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簡易程式官司超過三個月沒判,可以轉為普通程式,普通程式一審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沒有規定審結時間期限。只要公安部門偵查案件審結了,可以去檢察院遞交材料,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公訴的。
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樓:上海奉賢陳律師
簡易程式可以延期一個月,或者直接變更為普通程式,普通程式為六個月。
3樓:小吳法律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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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是違法的
人民法院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審限就是三個月,但是如果法院沒有在三個月內審結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式審理,那就不違法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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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彩雲村落
這期間要扣除評估、審計等時間。
很簡單的民事訴訟案件 法院遲遲不宣判怎麼辦 已經過了三個月了。。。
5樓:綠絲
如果是簡易程式的案件,你可以找到辦案法官,問詢為何不宣判的原因,也可以找到庭長問詢。如果理由不能達到你的滿意,你可以要求法院做出判決。等下去,也不是辦法,積極的問詢下。
如果對判決不服,你可以上訴。如超審限,二審法院會注意這個問題。
6樓:
當事人著急,法院不著急;普通程式一審期限六個月,還可以再延長六個月。
7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8樓:斯迪克_雷霆
替法院的開脫一下吧,第一審普通程式的法定審限是六個月,如果你說的三個月是立案之後,那麼還都沒到審限。任何一個案子,在當事人自己看來可能都是很簡單的,自己全是理,對方完全沒理,直接判了就完了,但是法官肯定不會這麼看。不知道你是**的,在某些法院,案子不是一般的多,這些法院的法官,可能如果某一個半天不用**、不用開會就很滿足了,手上的案卷只能排個順序慢慢來。
當然,不能排除某些無良法官在等紅包呢
9樓:囍遇小
有沒有舉報他們的地方啊
案件用簡易程式,審理期限內**,法院一直不出判決,現超出3個月,法院要求轉換成普通程式,要補交訴訟費嗎?
10樓:有舍有得
案件立簡易程式,按當事人訴訟要求的數額需要繳納全額訴訟費用的1半。如果轉入普通程式,就要補繳另外一半的訴訟費用。
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的,法院需要通知當事人,法院有權要求原告預交訴訟費,不過補交的結案後按照訴訟標的額由敗訴方承擔。
民事案件簡易程式,立案三個月開的庭,到現在5個多月了,法院還不給宣判。我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轉為普通程式,還有一個月的時間,等,判決後不服上訴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式。
12樓:深圳商務律師
一般**後兩個月內出判決。可以聯絡主審法官詢問案件進展,長期不出判決的還可以去法院信訪辦公室投訴。
法院簡易程式三個月到了,還沒出判決書,還會延長多少時間?
13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一審用簡易程式,**已從立案至今超過三個月了,如果案情複雜的話,法院會變更成普通程式;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一審用簡易程式**以從立案至今超過三個月了還沒有判決書下來請問還要多
14樓:羅律師上海
1、法院一審用簡易程式,**已從立案至今超過三個月了,如果案情複雜的話,法院會變更成普通程式;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15樓:清泉
對於民事案件如果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那麼審理期限應該是3個月,如果在3個月之內沒有審結的,法院有可能會轉為普通程式審理那就是6個月才能審理完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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