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紅色的軍旗
先是小孩撫養問題、到底孩子跟誰?大人別那麼自私好嗎?小孩最可憐了、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對小孩成長會造成影響。
既然緣分盡了要來賠償又怎樣呢?男人應該越挫越強、收拾受傷的心靈開始新的生活。她不知道珍惜你。
也許你會找到一段更好的姻緣。小孩到底跟誰?大丈夫何患無妻。
振作起來。
2樓:馨兒
沒有補償費。一個男人,沒有給她一個安穩的家,沒能力給她幸福,怎麼有臉還要補償。
3樓:手機使用者
要不來賠償 共同財富你可以分一半。擬撫養孩子可以有多分一些和每月撫養金。
從你發的這個問題來說,你的心思意念不純正像沒有男子漢的氣概一樣的問題。說明你在性格上有你應該反省的缺陷了,請原諒我這麼說,你應該檢討一下。真誠的在和你妻子談一次。
看看她還能不能回心轉意。
4樓:來自俱樂部溫文爾雅 的馬岱
可以的 根據法律來講她背叛你 可以索取精神損失費 當然如果抓到她的情夫的證據更完美了 不過也要小心被反咬一口 有證據再好不過 還有小孩誰養……
5樓:歡笑天空
賠償沒有,但共同財產你可以分一半了!
6樓:平詩文
小孩如果你撫養的話可以有撫養金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走法律程式,有保障
8樓:棠鈺鈺鈺鈺鈺
親,能噠,婚後一切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您有權利提出平分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好意思說要賠償,有點骨氣好不好
10樓:師高雅
必須要 不給不離 男人也是人
11樓:百世邙山分部
財產分配有你的,孩子撫養費有要有,存款有你的
12樓:
能要賠償的,還有青春損費!
我和妻子雙方都沒過錯,能構成離婚條件嗎?
13樓:銀櫻
現在如果她不同意還不可以 分居兩年就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 可以判決離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答: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必須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的,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分居多久可以判決離婚?
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時間滿兩年的,一方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三、是不是分開生活兩年就符合以上規定?
答:分居原因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學習進修等均不符合這項規定,即使分居兩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為依據,要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四、同居一室,但已滿兩年沒有夫妻性生活,能不能認為是分居兩年?
答:不能認為是分居。
五、分居滿兩年後,對方仍然不同意離婚的,該怎麼處理?
答:符合
二、三條件者,同時有證據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即使對方堅持不肯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六、分居時間、分居事實如何證明?
答:應當注意收集證據,這一點非常重要。
沒有證據證明分居事實和分居時間的話,無法以分居為依據,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如果個人無法分析判斷如何收集證據的,無法確認證據的有效性、合法性,建議諮詢資深婚姻律師。針對個案情況,律師會有不同的收集證據的建議。
七、沒有分居事實,對方又不同意離婚,是不是就不能離婚?
答:分居只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而不是必須。沒有分居事實,但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同樣可以判決離婚。
八、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對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什麼意義?
答: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也應當支付必要的撫養費,本站辦理過類似案例。分居期間孩子由誰撫養,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很大幫助,對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撫養權非常不利。
14樓:周律師說
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一個抽象的標準,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舉了感情破裂的幾種情形,為司法實踐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提供了較為具體的標準或依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注意,此處的賭博、吸毒等行為並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屢教不改的惡習,這嚴重挫傷了對方對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上述幾種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15樓:帝國づ月長石
如果確實想離婚
起訴,這種情況,一審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然後,半年後,再度提出離婚,二審法院調解無效的時候,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一般會准予離婚的。
不過,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撫養,以及相關事宜必須處理好
16樓: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過錯不是訴訟離婚的必要要件,只要證明感情破裂即可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核心解決問題主要還是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
首次訴訟離婚,若當事人一方不認同感情已破裂,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17樓:饒天纂
一、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唯一)是「感情破裂」。
二、多蒐集一些證明你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的證據(不光是分居二年),
三、更簡單的方法是:直接提起離婚訴訟,被法院駁回起訴或判決不予支援的,半年以後再次提起訴訟的一般都做為「感情確以破裂」准予離婚(不過半年期限再次起訴的不不予受理)。
18樓:泡泡魚
可以。不過像你這種情況,法院一般都先調和,因為這個原因實在不足以構成你們離婚的條件。每個人都有缺點,你也有你妻子所不容的缺點對不,人要學會寬容,遷就對方,你的妻子也不只是因為孩子才不和你離的,珍惜眼前人吧。
不懂生活的人。哎!
19樓:孫炳文律師
我建議你們相互理解,以真誠的心去感動對方,這是上策,如果感情破裂可以起訴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法院是不受理的
21樓:
可以,只要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就構成法律上的離婚條件
和老婆認識十三年了,我從來沒有送給她花,我們兩個鬧離婚,我送她花,她會不會感動,我要彌補我的過錯
22樓:匿名使用者
心寒了,送什麼都於事無補了。
我是過錯方,我想離婚,女方不肯,我要離婚,我該怎麼辦?
23樓:大明
如果感情破裂的話,協商或訴訟離婚解決了,不過因為你有過錯,極有可能承擔對方精神賠償等。
女方出軌,但沒有證據,我要求離婚,她反而要我賠她精神損失費,法院會幫她嗎 10
2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25樓:匿名使用者
《回家一個月後那男人打**和簡訊說了他們的關係,又因那男人的騷擾和威脅她還錢》你的簡訊還在嗎? 她可能就是有利的證據,聯絡頻繁,而且在同一地方,想辦法聯絡一下那個男人,如果那個男人被她騙了錢或者怎麼的,那男人會幫你的;我相信那男人那裡會有最給力的證據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不涉及到過多的財產分割,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花大量的時間去找對方婚外戀的證據,沒有證據在法庭上說一下就行了 可直接起訴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夫妻感情不和,我提出離婚,我是完全過錯方嗎?
他說他離婚怕自己會淨身出戶,他說她沒有過錯,整天在家帶孩子有什麼錯,怎麼辦,愛上一個已婚男人
27樓:半個天使
沒什麼值不值得,他不會離婚,即使離了和你在一起以後也會有很大壓力,不會幸福。兩個人在一起過,愛過,開心過就行了 ,不必強求該有什麼樣的結局。捨不得?
不存在的,時間會解決所有的問題,不開心是暫時的,很多年後驀然回首,你會發現,此刻的痛苦只是人生中的一個小插曲而已。該走什麼樣的路就走什麼樣的路,找個合適的人在一起,走人生該走的路,你會過的輕鬆自在。相信我,不要等了,也不要聽他說什麼,謝謝他愛過你,然後告訴他再見!
28樓:匿名使用者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去巫山不是雲。
情到深處別亦難,春風無力百花殘。
其實,你沒有錯,你愛他也沒有錯,他也沒有錯,她更沒有錯。
都沒有錯,那麼錯在**呢?
實事求是地說,錯就錯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如果你能夠拋開制度的羈絆,不考慮名份的問題,那麼其實他不離婚對你更有利的。
我的意思你領會了嗎?
我們結婚十年了,今天他有動手打我了,我想和他離婚了,可是為了孩子我下不了決心,我該咋辦呢
很多女人都會為了孩子而不願意放棄婚姻,下不了決心。既然要繼續維持婚姻,那麼你就要尋找婚姻中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反省自身的責任,因為老公打你也是有一個原因的,也許你們在溝通方面有待改善。當你改變了自己,與對方相處和諧了,你們的婚姻自然就能夠幸福。如果維持的很辛苦,何必還要堅持呢!你以為這樣孩子就會幸福...
老婆紅杏出牆了,我和我老婆結婚6年了,有小孩一兒一女。在外面看來已經是很幸福的
一個女人出軌無非就是兩種 一種是自己的男人不夠愛她,或者讓她感覺不到愛了另一種就是她本身就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女人 在你的描述中看來貌似你老婆屬於第一種 她覺得你不去上班沒錢給她花,及時上班也不給她錢花那你這樣的做法她不跟別人怎麼辦?說到底還是因為你沒有給她足夠的安全感,沒有給她經濟上的安全感 作為一個...
我和老公結婚6年了,現在我想提出和他離婚,他不同意,我們都堅持要孩子,怎麼辦
既然你們都這麼愛孩子 為了孩子你也不能離啊 尤其孩子還這麼小 心靈上會受很大打擊的 單親的孩子都很怪癖的 希望你能慎重考慮哦 很多都是為了孩子,努力維繫著一個完整的家庭,給孩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如果非要離婚,建議不要操之過急,你們可以先分開一段時間看看凡事以孩子未來的成長為最重要的出發點,你和你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