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濯惠心
可以,我國婚姻法規定未登記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有孩子後可以選擇撫養權,且另一方應每月付雙方協定撫養費
2樓:衣巫魚
如果是女生不建議你要孩子,如果有能力又特別放不下就要吧,這種問題最好去諮詢律師,孩子年紀小的話判給媽媽的可能性更大,不過這也要考慮撫養能力
3樓:
你可以要、但你必須給孩子個良好的生活和還學習環境
4樓:雨下聽風
可以的,只要你的工作穩定並且養的起這個孩子
5樓:譚亙
事實婚姻同樣受法律保護,至於孩子的撫養權主要是看誰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定,如果孩子有主觀意識也可以根據孩子的意願作為參考的。
6樓:手機使用者
要看看孩子是不是在哺乳期,如果在哺乳期的話你可以爭取的,如果不是在哺乳期的話那就在說了!
7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但是會公事公辦的,你會被罰款的
8樓:微
孩子上學了應該有自主選擇全了,但是還是會根據父母各自生活環境,經濟條件各方面來做選擇。最好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走到一起不容易
10樓:鄔慶
那你們為什麼過不到一起了啊?總有原因吧?能不分儘量不分吧!因為誰要扶養權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讓小孩更有利成長
11樓:檢靈溪
要看你適不適合撫養孩子,比如經濟,性格,身體狀況……越多越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和孩子的意願來定的
13樓:支芷文
應該是小孩願意跟誰,還有就是誰工作穩定,工資高底,能不能給小孩一個生活學習的好環境
14樓:手機使用者
不管你們能不能在一起,最終傷害最大的是孩子!!!走到一起不容易。我只能說這麼多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敏感了吧?曖昧,他們只關心好而已吧他是給他朋友跟你長得多麼漂亮!沒事,放心除非有證據千萬不要在他面前這樣說!
16樓:規則與邊界
事實婚姻等同有效婚姻
17樓:來自陽澄湖歡快的流氓兔
沒有結婚證有點麻煩,
我們還沒結婚,但是生活在一起,我們現在總為一些小事吵架,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了
我們原來也是 生活再了一起 每天為一些小事吵架 煩都快煩死 可是後來有一天她忽然變了 變得通情達裡懂得理解我 為我著想了 熟悉後難免有摩擦,海免不了起浪,慢慢的你會習慣的!生活中難免會有些矛盾,各都退讓一點,好好相處 日子就這樣,磨合的了就一起過了,小吵小鬧正常的,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 有什麼事情 ...
我們在一起兩年了,沒有結婚證,辦過酒席,現在我想分開,我是女方,男方不願意,說退他全部彩禮。我該怎
你好,既然抄沒有結婚證就不符合婚bai 姻的法定要件du。婚姻法司法解釋zhi二規定dao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
「我們從來沒有在一起過」和「最後我們沒有在一起了」哪個更遺憾
我認為後者更令人遺憾,因為我以前經歷過這樣的痛苦。令人深感遺憾的是,一個人永遠得不到它,另一個人在得到它後會迷失方向。我們從未在一起 也許是一個你已經迷戀多年的人。你和他關係很好,他對你很好,你一直關心和愛著他。然而,你知道他只把你當成好朋友,而你沒有勇氣告訴他,看著他愛上其他女孩。其他人可以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