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廈門小海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管教、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死刑兩個刑度帶之間,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不適用緩刑。
適用物件: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說,適用緩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經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下,再考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認定其放在社會上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決定是否執行刑罰。
如何準確把握適用,關鍵在於怎樣來認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審判實踐中,是否適用緩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由於「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沒有統一的考量標準,因而有的考慮被告人犯罪的情節和案發後的悔罪表現、受害人的態度等等,在認定悔罪表現方面也大都將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從輕情節(如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人)、是否退髒退賠或賠償受害人損失、是否繳納罰金等作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將被告人不適宜監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一些與被告人相關聯的不合法的客觀因素作為適用緩刑因素考慮。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觀意識,缺乏對被告人的平時表現的調查瞭解,忽略了對適用緩刑罪犯的監管、幫教、改造等客觀條件的考慮。
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親屬為了能使被告人適用緩刑,免受監禁,表示願意多交罰金、多賠償損失,以金錢的付出來體現被告人的悔罪態度,以至使之成為緩刑的交換條件;有些單位組織出於被告人親屬的種種關係,礙於情面,不切實際地亂出證明,一概證明被告人表現良好;有的幫教組織也停留在紙面上,形同虛設,少數幫教成員甚至不知道被幫教的物件;等等。這些現實存在的情況,並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實性,也不能如實反映適用緩刑的客觀條件,給法官提供了種種假象,導致了法官在考慮對被告人適用緩刑時出現偏差。因此說,對被告人歸案後是否誠心悔過,適用緩刑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質上都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有待在日後的考察中予以確定。
而現行的緩執行制度將這種待定狀態交由法官提前認定,確實難於準確把握,以至緩刑期間重新犯罪的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是報復性犯罪。也容易導致法官濫用職權,盲目地適用緩刑,造成重罪輕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應得的懲罰,有損法律的嚴肅性。
2樓:day忘不掉的痛
緩刑就是將應當執行的有期徒刑暫緩執行。
對於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來說,在規定的緩刑期期間沒有對社會造成新的危害的,緩刑期間過後不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例如判1年緩刑1年,就是判決後,在監外緩刑一年,一年後,如果沒有發生新的危害則不用坐牢了。
從法律上具體講:
緩刑,就是對於判處某種剝奪自由的刑罰的犯罪分子,遵守一定的條件的情況下,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過去有的判決不宣告刑罰,卻只宣告「緩刑×年」,這是不正確的.因為緩刑不是獨立的刑種,而是屬於刑罰的一種制度,它的特點是,在判刑的同時宣告暫不執行,但在一定條件下保持執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罰。
刑法第67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實行緩刑,符合我國刑罰的目的,也體現著我國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基本刑事政策。
但是,使用緩刑,必須堅持一定的條件,防止濫用。否則,有可能 給社會治安造成不良影響,也有失法制的嚴肅性。
3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考慮到犯罪行為輕微,危害社會的可能性較小的,不再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刑罰
4樓:手機使用者
在執行判決前,現在拘留所裡關押一段時間稱之為緩刑時間,之後再正式執行判決,如果表現好的話應該會提早出來。例如建國以來,我國n個死緩只有一個是真被執行了,其餘都是.....
我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是什麼意思?是一共坐5年牢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是: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的處罰結果三年內暫不執行,由特定機構對罪犯三年內的表現進行考察,決定是否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如果在三年內沒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
緩刑,全稱刑法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擴充套件資料:
一、緩刑的適用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
二、緩刑的考驗期限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三、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6樓:義桂花越嬋
三年內你不違法犯罪,你的兩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服刑了,等於期滿了。也就是監外執行。
7樓:隆儉餘壬
意思是你本因坐兩年牢的,但緩刑3年在執行
但在這三年內你不能再犯錯如果再犯就是罪上加罪如果3年內沒犯錯就算沒事了
不要辜負了家長的心
8樓:
不是坐五年,就是你這3年好好在家裡安穩的待著,那兩年牢就不用坐了,法條上的原話是: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
9樓:匿名使用者
前三年你是呆在家裡的,有一些限制比如離開所在縣要獲公安機關批准,會客限制,但基本上沒什麼問題。
假如你在緩刑期內沒有違法犯罪之類的事情的話,那麼過了緩刑期,你就不用再服那兩年的刑了。
10樓:桃花小酒仙
緩刑3年相當是考驗,考驗通過了,2年就不用做了。
11樓:廣州市王律師
緩刑,是指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暫緩執行刑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就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在考驗期內,如果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制度。只要你在三年內遵守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則三年期滿後,你的二年有期徒刑就不再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3年後坐牢2年
13樓:
不是坐五年勞哦。
是前三年給你的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就是在則三年你不會坐牢,但是你的行動自由會受到限制,比如你如果要去你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就需要相關部門的批准或者你要報告給相關部門你的行蹤。還有很多方面的限制,但是主要是你的行動自由。其他的權利都還是比較全的,你可以自由的行使。
三年中,如果你表現好的話,你就不用坐牢了,如果你表現不好的話,隨時都可以把你抓起來去坐牢。
所以你現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在家呆著,不要隨便到處跑,不要犯其他的事,免得被抓!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表現的好你能減刑
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是什麼意思? 40
15樓:華律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適用緩刑。
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從輕、減輕情節後,最終被法院宣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上述法規規定才會適用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 犯罪情節較輕;(二) 有悔罪表現;(三)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16樓:巢葛菲
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但是暫時不執行刑罰,在從判決確定之日起的三年內是緩刑考驗期,要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法律依據為《刑法》第72、第74條規定。
1、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
2、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1、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1] ,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各階級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且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 ,並給予犯罪嫌疑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刑法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絡的,刑法還可區分為普通刑法和特別刑法。
3、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使用於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叫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判刑後的緩刑幾年是什麼意思,判有期徒刑幾年,又緩刑幾年 是個什麼意思
大概意思 個人理解 在緩刑期內,不再犯錯,緩刑期到後就不用判刑了。比如判你死 刑,緩刑2年,那麼在這2年裡你不再犯錯,2年後你就變無期了。假如你被判了有期2年,緩刑1年,那麼你這1年也不用待監獄,過了一年,你也不用蹲監獄。判刑後的緩刑幾年是指判決刑期,後面是緩刑考驗期,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
判處的判是什麼意思,判緩刑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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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是什麼意思
刑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 對於被判處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 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犯罪情節較輕 有悔罪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在一定期限內暫緩執行已判決的刑罰。緩刑僅適用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