不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的,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各地釋出相關命令、決定、通告、通知,採取包括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禁止外出、限制人群聚集、小區封閉式管路等一系列臨時性管控措施,全體居民均應該嚴格遵守。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服當地人民**及其有關部門釋出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浸膏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7月26日上午10時許,甄某(女,58歲)到台山臺城新美琴市場購物,因未佩戴口罩,被市場防疫工作人員勸阻,讓其戴好口罩,遵守防疫規定。甄某不但不聽勸阻,還想強行闖入市場,在工作人員堅持下,甄某未「得逞」。甄某很是氣憤,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併發生肢體衝突,被現場執勤民警及時制止。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甄某對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警對其進行說服教育,甄某主動認錯,保證今後遵守規定,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最終,甄某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二 2021年8月18日,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案稱,玉溪市紅塔區一名未戴口罩的男子欲進入菜市場,被值守在菜市場門口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攔截。趙某試圖強行進入菜市場,並對工作人員進行毆打。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涉嫌毆打他人的趙某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經查,趙某未戴口罩欲進入菜市場。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對其進行耐心勸導,但趙某仍試圖強行進入菜市場,並對工作人員大打出手。最終,趙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案例三2022年3月上旬,雲南省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公安機關在常態化巡邏防控中,查獲轄區群眾查某、傅某、周某、周某、李某不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要求佩戴口罩,經說服教育無效,拒不佩戴。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分別對以上5人給予行政處罰。
公共場合,家長如何教育孩子,在公共場合,如何教育孩子不要大聲喧譁
公共場合,家長如何教育孩子?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如果孩子在公共場合亂跑亂叫或哭鬧不休,爸媽一定要冷靜下來,不要與孩子對峙,更不要大聲責罵,要採取合適的方法讓孩子冷靜下來,不要把孩子當作什麼也聽不懂的小屁孩,平等的對待他們時,他們也是很講道理的。那麼具體應該如何做呢,具體如下 提前預防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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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會,沒有那個膽子,也沒有那個本事。前段時間,不是因為有人提醒了被捅死了嗎?遇到這是事情,我肯定不會提醒,但是我會記住小偷的資訊,比如說,穿的什麼衣服 什麼鞋子 什麼髮型 身材 是不是戴眼鏡等等,這些情況記下來之後,方便以後提供給 或者受害者。1 記住小偷的外在 比如說穿什麼衣服,什麼顏色的,...
在公共場合遇到小偷時,你們會上前制止嗎
我也說不清楚我到底會不會上前去制止,因為這樣依據我所處的環境來定。那麼,是依據什麼樣的環境呢。如果說在我的家鄉或者是我相對熟悉的環境下遇到這種情況的話,我會上前去制止,但是,如果說在一個對於我來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想我會選擇一個更為理智的方式。那麼我們就來說說那相對理智的做法。其實,你媽媽的做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