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

2023-07-14 18:31:07 字數 3235 閱讀 3159

1樓:

摘要。您好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不包括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比如:

王五和李四在酒館喝酒發生口角,兩人發生廝打,李四將王五打成重傷,李四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有以下特徵:

一)故意傷害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

二)該犯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的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

您好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不包括故意侵害他人生命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比如:王五和李四在酒館喝酒發生口角,兩人發生廝打,李四將王五打成重傷,李四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有以下特徵:(一)故意傷害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

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二)該犯罪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的身體的行為。

故意傷害輕傷已刑據,還沒逮捕,逮捕前如能拿到對方的諒解書,可否不予逮捕?

親,不逮捕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很大呢建議拿到申請書後儘快申請取保候審呢。

親,我國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審,但有條件:(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並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您上面說拿到申請書後,指的是什麼申請書?

親,拿到諒解書後去申請取保候審哈。

明白了。難度是拿不到諒解書。

親這種有受害人的案子拿不到諒解書很難辦理取保候審呢,建議找個中間人去做工作試一下呢。

明白,謝謝。

2樓:陳秋生

法律分析:1. 當案件已經被判定,被告被判為故意傷害罪,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賠償相當的金額進行補償,但是被告卻不能支付這筆金額時,法院應當就被告的實際情況進行實地調查。

倘若情況屬實法院應當中止執行,等到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但不會拘留。2. 當被告無力嘗還法院要求賠償給原告的金額時,雖然法院可以中止執**況,但這並不意味著被告無需償還相關金額。

被告應當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償還相關的債務。若被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說被告死亡等)則由繼承人來承擔義務。3.

作為金額授予方,當被告無力償還這筆金額時。應當向法院提出申請,走正當的維權途徑。不應以暴制暴,觸碰法律的底線。

同時要積極與被告進行協商溝通,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的不少,我再補充一點。

法院認定你弟弟是「從犯」是有問題的,因為從犯是針對共同犯罪來說的,而你弟弟不符合共同犯罪的行為特徵,因為其:事前,並沒有與喇等人有犯罪故意的合意,也就是說並沒有合謀;事中,你弟弟被喇叫到現場,並無傷害馬華的意圖,雖有傷害馬華的行為,但此傷害行為是在喇等人有對其實施傷害的危險情況下由於心理上的威脅感而做出的,並且,此傷害行為在實際上並不會對馬華造成嚴重的傷害結果;事後,你弟弟對馬華有救助行為。

綜上所述,你如果上訴,就緊扣這點,你弟弟不是與喇等人共同犯罪。至於其行為屬性,如果想做無罪辯護,就主張是緊急避險。

建議你還是找個專業的律師幫你打這個官司,刑事案件非同小可,而且專業性很強,還是律師靠譜。

4樓:矜持的盡頭

不對啊。怎麼會是這樣的判決?這完全不符合邏輯。

第一,故意傷害致死。首先就有主觀因素,是你弟弟把馬華送回家的,說明他在主觀上是不希望馬華死亡,僅此一點,法院不可能判你弟弟為故意傷害致死的脅從犯。

第二,你弟弟多大?對於群毆致死,既然你弟弟都判了9年,我想知道,那個主犯,難道能判個死刑?

第三,法醫鑑定馬華的致命傷是鈍器擊打頭部所致,嫌犯也都只作證你弟弟踢了一腳,根本不可能成為致死的原因,法院絕對不可能拿出這樣的判決。

然後,再反過頭來看,是馬華自己要求你弟弟傳話的,而不是你弟弟私自透露訊息引起爭端,根本就不可能是有預謀的。

這樣的判決絕對不合理,我不信哪家法院能做出這樣的判決。

如果真有,如果情況真如你所說的,我跪求你通知**,因為,如果真是這樣,肯定有人用官或者錢在壓人。

我求你還中國法律一個公道。

5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

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本罪。

根據你上面所述, 父親先出手打母親,母親還手出於自衛屬於正常,但父親在摔倒後已失去攻防能力,而且在這個時候雙方正好可借這個時機休戰,然你母親可能因一時憤怒,上前踹他一腳,導致其受傷,其主觀已構成故意傷害了,故意傷害罪的成立是不以傷害程度的輕重來判定的。

6樓:化學天才

看是否構成輕傷以上後果,如果構成,那麼肯定構成故意傷害罪。

7樓:匿名使用者

構不成。故意傷害罪,關鍵是看傷情是否構成輕傷或重傷。

8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同學,以上行為不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建議樓主要學會去和老師家長溝通,及時反映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 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一樓的費話太多,如果是我,我寧可不看。想判對方的刑罰,前提是一定要報警,介入後會對你的傷害部位進行鑑定 結論分為輕微傷 輕傷 ...

故意傷害罪判幾年,故意傷害罪要判幾年?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極其殘忍造成嚴重殘疾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對於被害人死亡是出於過失。在傷害致人死亡後,立馬就自首是法定上從輕量刑的一個情節,不過至於量刑還得由法官依據案件的情況來決定。其中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因一些過激的行為而致人死亡的...

故意傷害罪賠償案例,故意傷害罪案例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雙方達成私了,如果是輕傷以上的,法律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積極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