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要找尋你
我個人認為你不應該這麼做,這樣似乎有點冤枉他了。你也說了:他是真心的想和你有未來。
既然這樣,就不要為了一點小事而和他嘔氣啊。只要是真心相愛,彼此都希望和對方在一起,那麼誰主動一點不都一樣嗎?
男人嘛,有些事很令人費解。比如我老公,他一旦玩起遊戲,誰叫他都不應的。即使我叫他吃飯,有時候都是愛搭不理的。很令人生氣。不過,他心裡倒沒什麼,只是不想讓人打擾而已。
是啊,有時候該讓一步的時候就讓一步,前面的路就會很美好!
2樓:含淚的眼
我覺得你這樣做是對的,如果說戀愛都是要女方做主動的話,那樣談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在他心裡遊戲好像比你更重要,給自己留點自尊吧!
3樓:淺遇淡忘
恩,這個方法不錯,支援,平常都是你給他打**,現在你突然不打了,如果他還愛你,還在乎你,他一定會打**給你的。
4樓:v忘憂8_草
或許你可以問問他,是否還 喜歡你,如果不,那就乘早分掉,如果還是喜歡,你就應該爭取,你可以告訴他你擔心的事,或者製造一個小意外,看他是否在乎你?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對不對的只有做了之後才知道啊。
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就該這樣期期他。
我這麼做對嗎?
7樓:樂醉人心
一部手機而已,2000元左右還是可以接受的。送禮物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你們卻給它添了許多波折。
下回給老人家買禮物的時候,記住要買一樣的,價錢相差不多的,這樣對雙方來說都好。
這個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情,還沒有上升到要離婚的地步。你產生這樣的心理,主要是因為你媳婦的做法,讓你失望了。
和你的媳婦好好的談一談,解除誤會。
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信任,而信任是會因為猜忌,慢慢消磨掉的。
所以找個時間和你媳婦好好的談一談吧,把這件事情徹底的解決掉,不要讓它變成你們彼此心中的一根刺。
職業不分貴賤,勞動者最光榮。
現在這個社會沒有貴的職業,只有賤的人。
不管是做什麼職業,出力也好,腦力也好,都是靠自己賺錢,沒有什麼看起和看不起的。
最後我要說,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你尊重了我,我才能尊重了你。
你們是非常有孝心的。父親節到了,還知道給爸爸們買禮物,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表揚的。
8樓:婚姻情感導師小華
媳婦是一片孝心,可以理解的,你們小家生活也不富裕,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買手機也要在合理價位即可。
9樓:吃瓜皮的爺爺
你媳婦做的沒毛病,不那麼做心裡得多難受。現在誰賺錢都不容易,但是還是得想辦法努力賺錢。
10樓:愈浩瀚
這個事情買了就買了吧?畢竟一個手機也花不了多少錢,年輕人賺錢的機會很多,只要踏踏實實工作,就能養得起家庭。
11樓:帳號已登出
買就買吧,不是很多,
我這樣做是對的?
12樓:
摘要。1、保證書在符合以下條件時,則具有法律效力 (1)該保證書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保證書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 定; (3)保證書的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 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 違背公序良俗。
我這樣做是對的?
親,您怎樣做?說來我分析一下。
我喜歡一個男生於是向他表白被拒絕了,我於是向他的朋友請教該怎麼辦。他告訴我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去交換,於是我把這個想法告訴他,他也同意了,他朋友說為了增加成功率應寫下保證書交給他們。於是我就寫了並約定了時間。
親,這樣做是不對的,感情是雙方的意願,彼此的信任和爰幕,你就不怕受騙嗎?
受騙?親,結婚證都沒保證。保證書頂用?既然開始被拒絕,以身相徐就同意了,這樣的感情是不可靠的。他能保證一輩子爰你,不愛你時會有怎樣的懲罰嗎?如果有倒也可行。
我總覺得一個人爰一個人,愛就是爰,不爰就是不愛,怎能以身相徐,有個保證書就爰了?
保證書是我寫的。
知道是你寫的,他的保證條件沒寫吧?
您好,要寫保證書的話應該兩個人都寫。
要不怕你吃虧。
他朋友讓我寫的,寫了2份。嗯嗯。
1、保證書在符合以下條件時,則具有法律效力 (1)該保證書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2)保證書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 定; (3)保證書的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 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 違背公序良俗。
您好,請您做好兩種準備,一種可能對方不愛你,另一種可能一直愛您。
13樓:高大且動人灬福星
我家裡的情況跟你差不多。當時也有一次父母吵上火了,一連幾天沒做飯,也成天不說話。當時我還小,一天到晚就知道在外面玩,不管我正好,直到有一天,我餓得不行了,去我鄰居家蹭了頓飯,也把家裡的情況告訴了他們,然後他們就來找我父母談話,情況才好轉。
到前年,我高考完了,他倆直接就鬧掰了(原因很複雜,我用了一個月才整明白)。當時我咋說都不聽,各有個地理,整的我都想讓他們直接離了算了。最後,我又去把我那鄰居找來了(我們之間關系挺好的),然後他們又過來勸,一連在我家說了好幾天,到最後才算是解決了這一問題。
雖說他倆還是挺僵的,不過現在在為了我一直在努力維持這個家。
你做得很對,我也不敢說我做的就不對,因為這很大一部分上緩解了我家的家庭矛盾。我只是給你分享一下我的經歷,有時候這個家庭矛盾只靠我們自己是解決不了的,我們終究只是孩子,父母很少認真考慮咱們的話,不如找父母親近的人,他們更了解我們的父母,或許能解決你的家庭矛盾。
理科男,語文廢廢,盡力了。
我這麼做對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女人早點分了算了,幹嘛要把自己搞的這麼累了。
我這麼做對嗎,我這樣做對嗎?
如果你想挽回這段感情,你就主動聯絡他吧!畢竟你曾經因為某些原因傷及他的自尊,男人是很注重面子的,在沒有確定的感情放在他面前時他是不會再去觸及他的傷口,不過男人也很健忘,但是如果你當初真的在他心裡有過那一絲痕跡的話,那我相信你一定能成功的,主動去聯絡他,他會很高興的,既然當初互相喜歡過就已經瞭解對方的...
我這樣做對嗎?我這麼做對嗎?
首先,你的做法不是不可以。如果兩個人真的希望在一起的話,那麼一個房子都不是事兒。因為就算結婚後,兩個人共同努力還是可以買上房子的。你現在是在決定和你走一輩子的女人的問題,你的人生上遇到的肯定不止買房子這一件事。如果這個女人連這最起碼的事情都不願意陪你一起去承擔的話。我建議你還是慎重考慮吧。如果她說願...
我這麼做對嗎
你的做法是明智的,我也有類似經歷 既然有物件了再和別的男生有點曖昧的女生我覺得不值得交往。你想,如果她是你的女朋友,她也有可能和別的男生有曖昧關係,你會怎樣想。其實,保持朋友關係是最好的選擇,若幾年之後,或者你相互瞭解了再接近也不遲啊。至於那高傲的,我個人認為或許你還不瞭解她。不過既然畢業了也就沒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