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辭退殘疾人員工需要多久,殘疾人單位可以辭退嗎

2022-01-03 22:53:24 字數 3228 閱讀 2691

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殘疾人是因工緻殘,解除勞動合同是要受到限制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如果不是因工緻殘,解除勞動合同形式要合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反正看見國營企業基本都不敢辭退員工.

即使招新員工也不敢辭退老員工哦

除非員工犯法了,否則基本可以不用考慮被辭退...

更別談什麼殘疾員工咯.

你絕對是私人企業吧...

私人企業如果想批量處理殘疾員工

如果你真無緣無故處理他她們這會照成社會不穩定他她們還可以告貴公司哦

建議處理前先考慮下後果再...

3樓:沈夢

不是跟正常人一樣嗎?為什麼要辭退呢?工作做得不好?

用人單位能否開除在職殘疾人員

4樓:匿名使用者

若殘疾導致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2023年四五月及七八月間,北京愛博教育****與20名殘障人士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動畫繪製員,工資為每月1500元。

到了10月中旬,該公司突然將所有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殘疾人解聘。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提前30天通知,也沒有給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約定在家工作的,工資一分錢都沒給。

今年年初,其中8位殘障員工向北京市大興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庭審中,愛博公司辯稱:「他們根本不是我單位的員工,只是我單位培訓的學員,並未為我單位提供過勞動。」

3月29日,仲裁委作出支付工資、給予經濟賠償金的裁決。

5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醫療期內不得開除,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給予補償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鑑定為1-4級傷殘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

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樓:亓旎豆晗琴

你好!裁員是需要正規的程式的,否則就屬於違法辭退。正規的裁員按照實際工齡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違法辭退則是雙倍。

7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是不能開除在職殘疾人員的,用人單位辭退殘疾人屬於一種違法辭退,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8樓:法律快車專家

是不是工傷?如果不是工傷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殘疾人單位可以辭退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收納就可以辭退

單位是營利性的企業不是收容所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辭職,如在試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如果過了試用期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

可以辭退殘疾人員工嗎?

11樓:趙小盒

單位不能夠隨便辭退殘疾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無過錯,用人單位不得隨便辭退勞動者。如果企業辭退了殘疾人就得不償失了,不過目前薪動推出的同舟計劃可以幫助解決企業招聘僱傭殘疾人等問題,幫助企業降低成本,降低風險等。

薪動官網:http://www.1spay.com/

2019殘疾人補貼政策,2017殘疾人補貼政策

在蠡縣 重度殘疾 二級以上含二級 有每月50元的補貼。如是低保戶,可再享受每月55元的困難殘疾補貼 去問社群,每個城市補貼標準不一樣。殘疾人補貼政策2017年 2017年殘疾人補貼政策如下 1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 一級 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800元 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400元。2 重度殘疾人...

我是殘疾人我想工作,我是殘疾人我是殘疾人想找工作

1全部你說你的性格外向,那麼其實你完全可以多去進行一些嘗試,去別的應聘會和一些企業進行面試。要自信,樂觀一點。如果你自己有能力,有紮實的基礎的話,其實還是有很多企業願意來聘用殘疾人的。因為覺得殘疾人比較穩定,做工作比較持久不怕吃苦知道珍惜。你在準備應聘的簡歷上要把自己的經歷及對生活的感悟還有自己的特...

殘疾人是不是不用交醫保?殘疾人要交醫保嗎

法律分析 殘疾人也是需要繳納醫療保險的。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 給予補貼。2.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