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雙方親自去嗎,離婚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2021-12-25 12:32:30 字數 6355 閱讀 8438

1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您好,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雙方親自去。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就離婚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署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訴訟離婚是法院提起婚姻關係解除的訴訟。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2樓:華律網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就必須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任意一方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不出庭視為撤訴,被告不出庭法官會缺席審理,所以訴訟離婚中被告是可以不到場的。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分為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選擇方式不同需要的手續也不同。但是這兩種都需要雙方親自親自到場處理,不得**,跟結婚一樣。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要在杭州辦理離婚手續

而且要兩個人同時到場,帶好戶口本,身份證,提前寫好離婚協議第二,雙方都同意,孩子歸母親的,

做為母親有權給孩子改名字,改姓

但是,注意,男方有權上法院主張他自己的要求,法官會酌情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1.辦理離婚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

2.辦理離婚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場,並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好律師網參考

離婚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7樓:華律網

我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協議離婚是必須夫妻雙方一起去辦理,而在訴訟離婚中,則不是非得如此。依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中,《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這一條規定,一直被認為是立法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到庭的特殊規定。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

這裡的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無民事行為能力、患重病等。原則上是這樣的,畢竟夫妻之間的事情,也只有當事人才說的清楚。但要是出現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消失的情況,此時即使法院最終做出了離婚判決,也不是一定要對方實際出庭。

此時,被告不出庭的可以進行缺席判決。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8樓:豫眼屏媒

1、協議離婚,雙方必須到場。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起訴離婚,如無特殊情況,雙方應該到場。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9樓:熱浪人間

應該本人到場。

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當事人雙方都應該到場。這是離婚程式必由的法定條件。

【協議離婚的法規規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上述條款明文規定了,必須當事人本人到場。

【起訴離婚的法律規定】

作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是案件的主體人物、中心人物,牽涉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儘管法律規定了可以缺席審理,但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利益,要求當事人必須到場,法庭需要聽取當事人的正面意見。即使有**人,也要出庭參加庭審。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10樓:天津市劉律師

我說讓他起抄一份離婚協議書,讓他寄過來 我簽字就馬上寄回去給他 這樣的婚姻可以離掉嗎、?

:不可能。

或者說讓我家人**我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的嗎?

:不可能。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場。

建議:就離婚問題,如雙方協商成功,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債務承擔問題達成協議,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帶齊離婚協議、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雙方**);如雙方協商不成,可訴訟解決。你應該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並可委託律師**案件。

婚姻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如果是協議離婚就必須要雙方在場。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不需要,不過那樣也就麻煩多了,還得通過法院。 如果你真的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就狠下心回去離了吧,離了之後,你會發現自己會輕鬆很多,你說會對孩子造成影響,但是你有沒有想到,你們現在的情況,兩地分居,吵鬧不休會對孩子造成更大,更深遠的影響。

長痛不如短痛,切記。

首先你得肯定孩子是不是他的。要對自己先有信心,然後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

如果他堅持這麼對你,你還深愛著他,就理直氣壯跟他講,孩子生下來做dna。如果你感覺真的很累了,不想再堅持了,就放手吧。要不然以後會更受傷。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寫離婚協議是你們私下的事,但是離婚要到民政局,這個一定得本人到場簽字的。如果決心要離婚的話,就趕快回去辦了吧。拖也不是辦法對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去民政局離婚是必須兩個人都到場的。堅強些哦,長痛不如短痛,既然兩個人沒有任何感情了,倒不如早點分開的好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一般都要當事人在場才能離的,不過如果他去法院直接申請離婚,你一年不到場,那法院就會斷你們自動離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不爭財產,不用本人到場,你委託你的家人請求法院缺席判決,如果你不想離婚,就先假離婚,等你老公真正知道失去你的重要後,請你回去,你在和他復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可以找**人比如**律師去幫你離婚吧,只要離婚協議上有你的簽字的話應該不需要你自己親自去取離婚證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時候,必須要是兩個人同時都到場,而且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1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時候還是一定要有當事人在場,不過如果你通過法院來判決就可以不用的,可以請**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不可以的,離婚一定要雙方都到的,既然都想好離婚了,還是回去把手續幫清楚的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的哦,不可以**的,結婚其實也是一樣的,畢竟是本人到才有效的,不然人家也是不會給你辦理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的啊。一定要雙方一起在場才能辦理離婚的呢。要不是根本辦理不了的呢。

22樓:匿名使用者

那當然啦,不管是結還是離,當事人一定要在場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委託的,但不知道委託人要出示你的什麼檔案就不知道了,你也可以找個律師去幫你**了,雖然花些錢,但這些就不用操心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哦,離婚要本人到了才能離的。去法院起訴也必段要本人到的。請**律師也必段本人到場

25樓:西瓜伯伯

必須本人到場的,因為法律規定,不能由人別人辦理離婚手續。

26樓:陳勝輝

必須到啊,不然離婚制度還不亂套啊,有多少人會被離婚啊

27樓:夜雪

不可以的,要本人在場,沒什麼的,還是要面對的,既然都要離婚了,要選擇放下心裡面的不是。慢慢釋懷嘛!

去****雙方都需要到場嗎?

2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起訴離婚雙方可以不到場,如果一方當事人選擇起訴離婚,並不需要另一方同時到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實行登記立案制,並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只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訴即可。

29樓:華律網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就必須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任意一方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不出庭視為撤訴,被告不出庭法官會缺席審理,所以訴訟離婚中被告是可以不到場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當事人雙方本人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一方辦不成。

《婚姻法》規定:

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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