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葛莎卷長嶽
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更刑罰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規定,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
我們在一些犯罪型別的電影中經常可以看到那些人物犯法之後大部分都會申請監外執行,這時候很多朋友就有點疑惑了:這個監外執行是幹什麼的?它的作用是什麼?
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監外執行的標準及其所產生的作用!
01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02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03 暫予監外執行法律規定亟待完善,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的規定多見於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單獨或聯合釋出的檔案之中,由於立法規定的不盡完善及實際操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導致監外執行在實踐中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亟待引起高度重視。以下兩種情況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1、脫管罪犯上網追逃問題。
2、人民法院在判決的同時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續保問題。
2樓:
不用在監獄內服刑但行動會受到限制
3樓:阿瑟
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婦女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刑罰,可暫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執行,並由罪犯原屬的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協助監督的一種特殊刑罰執行方法。患有嚴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離的傳染病。對於患有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療無效的,年齡在60歲以上,身體有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身體殘疾 ,失去勞動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許保外就醫或監外執行。
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 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法院在判決時發現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懷孕等情況,即可以決定監外執行;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准。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
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如病癒、哺乳期滿)後,如果刑期未滿,仍應收監執行;如刑期屆滿,則應及時釋放。
4樓:浩海迎絲
就是判刑後在監牢外面執行,也就是不用坐牢。
監外執行是什麼意思
5樓:華律網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主要是實施社群矯正,社群矯正人員除了遵守相關刑法規定,還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社群矯正人員應當定期向司法所報告遵紀守法、接受監督管理、參加教育學習、社群服務和社會活動的情況。
發生居所變化、工作變動、家庭重大變故以及接觸對其矯正產生不利影響人員的,社群矯正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保外就醫的社群矯正人員還應當每個月向司法所報告本人身體情況,每三個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複查情況。 對於人民法院禁止令確定需經批准才能進入的特定區域或者場所,社群矯正人員確需進入的,應當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並告知人民檢察院。
社群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社群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准;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後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
社群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群矯正,由社群矯正機構負責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對於人民法院禁止令確定需經批准才能進入的特定區域或者場所,社群矯正人員確需進入的,應當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並告知人民檢察院。
6樓:999級吞天巨鯤
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更刑罰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
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於其具有不宜收監執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群矯正機構執行,在監外來執行刑罰的一種執行辦法。但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緩執行未減刑的罪犯,一律收監執行。
如在執行過程中才發現上述情況,應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的司法機關審查批准。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應當計算在刑期以內。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八條 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對於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7樓:金爺雜貨鋪
網頁連結監外執行,是指由於罪犯具有法律規定的某種情況而暫時變更刑罰執行場所和執行方式,在監獄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2]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暫予監外執行法律規定亟待完善
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的規定多見於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單獨或聯合釋出的檔案之中,由於立法規定的不盡完善及實際操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導致監外執行在實踐中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亟待引起高度重視。以下兩種情況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1、脫管罪犯上網追逃問題。
2、人民法院在判決的同時作出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續保問題。
8樓:太陽神鳥
就是不在監獄裡面執行,刑期時間到了,不出其他問題,就可以視為服刑結束了。
9樓:黎江月
已經判刑的罪犯,本應當收監服刑,但有不易收監的情形,如懷孕,重病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等,暫時不收監,待上述情形消失後再收監。監外執行期間算如服刑期間(期間逃跑就不算了)
10樓:
就是針對那些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傳染病,孕婦等不至於危害社會的人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其實就是在醫院外邊治病,由當地公安機關進行監督管理。李一帆明顯不存在監外執行的情況,還有我知道你看了一些訊息,其實那都是假的,李一帆事件到現在不足1個月,按法律程式根本就沒這麼快判刑,而且這是一起全國性的事件,李剛不過不是個基層小**,面對全國的壓力沒有一個地方官會為了保李剛,去放李一帆一馬。
監外執行是啥意思
11樓:華律網
對於具備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決時,可直接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製作《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載明罪犯基本情況、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依據等內容,並抄送人民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判決、裁定執行過程中,對具備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
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查決定。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批准的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根據相關規定,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群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
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12樓:李右丞
《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1]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監外執行罪犯在監外執行期間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監外執行是什麼,監內和監外執行有什麼區別
對於具備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決時,可直接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製作 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 載明罪犯基本情況 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 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 依據等內容,並抄送人民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判決 裁定執行過程中,對具備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提出書面意...
監外執行可以到外地嗎,監外執行可以坐飛機嗎?
未經批准是不可以到外地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進行社群矯正 而根據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的規定,社群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 旗 如果未經批准外出離開所所居住的市 縣 旗 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警告 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予以收監服刑。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取保候審和監外執行是一會事嗎,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有區別嗎
不一樣。一,定義不同。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 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