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人口報案程式,人口失蹤報案程式

2023-01-16 19:25:04 字數 5528 閱讀 3202

1樓:正氣長春

如果有人失蹤,可以在三日後向居住地派出所報案。

報案後經一個月克音信,可以向當地刑警隊報案。

報案時須提供失蹤人的詳細資訊。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到派出所報了幾年了,派出所根本沒留底,最近一次派出所讓我找法院。

人口失蹤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報案?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人口失蹤需要具備報案的條件如下:

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並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

4樓:科學小智囊

失蹤24小時後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失蹤人員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險,或者失蹤人員屬於未滿十週歲的少年兒童,或者屬於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均不受上述時間限制,均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

辦理失蹤人口報案流程:

1、失蹤人近期**二張。

2、戶口簿。

3、填寫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

根據《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被申請人下落不明滿2年,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其為失蹤人。

根據有關規定,接報兒童失蹤或被拐報警,**會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協助家長進行尋找。若有線索表明有被拐賣嫌疑的,**將立案進行偵查,並不需要超過24小時。

通俗所講的失蹤人口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

第二十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5樓:想吃小孩

執法標準明確:有警必接,對人員失蹤的求助或報警,各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諉;有警必查,失蹤地點不明或不在本轄區的,受理公安機關應當開展初步調查,查明失蹤地或根據報警人陳述的失蹤地移送管轄公安機關;失蹤地無法確定的,由失蹤人員最後居住地派出所負責查詢,移送情況及時告知報警人。

宣告自然人失蹤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自然人失蹤已滿兩年。下落不明,指自然人離開住所或居所地無任何訊息。下落不明的時間必須是持續地、毫不間斷地滿2年。

2年的期限是從失蹤人最後離開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開始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2、失蹤自然人的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所謂利害關係人,指在法律上與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的人,包括失蹤人的近親屬和其他與失蹤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3、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式宣告。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後,應發出公告,尋找該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後仍無下落的,判決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6樓:匿名使用者

一、人口失蹤達到立案標準:

據介紹,公安部就尋找失蹤人口的工作方法出臺了一系列的指導意見。《公安機關查詢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資訊工作規定》中要求,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報案後,應當登記受理,開展查詢工作。《規定》中對「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進行了具體的描述:

(1)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

(2)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3)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4)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

(5)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6)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與此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蹤人口公安局立案標準,失蹤人口多久符合報案條件:

並不是人口失蹤24小時以後才能報案,警察才給立案,具體來說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2、如果對方手機關機或其他原因聯絡不上的話,懷疑是攜款捲逃或遭遇不測的話可以直接報警,不要過於拘泥於規矩,一切以利益和安全為先。

3、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隨時可以報案尋找,24小時立案。兒童失蹤案一般不受時間限制,隨時可報案,接到報案立即以刑事案立案。

4、事故發生的當事人,隨時報案隨時立案。

5、其他情況可48小時後報案,報案即立案。

7樓:拿破崙秦風

從發現失蹤開始計算 到兩年可以宣佈失蹤人員死亡 報案條件失蹤人身份證明 村級失蹤證明 鎮鄉級失蹤人員證明 市級失蹤人員證明 派出所提供的報案證明 然後是去法院申請失蹤人員死亡 條件是失蹤人員兩年內沒有出現過。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隨時報案,沒有證據的,要在失蹤二十四小時後報案,儘量多想線索有利於公安機關破案,這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不需要賄賂,如果他們沒有盡到責任,可以起訴他。

9樓:那個焜

一般情況下,失蹤24小時後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失蹤人員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險,或者失蹤人員屬於未滿十週歲的少年兒童,或者屬於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均不受上述時間限制,均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10樓:柔情判官

失蹤人口報案可以隨時報案,沒有限定條件。

11樓:網友

我女兒失蹤找不到人在那裡,

人口失蹤報案程式

12樓:琦悅暢

我女兒和她媽媽吵架出走三天了,出走前打**不接今天在打**關機著,停機了。

請問人失蹤多久可以報案?報案找到大概需要多少錢?

13樓:戚廣利

1、認為人已經失蹤就可以報案;

2、向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報案沒有費用,這是他們應當做的工作。

失蹤人口的認定程式

14樓:法律快車

警察如何認定失蹤人員?

首先失蹤人員必須有家人報案。

1、報警隨時都可以報,哪怕失蹤幾小時也可以報。

2、立案要失蹤超過48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特殊情況不受時間限制)

3、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法律上如何認定失蹤?

目前我國法律對失蹤人員的認定是比較少的,如果失蹤人員下落不明滿一定時間是可以認定為失蹤的,需要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15樓:網友

報失蹤是有時間限制的。

人失蹤了,要帶什麼材料去報案

16樓:六神雪糕

如果人失蹤了,下落不明24小時後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派出所報案;要求協助查詢。求助時,可以攜帶失蹤人身份證、戶口名簿、近期彩色放大**、尋人啟事等。失蹤人口超過三個月,就要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列入失蹤人口資訊庫中,在全國各地查詢。

第一百六十六條 【宣告失蹤】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參見民訴見第194、195條)

第一百六十七條 【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並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於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參見民訴見第196條,海特法第9條)

二年以上,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 下落不明四年以上,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死亡。

參見民訴見第196條 【公告與判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17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失蹤人口報案流程:

步驟一: 準備以下物品。

(一)、失蹤人的最近相片二張。

(二)、戶口名簿。

步驟二:到各縣市警察局辦理。

(一)、找到失蹤人轄區派出所。

(二)、填妥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

怎樣算失蹤人口?符合下列專案之一。

(一)遷出未報或未按址遷入。

(二)隨父母或親屬離家。

(三)離家出走。

(四)意外災難。

(五)迷途走失。

(六)上下學未歸。

(七)智障走失。

(八)精神異常走失。

(九)被拐(抱)走。

(十)海難、空難。

失蹤超過24小時,就可報失蹤人口。失蹤超過24小時以上,可向各縣市警察局報案。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報案需要的材料如下,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19樓:劉志平新臺子

不是報案,應該說是備案。帶著居委會或者是村委會給開的失蹤證明、尋人啟事廣告和戶口本向派出所備案。自此滿一定期間後由派出所出證,經法院宣佈該人失蹤注消戶口夫妻自動離婚。

失蹤人口的認定程式,人口失蹤報案需要哪些程式

警察如何認定失蹤人員?首先失蹤人員必須有家人報案。1 報警隨時都可以報,哪怕失蹤幾小時也可以報。2 立案要失蹤超過48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特殊情況不受時間限制 3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可以根...

請問在派出所立案了半年的失蹤人口。怎麼申請改立刑事案件?讓派出所主動偵查

到公安局刑警隊報案。或公安分局刑警中隊報案。人口失蹤如何立案 只要是應當回來的時間,卻沒有回來.沒有音訊,就具備報警的條件,也就是說,發現失蹤後即可報案。如果是立案的話,一般是失蹤48小時。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報案,如果當時不在戶籍地和經常居住地,應當向失蹤所在地的管轄派出所報案。一...

人口失蹤是不是一定要直系親屬才能報案

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案件,對於報案人沒有任何限制,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 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任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