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廣東胡律師:
你們私下籤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最好做個公證或列在你們離婚協議書裡面。
2樓:劉永方律師
1、和老公離婚,他願意打一張一百萬元的欠條,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老公打欠條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來分析判斷。
2、老公出具欠條的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所謂意思表示真實,就是指表示於外的意思,與內心的真實意思必須一致。
3、就本案而言,表示於外的意思就是老公打的100萬元的欠條,老公的內心真實意思就是是否真的存在欠老婆100萬元這一事實。如果老公的意思表示真實,即真的存在欠老婆100萬元的事實,那麼老公出具的欠條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反之,如果並不存在欠老婆100萬元的事實,那麼老公的內心真實意思與欠條就不一致,而且老婆對這種不一致是明知的,這種情況下,老公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在法理上叫真意保留,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不如讓他把全部資產給你算了。
欠條有什麼用?
他一個人啥也沒有,他拿什麼還錢給你?
你總不能要他的命吧!
老公沒錢就不要勉強他了,緣分盡了就離婚吧
有錢就要一點,沒錢就算了。各安天命。
4樓:月魂
個人覺得比較難有法律效力,首先你以什麼名義來說明他欠你100萬,第二就算是當作借款或欠款你需要提供銀行的匯款(或取款記錄單)或送貨單。如果有財產你就要求分割,像你這種有財產糾紛的離婚案件建議到法院裡去解決,也可以找律師詢問具體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做個公證是否更保險,請斟酌。
老公逼我給他打的欠條有法律依據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關係群需期間的債務關係除非有非常合適的理由,否則不會成立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法律依據,應該是沒有法律效力。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個人沒有向他借錢,就沒有事實依據
9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所述,沒有法律效力。
夫妻離婚前男方給女方寫下了一張欠條有法律效益嗎?
10樓:越弘隋騫澤
就寫誰欠了誰的錢,什麼時間償還,要有對方的簽名,最好能去公證處公證一下,更有法律效率。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效力,婚內的借款,只要是合法行為依舊具有法律效力。
12樓:守夜人
只要欠條有以下內容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欠條日期超過2年就失效了。
友情提示【規範欠條】;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參考資料
13樓:在溱湖壓腿的薺菜
簽字,或按手印,就有!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真實借款,欠條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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