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淡藍色的思念
可以要求退
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訴
雖然你們結婚,生活在一起
但沒有實質的夫妻生活
你可以提出質疑
2樓:律師也是師
一般是不退,但可以提出合理理由來支援退還彩禮
3樓:貿慄滅七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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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好的
回答親,您好您諮詢的問題回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司法解釋,使得我國對婚約問題的處理有法可依。
但由於這一解釋,沒有明確說明婚約解除後彩禮的返還,與離婚後彩禮的返還的具體區別,如返還的數額如何把握,對生活困難如何確定等。導致審判人員由於認識的分歧,對同一案件的處理會出現不同的結果。我們通常理解的,要把「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作為彩禮返還的條件。
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
該司法解釋規定的三種情形,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還彩禮,而不能要求三種情形全部存在。對於返還的數額,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中的彩禮返還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結合查證的彩禮數額予以判決。而婚約彩禮糾紛案件中,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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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兩個月了,女方提出起訴離婚,男方要求退還訂婚時的彩禮錢,這樣女方用還嗎?
4樓:我的人生巔峰
如果男方能提供支付彩禮錢的憑據(銀行轉賬憑條、交錢時現場證人等),女方是需償還彩禮錢的。因為彩禮錢是男方當時以結婚為目的支付給女方的,當兩個月後婚姻不能持續,女方理應退還。
5樓:法之行
一旦結婚,彩禮一般就不用還了。除非彩禮非常多,金額非常大等情況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6樓:
還!兩個月就離婚!我看你是有心的!
結婚一個月女方提出性格不合離婚,男方卻要女方賠償彩禮錢,青春費還說什麼炸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錢應退還男方,致於青春費等就不要提了,畢競是:一日夫妻百日恩。
8樓:崇韋
那就去法院判離,分居一年自到離婚。結婚一月就離,能不能試著過過看,多瞭解溝通看看,真不能過再離。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提出退彩禮錢嗎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個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與是不是女方提出離婚的無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愛穿拖鞋
與誰提出離婚沒關係!要看雙方雙方已經登記結婚。
結婚三個月,女方懷孕了,因感情不合,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錢
領證結婚三個月離婚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登記結婚,並在婚後共同生活三個月,離婚依法是不用退還彩禮的。
12樓:爽朗的adlen桐
不用的,都結婚領證了,離婚跟彩禮啥事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幹嘛要退?彩禮這些是人情....
你好,結婚月不到,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說女方是騙婚,要求賠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 版予以支援 一 雙方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雙方自願領取結婚證,婚後二人感情,三觀極度不合,女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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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這個時候男方沒有資格提出離婚的,權利在女方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法律如此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婦女 胎兒和嬰兒的合法權益,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剛分娩後,身體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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