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架報警了,另一人去住院了,警察辦案是不是要向當事人雙方瞭解情況

2022-03-28 08:20:54 字數 3988 閱讀 1914

1樓:

肯定是要向雙方都瞭解情況做筆錄的,警察只是查案子抓捕嫌疑人的職能而已,涉及刑事的他們沒有定罪權,最終要由法院審理來判決,如果涉及警察越權你可以向他們的上級投訴。不太清楚你們當地的司法情況,建議你找個律師。

2樓:大明

這是肯定的,因為這是案件調查的需要也是警察辦理案件程式規定。

3樓:黃顯俊律師

一個案件當然一個人報就可以,雙方都是要詢問的,還要進行傷情鑑定,如果達到輕傷標準則構成刑事案件,鑑定傷情需要時間所以叫你等。

4樓:皆有可能

等待公安機關對案件性質的認定,如果對方傷情較重則會做法醫鑑定,按鑑定結果定罪。你也可以聘請律師瞭解案情。

5樓:躍嶽月悅

他的傷比你的重,如果他申請法醫鑑定為輕傷你就要付刑事責任了,最好找律師諮詢一下

6樓:

同情弱者的原則,報案後公安部門首先找受傷嚴重的一方去詢問經過!然後等待受傷的人出院後進行裁定!你第二天報案就已經晚咯!應該當時就報案然後做一份筆錄的!

7樓:

需要的,最好聯絡一個律師來處理相關的事情,後續醫院和保險公司什麼的還會繼續聯絡,商量賠償問題。有個律師的話,心裡最起碼有點底,也免得被坑。

8樓:匿名使用者

此類問題最好是諮詢律師才是上策。

9樓:鹹代藍

民警辦案要調查雙方人員瞭解情況才能判斷誰是誰非

10樓:手機使用者

肯定是的,這是基本常識

報案後怎麼能跟辦案民警聯絡呢?報案後辦案民警都是單方面聯絡當事人的嗎?現在就說有訊息會有人跟我聯

11樓:淮安浙江人

你理解正確:一、報案後,警察會進行相關的調查;

二、如果有了需要告訴你的情況,警察會跟你聯絡,跟你通報一下;

如果沒有什麼進展,警察基本上是不會主動跟你聯絡的;因此,你如果有時間,可以主動到你報案的派出所或分局打聽一下。另外,你可以要一下,辦案警察的**號碼,以後你只要打**就能找到人了。

我打了當事人一下,當事人報警後又不要警察處理,警察是不有權把我帶到派出所去

12樓:一條中國魚

如果帶去派出所處理,會把當事雙方都帶去,不會偏聽偏信只帶走一方滴。

大過年的,最好和氣解決,別給警察叔叔添麻煩。其實自己更麻煩。

道個歉,化敵為友多好。

我今天被打啦,我報警了,說啦情況之後,民警讓我去醫院檢查,再拿著病例去他們的派出所,我做完檢查拿著

13樓:馨馨寶寶

1、首先派出所讓你自己去找他的做法是不恰當的,民警在整個案子處理過專程有瑕屬疵,但構不成違法,只能算程式不恰當。

2、這種做法雖不恰當,但在基層派出所中是極為普遍的現象,希望你能理解。

3、上邊幾個網友有的說的很到位,比如i_am_here丶 網友,你的傷情估計連輕微傷也算不上,**的處理程式一般是:打完架,自己看病,拿醫藥費單子交到派出所,派出所先單獨找對方,然後將當事人叫到一起協商,如能協商成,那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如果協商不成,派出所出具意見書,由受害方依法向法院起訴對方。

4、嚴格說,派出所應該開具法醫鑑定申請,讓你去相關的法醫鑑定單位做法醫鑑定,如果鑑定為輕微傷之上,那派出所可以依法追究他的治安或刑事責任。注意,法醫鑑定不是你去醫院看病的鑑定,那是個獨立的機構。所以說民警在處理過程中有瑕疵,這也是其中一個方面。

目前你的情況是沒有讓你去做法醫鑑定,那派出所就是把你們的事兒當普通民事糾紛對待了。具體應該怎麼做,建議你還是找派出所繼續處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真實的話轉微博求助,如果願意給你**的人多了,自然會有管理的人來處理的.

不過注意現在有非真實資訊**超過多少遍算違法的,一定要實話實說,一定要有證據.

15樓:i_am_here丶

你的情況估計夠不上輕微傷,民警也只能是讓雙方當事人到場解決問題。認為民警處理不當可以投訴。如果感覺確有必要,可以以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16樓:福山福地

給城陽分局信訪辦或法制科,打**說吧。具體**號碼查114。

17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給你們當地的新聞欄目打**

18樓:用生命守護

構成輕傷可以上刑事責任,輕微傷一般治安處罰。如果警察不管,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告警察不作為。你應該將警察對你說的話錄音的,如果你去受到傷害,警察應該負全責。

因打架,對方沒受什麼傷,報警了,雙方都去錄了口供了,讓去調解,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的話,派出所給予處 5

19樓:蠶她爸

派出所給予的處罰主要看損傷程度。達到輕傷以上的,致人輕傷,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達不到輕傷的,按治安處罰法處罰。

相關法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法發[2013]14號 2023年12月23日釋出 2023年1月1日實施) 中「四、常見犯罪的量刑 」:

(二)故意傷害罪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0樓:小名叫帥哥丶

那就給唄,拘留了會留下案底的,而且也會告訴你的家人,但是你要求別告訴家人,應該也是可以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都是法治社會了,勸你不要走後門,能儘量調解就調解,初步調解不成說明事情蠻嚴重的而且也說明對方還是佔理的,如果對方知道你是走後門的,那麼網路一**或者他投訴督察,不說你就連辦案的警察都吃不了兜著走。還是儘量調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對方的要求能答應就答應,也省了拘留,這一千來塊還不如給對方了事。

兩人打架,一人受傷昏迷住院,另一方警察怎麼處理

22樓:王八模樣石頭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你這個事情鬧不出什麼大事的,如果要公安機關出面,公安機關也是以調解為主。 另外如果你們某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法院也是要求你們兩家調解。

23樓:飛俠

根據傷情將來可能要判刑。首先就是拘留。

兩個人開玩笑,結果一人被氣死,另一人該不該負責

法律上來講,只要沒有動手,這種情況就沒有犯法,因為吵架之算是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有區別。但是從道義上講,不論對錯,畢竟有人死了,死者為大,對方都應該去給別人道個歉。至於起訴對方的話,就要看你以什麼理由來起訴了,說是被別人氣死了是肯定打不贏的。我不清楚吵架的具體情況,而且對方是否知道受害者有高血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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