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一、表決權行使的方式1、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法》規定,股東會作出決議時,按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2、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
《公司法》規定,董事會在議事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3、累計投票制。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所持有的**數乘以待選的董事或監事人數。
以上三種表決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關規定。如果企業章程規定了表決方式,那麼採取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4、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
5、雙重多數標準通過。《公司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全球涎
有限責任公司屬資合公司(兼屬人合公司),以出資多少為基礎和標準決定股東的利益分配和風險分擔(利益與風險相對應)。有限責任公司的這種構造和內在特性,其在股東相互關係上必然以股東平等原則為基本指導思想。而股東平等原則具體表現在股東表決權上,就是所謂的以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即在有限責任公司內部,任何股東都不能享有特權,股東的權利只能**於其出資比例,並與其出資比例的大小相適應。同時,有限責任公司既然是資合公司,則在決定公司意思方面,並不根據股東作為個人的意願,而是依賴全體股東按照多數決方式所形成的決議。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當然要求按照出資比例的大小決定表決權票數,而非以人頭為單位實行一人一權或一人一票。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表決權的行使方法主要是親自行使。即股東親自出席股東會並實施投票行為。但又存在以下特殊情況:
(1)法人、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或者機構作為股東時,當然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指定的人員(實際上也是代表人)代使表決權。 (2)破產人作為股東時,應由破產管理人行使表決權
3樓:國海**
你好,股東表決權又稱股東決議權,是指股東基於股東地位享有的,就股東會、股東大會的議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權利。表決權是股東權利的主要體現,是投資者參加股東大會的核心權利。只有通過在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才有可能將股東個人意志上升為公司意志,並藉助董事會和管理層實現其出資資本化收益。
行使表決權不僅是使自己意志上升為公司意志的途徑,更是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表現。表決權數按照股東股份數來計算,股東在出席股東大會時,所持每一股對應一表決權。
作為上市公司股東的投資者,可通過股東大會現場或網路兩種方式行使表決權。網路投票的方式更便於投資者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目前,**上市公司網路投票主要有交易系統、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兩種渠道。
股東如何行使表決權?
4樓:華律網
公司的表決權,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當中沒有制定股東表決權的話,則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中實際出資達到什麼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決權。表決權行使的方式:
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人一票的表決方式。3、累計投票制。
享有的表決權數等於所持有的**數乘以待選的董事或監事人數。以上三種表決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關規定。如果企業章程規定了表決方式,那麼採取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
4、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5、雙重多數標準通過。《公司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是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你可以通過贊成、反對或者棄權來行使你的表決權利。
根據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併、分立或解散做出決議,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有時候關於港股/投資/a股的知識或者入門常識,易闊每日財經的投資者學堂有非常詳細的解釋
6樓:國士無雙知道
問題描述的不是很清楚
太籠統了倒沒法回答了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行使表決權?
7樓:數字愛茜茜
在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股東的表決權及股東會議事決策易生爭議,從而影響股東行使權利,為明確股東表決的權利及表決制度,新公司法作為如下規定: (股東表決權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會決議事項)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就民商事審判中正確理解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43、44條之規定,現對相關問題解答如下: 一、公司法第43條規定的股東表決權應當包括人數決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表決權,有人認為,我國公司法第43條僅規定了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比例決)的方式。這是一種誤解。
修改前的公司法確實只規定了比例決,但修改後的公司法對此放寬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一般應當按照出資比例,但各國公司法也允許公司章程特別規定按照股東人數行使表決權(即人數決)。我國公司法第43條即體現了這精神。
公司法第43條前半句規定的「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的一般方法,即一股一權,同股同權。公司法第43條後半句的但書規定「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即為允許有限責任公司在章程中自行約定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法。所以,股東行使表決權既可採取比例決的方法,也可在章程中自行約定採取人數決的方法。
綜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法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約定;公司章程未約定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公司法第44條規定的表決權包括比例決和人數決 公司法第44條第2款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有人認為,該款所稱表決權,僅指比例決。
該種理解不全面。 公司法第43條規定的股東表決權行使方法既包括了比例決,也包括了人數決。公司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必須與第43條規定相—致,因此該款不僅指比例決,還應包括章程約定的人數決。
三、違反公司法第44條第2款規定的決議無效 公司法第44條第1款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該款規定表明,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採取公司自治原則,即公司有權在章程中規定不同的表決權數比例,如哪些事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哪些事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等等。 但應注意,該條第2款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章程、增減資等重大事項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該款屬強制性規定。公司章程關於股東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的約定必須以不違反該款規定為前提,否則,約定無效。
股東表決權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8樓:華律網
股東表決權是在股份公司中,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力。股東表決權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種類和數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
優先股有優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但這部分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一般沒有表決權,或者要受到種種限制;但是若優先股的股息被拖欠,這部分股東通常具有表決權。表決權可以由股東委派他人行使。大股東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就能左右股東大會的表決權,從而控制該股份公司。
股東表決權實行一股一票的資本平等、資本民主原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與其股份數同樣數額的表決權,這就是股東表決權平等原則,其主要內容為一股一權,多數通過。這裡的股東表決權平等並不是指每**東享有平等的表決權,而是指每一等額的出資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決權,是股東在股份基礎上的平等,股東按其出資或所持有股份的數量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9樓:
通過法人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如何行使股東表決權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的表決權,一般都是由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制定的。如果在公司章程當中沒有制定股東表決權的話,則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中實際出資達到什麼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決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執行中如何行使抵銷權,如何行使債務的抵銷權,債務相互抵銷後
在bai 執行程式中 主張du行使抵銷權應當在執行zhi程式終結前提dao出,這是執行程式回中行使抵銷權的最基本 答的要求。抵銷權從性質上看是一種形成權,即其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它又是從屬於債權而存在的,因此債權的狀況及存在與否決定著抵銷權是否存在,及能否行使。不能行使抵銷權的情況有以...
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這裡的2 3是按人數還是按股東投
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 分立 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
股東大會召開有無最低比例表決權股份出席才有效的規定
最低比例表決權股份2 3以上 含本數 通過才有效。依據是 現行 公司法 雖然沒有明確規定股東大會股東出席比例的要求,但一般實際操作中,股東大會的通知與召集都要經過法定程式,如果程式完善,基本上很少出現只有持有10 表決權的股東出席會議,當然,如果這種極端情況發生了,那麼根據現行的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