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離婚之後還會發生很多的糾紛,如果沒有將離婚協議寫清楚的話,或者雙方還有感情可能女方就會不離開,從法律上說,離婚並也辦理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你就是房屋所有權人了。女方賴著不搬離,侵害了你的財產權,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離婚協議),恢復你對該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已經確定了房產的居住或者使用權。
那麼另一方不離家的行為,明顯是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當事人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樓:金牌婚姻律師團
起訴離婚,並不代表一定判決准予離婚,在我國,只有離婚證及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才能作為婚姻關係解除的法定文書材料。除非一方去世,也可以視為夫妻關係解除。故起訴離婚期間,夫妻雙方婚姻關係並未解除,女方不離開再正常不過。
男方起訴離婚後,女方賴在男方家裡不走,該怎麼辦
3樓:金牛座老子
假如法院已判定離婚,但也要等她找到住處,應該有日期限定,不可能露宿街頭。
4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離婚,只要法院並沒有判決離婚,那還算是大妻關係,是可以住著不走的。
5樓:臺金選
夫妻二人現正在離婚,女方來在男方家裡不走,可是現在兩人已經分居半年,他就是不離開家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離婚前,這是她的權利!
7樓:帛鈴之春姝
這些東西如果彼此離婚之後
各方面的手續都已經辦理完畢
那麼對方就是應該離開的
可以通過**爭取得到解決
法院判離婚後,女方賴在男方家裡一直不走怎麼辦?
8樓:千玖
可以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女方還是不走,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女方可能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9樓:攜手一起
判決生效之後,就不存在事實上的婚姻關係,把道理認真的跟對方解釋清楚,否則,可向法院執行科尋求幫助解決。
一個人怎麼到法院起訴離婚女方不出面怎麼辦
10樓:孑孓
管轄法院:到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若是被告戶籍被登出、離開戶籍地1年以上,原告方法院可以獲得管轄權。
需要材料:民事起訴狀、原被告身份資訊、結婚證、財產清單、房產證等財產證明、證人證言等感情破裂的證據(包括分居的證據)
審限及結果:離婚案件,簡易程式審限3個月,普通程式審限6個月。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後1個月內安排通知**,如果調解成功、簽收民事調解書後、婚姻關係解除。
訴訟費用:財產標的20萬以內的,法院一般會收取案件受理費300元左右。財產標的超過20萬的,超過部分、按照財產類案件比例收取費用
出庭:法律規定,離婚案件原被告都應出庭。如果被告有疾病、出國等正當理由的,經法庭允許可以不出庭,但是應出具關於婚姻等的書面意見。
若屬於涉及扶養、不出庭無法查明事實等必須出庭的情況,2次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拘傳。其他情況,可以缺席判決
11樓:大明
申請法院公告送達對方即可。
離婚男方不要孩子怎麼辦,女方離婚不要孩子怎麼辦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不想離怎麼辦
男方提出離婚,但女方不想離,男方可以寫好離婚起訴書,帶上身份證 結婚證等證件資料前去被告當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在雙方協商好離婚事項,包括孩子的撫養問題,夫妻財產的分割問題都協商好寫離婚協議書中後就可以帶上各自的身份證 結婚證 戶口簿等,雙方前去童趣當地的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答辯狀怎麼寫?有嗎
答辯狀是被告 被反訴人 被上訴人 被申訴人針對起訴狀 反訴狀 上訴狀 再審申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其內容和格式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定,只要能夠對起訴方的起訴提出質疑,並且表達自己的合理辯解即可。例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標題。標題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