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作出了專門的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023年婚姻法修訂以後,強化了程式上的實質審查登記要件,即如果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即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認雙方的夫妻關係,但同時新修訂的婚姻法又增加了補登記制度。
你們可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後協商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協商不成再到法院辦離婚手續。補辦結婚證後再辦理離婚手續,孩子可以按婚生子女處理,對孩子將來的名譽有利,否則就會按非婚生子女處理,對孩子將來的名譽不利。
私生子的名聲是不好聽的。
分手後男方欠你的兩萬元錢,可折抵部分撫育費。
2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直接起訴要求分割財產就可以了。戶口本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3樓:
把戶口遷走,那兩萬可以作為撫養費給女兒,不過要書面協議好,每月多少,2萬沒了,你還要繼續給的。
4樓:匿名使用者
94年以前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在一起屬於事實婚姻啊,所以想問一下各位高手,★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直接起訴要求分割財產就
我表姐被人被迫結婚,辦過訂婚宴,但沒辦結婚證。因為表姐不想跟他結婚,那個男人老是但她家找麻煩
雙方父母見面說清楚就好了,如果涉及到金錢的方面,由於是單方面後悔,我覺得你們應該退禮金之類的 退婚,如果退婚後他在胡鬧就報警。報警同時他們的婚姻也不成立 你姐她沒說不同意喲只是男方不要說你姐不好 一定要報警,千萬不要想私了什麼的,如果碰到個難纏的,笑死了一次要不了,別到最後一定成為了無法挽回,才想到...
妻子結過一次婚,有個小孩,但沒辦結婚證,也沒遷戶口,孩子落戶在我妻子的戶口本上,姓是跟他前夫姓的
沒辦結婚證,是你們沒辦還是她跟她前夫沒辦結婚證。首先辦結婚證才能遷戶口,女方的戶口可以遷,但是她孩子有點麻煩這個得看你有沒有孩子,就算你沒有孩子也不是很好遷,人家得問你要各種證明煩死啦!但是在咱中國你沒聽過一句話嗎?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你花錢找關係到你家的派出所找人給你辦就可以了。我看,女人和...
我和女朋友有了小孩,小孩月了,沒有辦結婚證,現在他們女方要求買房子才結婚,現在我買不起房子怎么
溝通 任何事都要去 溝通 溝通 再 溝通 女人一般都想有婚姻。買房子的條件多半是她家裡的主意。重點是她是否真的想和你結婚,如果真想,你就不要太急,欲擒故縱,但要有可行的買房子計劃。如果這是她離開你的理由,還是長痛不如短痛吧!既然有小孩了,一切以孩子為重吧,先結婚以後籌劃房子,自己努力爭取吧,男人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