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愛保險網
是可以操作的,但查到要處罰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 國稅函[2005]318號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代扣代繳單位為員工支付保險有關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黑地稅發〔2005〕1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併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武漢晨報
晨報訊(記者 凌雲焰 實習生 王芳)
企業給員工發獎金,要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但轉個彎,投保團險後再退保,這筆稅金就不用繳。目前,少數企業將團險保險變成了「合理避稅」的通道。
但稅務部門表示,此舉屬偷逃稅行為,將嚴肅查處。
年終獎投保「避稅」12.5萬元
武漢一民營企業效益很不錯,打算從利潤中拿出30萬元獎勵30名中層管理人員每人1萬元。按稅收規定,這筆錢應先上繳企業所得稅,即30萬元×33%=9.9萬元,另外個人所得稅部分要繳30萬元×14.56%=4.368萬元。但企業若給員工每人買一份1萬元投資性養老保險,因為保險免稅,企業則可省下14萬餘元的稅費。
若這家企業短期內辦理退保,儘管會損失少量的手續費(一般為3%~5%),但大筆現金仍可再次流入員工個人賬戶。若員工對保險不知情,這筆錢會退回企業公共賬戶,掌握在企業管理者手中。即使按5%的手續費收,在這一進一出中,該企業至少可「避稅」12.5萬餘元。
省保監局:嚴查「短期退保」情況
對這種「避稅手段」,武漢幾家壽險公司團險部負責人均表示,自己的公司很規範,不可能如此操作,但不可否認別的不正規公司會有該做法。據介紹,湖北省保監局對這類不明不白的「大進大出」、「短期退保」的情況,查處相當嚴厲。
稅務部門:此舉屬偷逃稅行為
昨日記者走訪了市國稅局、地稅局,有關人士表示,這是明顯的「不合理避稅」,屬偷逃稅行為,稅務部門會一查到底。
據悉,今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已專門發文指出: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將嚴肅查處企業利用保險避稅、洗錢的「擦邊球」行為,罰金也大幅提高,已從原規定的未繳稅款的50%提高至未繳稅款的2.5倍,同時也會懲罰保險公司。
武漢晨報2023年2月3日27版
年終獎買保險可避稅?忽悠!
地稅局闢謠:僅保險收益可免稅
「存款要收利息稅, 買保險收益不收稅」
記者包慧 通訊員曾妮 楊濤
………………………………
「把年終獎拿出來買保險吧,可以避稅的。」年關將近,各單位的年終獎即將出爐。不少保險營銷員向投保人如此推銷。
某世界500強企業湖北分公司的部門經理mary致電晨報**諮詢道,「每年到年終時都很苦惱,十多萬的年終獎要扣不少稅,現在好幾個保險**人都說買保險可以避稅,真的可行嗎?」
記者瞭解到,除了像mary這樣在漢工作的外籍人士之外,不少高收入群體對買保險避稅也很感興趣。「買保險可以避稅」是保險推銷員放的煙霧彈,還是真有避稅「密道」?武漢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買保險避稅具有誤導嫌疑,僅保險收益可免稅。
記者瞭解到,目前保險**人利用買保險免稅來忽悠消費者的現象主要有兩類。
【忽悠術】之一
部分保險**人在宣傳保險的好處時常說,「存銀行利息還要收稅,買保險分紅不用繳稅。」
而實際上,利息稅在中國始於2023年,2023年8月稅率由20%降至5%,2023年10月9日起存款產生的利息暫免徵個人所得稅了。存款要收利息稅之說早已是明日黃花。
【忽悠術】之二
「買分紅險和養老險可避稅」
mary的**人就跟她說,「年終獎可以通過購買分紅險和養老保險、年金保險來合理避稅。」
對此說法,中英人壽湖北分公司總經理李健成認為不準確,「只能說,保險的『分紅』等收益免稅是可行的。」
對此,市地稅局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出臺針對投資分紅保險的免稅規定,所以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分紅型保險也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我國稅法,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併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各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2樓:保險以人為本
團險可以開具專用發票,用於抵稅。具體辦理私聊
為什麼買人壽保險可以避稅?
3樓:大象保險
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人壽保險能「避債」,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都屬於人壽保險的範疇。我們通過幾個案例來看。
一、壽險避債
1、指定未成年子女為受益人
a先生是個生意人,太太為全職主婦,有兩個幼子,均未成年。這幾年**不錯,a準備擴大生產規模,於是向銀行借了500萬。此外,a比較注重個人風險,為自己買了一份300萬的終身壽險,指定受益人為自己的兩個幼子。
天有不測風雲,在一次意外中,a不幸離世。離世時,留下450萬欠銀行的債務。與此同時,根據保險合同,a的兩個幼子拿到300萬保險賠償金。
那麼,這300萬保險賠償金,要不要償還欠銀行的錢?父債要不要子還?
答案:不需要。
指定受益人為兩個幼子,幼子獲得的300萬保險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不需要償還a先生之前的債務。
2、指定妻子為受益人
還是剛才那個故事,如果指定妻子為受益人,結果就大相徑庭了。
a先生是婚後向銀行借的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須由夫妻共同償還,妻子有連帶清償責任。妻子獲得300萬賠償金後,銀行可要求妻子承擔a先生所欠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
所以說,在指定身故受益人時,應遵守身故受益人是不承擔連帶責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孫女等。
3、「法定受益人」或未指定受益人
繼續剛才的故事,如果受益人填寫的是「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根據保險法規定,300萬賠償金將作為遺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 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a先生的繼承人在繼承300萬保險賠償金的同時,還要償還欠銀行的債務。
一句話概括: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不屬於遺產,可以有效「避債」,但未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險金屬於遺產,繼承遺產的同時也要償還債務。
二、刑事犯罪不可「避債」
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可以凍結、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險。例如:
1、購買保險的資金是違法所得,觸犯了刑法,那麼這筆錢基本上會被依法追繳;
2、在負債或公司財務惡化後投保,也會有非法轉移財產的嫌疑,保險合同有被判為無效的可能;
3、洗錢是不容許的,保險費來自非法途徑,法院可裁定保險公司強行退保。
三、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不可「避債」
想通過保險轉移資產當「老賴」的行為,是行不通的。
舉個例子:
b先生是個「老賴」,賴功實力強,欠錢不還,能拖就拖,託不過就躲,躲不過就轉移資產。
201x年,b先生欠某公司1000萬,還了50萬後就開始賴賬。不僅不還,還在兩年後還為自己的小孩買了700萬的保險。
對方忍無可忍,將b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強制執行b先生退保。
b先生認為:《保險法》有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意思是「自己欠別人錢的時候,法院不能強制執行保單來還債。
法律不是用來鑽漏洞的,最終法院依法凍結了b先生投保的保單,並退保用以償還債務。不過具體的案件還需具體分析,想通過保險來惡意避債,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出面為員工購買壽險,以前的確是可以鑽法律的空,但後來通過法律的完善,只有符合當地**行政法規的一些壽險可以抵扣企業所得稅。
而不符合政策的企業、購買企業年金保險或者其他型別的保險,都是要繳納稅收的,不會享受優惠,因為這些都是按照企業福利計算的。。。在法律條款最後一條有說,符合當地政策的其他條件也可以抵扣企業稅,這點我就不多說了,大家都懂的。。。
當然,那些說保險避稅功能的**人一般是針對個人壽險,而非公司出面。至於這個避稅功能,其實說白了現在還是屬於理論層面。
在保險期間,保單也有可能得到一些稅收優惠,那就是所謂的「稅收延遲」。即保單內投資收益在當年不必繳所得稅(「稅收延遲」),等到保險金支付時再繳納相應的稅收。這種稅收優惠聽起來並不是很有吸引力,但實際上得到的實惠還是相當可觀的。
最後在保險金支付的時候,也存在避稅的可能性。首先是個人所得稅。由於保險公司的賠款是對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的經濟補償,給付的保險金是按保險合同約定所支付的款項,不是個人的收入,所以不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其次是遺產稅。據我所知,沒有一個國家對保單受益人收到的純粹死亡保險金徵收遺產稅。如果是具有賬戶價值的新型壽險保單,與上述的保單投資收益延稅一樣,在美國等國家,只有通過「壽險通道」的部分才能不計入遺產,避開遺產稅。
在我國,人壽保險金也有可能被計入遺產。按照《保險法》規定,在下列3種情況下,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可以看出,在人壽保險金完全有可能被計入遺產,在我國開徵遺產稅時,被徵收遺產稅。不過現在討論遺產稅還為時過早,我國遺產稅方案尚在醞釀之中,說買保險可以避開遺產稅也是在避根本不存在的稅!
5樓:友邦精靈
中國目前還沒有遺產稅的說法,可能這次兩會提到了,但是什麼時候出臺還是未知的。因為保險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當然免徵個人所得稅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因為保障的因素 人的生命為保險標地 人的死亡作為給付條件 所以這個不是遺產而是賠償
買保險好還是買理財好,理財保險值得買嗎?為什麼?
建議您通過銀行渠道進行理財。目前,個人投資理財方式較多 定期 國債 受託理財 信託 保險等做組合投資,不同產品的投資起點不一,對應的風險級別也不相同。建議您可以到招行網點諮詢理財經理的相關建議。保險理財科普 買保險和買理財產品哪個更划算?您好,我是金融領域的答主,談股論金 有多年從事金融以及法律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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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主要還是要針對你的投資個性來區別對待,有些人比較適合,投資心態比較好,那麼他當然是不會願意買養老保險計劃的,那有些人呢對金融一竅不通,也不願意去學習瞭解,有了閒錢之後,我建議還是去購買養老保險,這樣會比較好,這樣老了以後退休之後的生活能夠有一個保障。那你才產品和養老保險最大的區別呢其實就是它的...
買了保險真的可以保險嗎,買保險可靠嗎,買保險真的有用嗎?
首先很明確的告訴你保險是真的靠譜。保險的本質是彌補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本身的形態極其簡單,有事賠,沒事就算。買過保險,覺得保險不合適,在猶豫期後退保而產生的誤解,由於在保險的憂鬱期後退保是屬於違約行為,保險公司是會扣除一定的手續費的,所以在退保後有了損失,又會有人說保險是騙人的了,而不是實事求是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