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五六年了,孩子三歲了,他從來沒有幫我帶過一天孩子,我每天帶著孩子,揹著孩子幹活

2022-03-15 23:55:44 字數 787 閱讀 3038

1樓:李保忠律師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離婚自由的原則,想離婚的一方,有權利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

同時,在離婚訴訟中,法院判決雙方離婚是有法律依據的,不是一方堅決離婚而另一方堅決不離婚,就決定法院的判決的。法院具體能否判決雙方離婚,還要看起訴方的起訴理由是否充分。雙方的感情徹底破裂,確實無法共同生活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六年了老是倒黴做什麼都不順是什麼原因

真不知道,怎麼回答你的問題,一件事情的成功,不是上天給的,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等三個要素來的,有些人的成功看似偶然,其實是必然,譬如明星趙薇等等。其實一個人心態很重要,如果你認為不幸福,你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如果你認為你幸福,你就世界上最幸福的。知足常樂!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六年了老是倒黴做什麼都不順是什...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四年了今年我有了孩子,但是沒有結婚他們家買房子都沒寫我的名字該怎麼辦

第一還是要求他把結婚證領了,二以後生活在一起你要管錢,或者每個月給你多少生活費 你應該保護自己的權益。在一起四年了為什麼不去起結婚證?這是你的失誤。趕快擬補你的過失,想方設法先辦理結婚證。沒有結婚證,人家裡的房產為啥不寫你的名字?就是你名不正言不順。自己沒有把自己當回事,人家怎麼會把你當回事?先不要...

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六年了,她出軌了三次,而且第一次和第二次是同人,今天再次出軌,她跟我和家人都

女友是自己人!他讓你知道她出軌,言外之意是你對她不好!對她好點,如果與某人有第二次不妙的訊息,以男人的方式解決問題!這樣她會知道你有多在乎面子!這樣她會知道怎麼做了!注意把握尺度!不能 這種人屢教不改的 她把咱當收容所了 玩夠了就回來 讓我們接收 誰爛用我們的愛 都必付出代價 這樣的女人要她何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