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緻位飼
法定期間經過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因此失去了工傷認定的主體資格。但受傷職工的傷害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15條所列舉的情形,還是應當認定為工傷,其性質不因是否經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而改變。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等雖然無權申請社會保險部門對工傷作出認定,但有權起訴要求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也可以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1)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
鑑於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對職工來說僅是一種權利,如果因為用人單位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反而導致職工無法享受工傷待遇,那無疑將助長用人單位違法的可能性。因此,在用人單位和職工均未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且不存在延長理由的情況下,工傷職工有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4款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標準承擔工傷待遇支付有關費用。
如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於2023年3月3日印發的《關於在當前巨集觀經濟形勢下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要妥善處理未經工傷認定的工傷保險賠償糾紛。對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勞動者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能夠認定勞動者符合工傷構成要件的,應當判令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給予賠償。
當然,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六條規定,職工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則可以在收到裁決出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目前儘管仍有不少地方法院仍以《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2條的規定對符合工傷情況下駁回職工以侵權為由起訴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請求。但也有部分地區仲裁機構、司法部門意識到在此情形下駁回職工的訴訟請求可能導致職工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司法作為社會矛盾的最後解決防線,不應當將作為弱勢群體的工傷職工置之門外。
因此,儘管理論界對發生工傷和侵權競合的情況下,職工是否享有選擇權還存在一定的爭議,部分地區的地方性規定已經規定在職工通過仲裁和訴訟程式無法獲得工傷待遇的情況下,有權起訴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如2023年7月23日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發的《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建立工傷保險關係,且用人單位以及受到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均未在法定期間申請工傷認定,以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請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人事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應駁回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的申請或起訴,並告知其可另行主張人身損害賠償,但用人單位對構成工傷無異議的除外。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又沒說勞動局不賠付的理由,誰知道怎麼辦
工傷,如果是上下班交通事故,認定工傷後,工傷所有醫療費是按照責任大小報支的。如果你是交通事故無責任,那麼所有工傷醫療費全部找對方,社保局是不管對方陪了你多少錢的,因為對方全責,所以對方全部承擔。
如果你是次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一般按照30%/50%計算,最多這麼多,還得看雙方是不是機動車,以及有沒有保險公司賠付。總的來講,對方/保險公司/社保局的賠償不會重複,對方+保險工資+社保局配偶飛的醫療費不會超過你的醫療費總額。
3樓:520單相思
這個要看勞動局不賠付的理由啊才知道怎麼辦
4樓:
交通事故,交警處理了,那勞動局就不處理了
5樓:漫崖枋
不行就起揍他或者是走勞動仲裁或者是
6樓:郭某某律師
大部分地方都是賠雙份(我瞭解的只有四川除外)
有衝突的部分只有一份(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
交通事故賠償不合理 而我已經賠了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交通事故一方當事人認為交通事故的賠償不合理,但已經賠償的,這在法律上屬於雙方協商的結果,並不違法,當事人一般無法要求對方返還多賠的錢。
但是,如果是對方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在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在達成協議並支付賠償款的,則當事人可以在達成協議後一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雙方所達成的協議,並按對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我申請工傷賠付,社保局要我提供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但是對方責任人已逃跑,交警提供不了,我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交警出警了,請交警出具肇事方逃逸的證明。按照一些地方的規定,如果肇事方逃逸,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支付。
9樓:法律茶
您好!需要提供事故認定書,為了證明受傷時間、地點、原因;
而不需賠償協議書,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是兩個法律關係。退一步說如果沒有達成賠償協議,怎麼提供,對嗎。
10樓:
根據工傷管理條例規定,若工傷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且有對方負責或主責,應由對方先行賠付。但是由於肇事方逃逸無法追償的,應由公安部門出具相關證明,證明確實在逃目前無法追回。那麼工傷保險可以賠付您。
您應當要求**給您出具證明。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讓交警給你出一份事故鑑定報告!
交通事故工傷需要先把事故處理完嗎?那處理交通事故不是要醫藥費發票嗎?工傷那邊發票問題怎麼辦?
12樓:簡簡單單
關於醫療費用,交通事故賠償之後,工傷就不會再進行賠償的,但是如果構成傷殘的,交通事故賠償,仍可以享受工傷賠償的。
13樓:大仙林
保險是補償原則,不是讓你錚錢的,交通事故理賠時肯定要發票,你已理賠過就不能再次索賠,懂嗎?魚和熊掌不能同得。
14樓:夔洛軍忻慕
工傷傷殘鑑定時只要帶上醫院的首診病歷和醫院所拍攝的影像片資料等就可。
15樓:陸子謙
只要勞動局受理了,不過時效就好了。等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去法院開個證明,證明發票原件已提交法院,然後勞動局就認可了,常州這邊都這麼操作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16樓:
醫療費要麼在交通事故中賠,要麼在工傷中賠,你一份發票當然是賠一份錢。
求助懂法律的朋友,有關因工傷造成的交通事故,是怎麼進行賠償的呢?由於不懂法律,希望大家指點一下。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雙賠,但要每一項進行補差。
工傷的誤工費,由工傷保險部門根據你的病情確認停工留薪期,如果超過7個月,多的部分需要單位承擔。
護理費,通常需要醫院證明你的傷情需要護理及護理的期限,如果超過2個月,單位補差。
醫療費,已經發生費用的全報,工傷賠償不預支醫療費。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每天約10元左右。
交通費,指你本人到醫院**的來回路費。
工傷賠償裡沒有營養費和精神損失。
然後就是三個一次性待遇了。這三個一次性待遇都和你的工傷傷殘鑑定等級掛鉤,根據級別享受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解除勞動關係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規定,各省標準不一樣。而且2023年《工傷保險條例》修訂後,很多省份都調整了這兩項待遇,新的待遇標準現在網上還查不到,可以諮詢當地的工傷保險部門。
補充一點:在交通事故處理中,要列出明細,方便將來工傷賠償補差,否則就作為費用已支付,不再賠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工傷, 單位那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專案和標準計算。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把簡單的事情弄複雜啦! 拿著交通事故處理的材料產,讓社保機構或仲裁庭計算或裁決你應得多少。
(補充一下,各地司法實踐差別很大,但不管怎樣,傷者總會得到全額補償的。)
20樓:鄭憲明律師
首先交通事故的損壞賠償和工傷賠償是可以兼得的。其次,交通事故的賠償應該含有傷殘賠償金。最後,工傷應該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然後依據傷殘等級享受相一致的殘疾賠償金和相關的工傷待遇。
21樓:三毛福州律師
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至於各自的賠償金額與你工資標準等等都相關,單位那裡你可以協商,如果不行只能起訴。
22樓:
工傷的話,有工傷保險的由保險負責,沒有保險由單位負責賠償
23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工傷所得的賠償多
24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
建議你認定工傷,賠償專案包括
1。 一次性傷殘補助賠償金,勞動部門有計算的依據(如果你老闆買了工傷保險,都是社保部門出,然後他轉交給你)
2. 一次性醫療補助賠償金,同上
3. 一次性就業補助賠償金(如果你不想繼續工作了,那麼可以獲得這一項賠償,由單位支付)
4. 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等按照責任比例,由單位負責70%,小車負責30%(最好的情況是這樣,但如果你自己有重大疏忽或者責任,單位有權利不賠或者少陪)
5. 工傷沒有誤工費,但在醫療期內必須停工留薪,也就是說你不用去上班,老闆也必須依照你以前的工資發給你薪水(獎金和加班工資不計算在內)
至於誤工費或者停工留薪工資的計算時間的問題,你要看出院記錄上醫囑休息多長時間,依照醫囑確定。一般醫囑不大可能說是休息兩年的。
25樓:辦公文件
既然已經認定了工傷,你可以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雙重賠償。
電動車出了點交通事故被交警扣了怎麼鵲
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 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扣車是為了進行事故的責任認定,當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就能提車。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
交通事故交警判對方全責雙方都鑑了字交警一直不給我責任認定書
交警沒有道理,下達事故認定書後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有異議的,還可以在三日內申請複核。可以找交警要,不給就投訴。車子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對方全責,雙方在交警大隊簽了交通事故認定書。但交警沒有給我一份。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 檢查 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 鑑定結...
交通事故傷者出院,雙方去交警協調對方開口15萬結果沒協調成,交警不用協商走程式,那車還要幾天才能放
如走程式,對方保全,扣車時間會很長。看對方有無去法院財產保全,沒有,讓交警放車 一般交警扣車只有15天的期限,如果到期,傷者沒有申請財產保全,就要放車 交通事故,傷者已出院,今天在交警隊協商開口要十萬賠償,我不答應,然後交警跟對方說傷者要評傷殘幾級,你買保險了自己還墊錢幹嘛?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