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用我的銀行卡轉賬後人始終的我有責任嗎

2021-12-22 08:54:53 字數 1576 閱讀 7517

1樓:百怡說銀行

肯定的,你要負責。銀行卡借給他人,首先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卡的管理規定,其次如果他們拿該卡洗錢或從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動,你要承擔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辦卡的資訊不應該透露給他人,因為上面有個人資訊,風險指數大小要看其對銀行業務的瞭解程度了,如果非常瞭解銀行業務那風險會很大,比如他人可以開通普通使用者的網銀進行網上轉賬等等,過渡非法資金的意思是他人行為舉止有沒有異常,如果其去敲詐勒索或販賣毒品等等非法所得存入此賬戶中,一旦案件偵破會凍結自己名下所有賬戶的,因為有權機關辦理凍結手續時是根據身份證進行查詢凍結的。如果自己後悔了可以對其謊稱銀行**通知自己有不合規使用賬戶需要銷戶,請自己馬上進行結清銷戶。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銀行卡業務的管理,防範銀行卡業務風險,維護商業銀行、持卡人、特約單位及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有關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是指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下同)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業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發行銀行卡。

第三條商業銀行應在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開展資訊共享、商戶共享、機具共享等型別的銀行卡業務聯合。

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辦理銀行卡業務的商業銀行、持卡人、商戶及其他當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債務要看人的,跟卡主人沒關係。不過如果涉及到違法犯罪的事情還是別將自己的卡借給人了,會惹禍上身的。

3樓:一口百會

別人用自己的銀行卡轉賬後失蹤,因為銀行卡是自己的,所以,在法律上是有責任的。如果能舉證說明該銀行卡的資金與自己無關,才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就是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法律規定。

舉證,就是拿出、出示證據,或者說拿出證據來證明某種事情、情況,是訴訟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的責任。

4樓:

你是有責任的,雖然問題不大,但是麻煩,你要證明債跟你沒有關係才行

5樓:光思雨

這種事很麻煩,其實銀行也是有規定的,個人卡不能借給他人使用,也要謹防密碼洩露,辦卡的時候上面都是有提示的。現在是人情社會,好多人都沒有按要求去做。銀行卡也是關係到個人信用問題,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把銀行卡隨便借人的,除非特別信任的人。

可是你遇到了一個很不講信用的人。如果債主要告你,也是有道理的,因為他們沒有你朋友的資料和證據,唯一的就是當時的轉賬賬號,而且賬號主人是你,你要想辦法讓那些債主承認雖然卡是你的,但不是你借的錢。

親戚欠了錢 他在我不知情用我的銀行卡轉賬後 人要告他 我有責任嗎 會凍結我的銀行卡嗎?

6樓:自作聰明卻慢半拍

轉賬記錄不能作為借款依據!如果借錢需要有借條。單獨依據轉賬記錄是不能證明什麼!

你的親戚找他人借錢,肯定他們之間有借款協議或者借條,這才是借款的依據,轉賬記錄只能證明你親戚借過錢。配合借條才有用!

我用農業銀行卡給對方的農業銀行卡轉賬,對方能看到我的個人資訊

查詢借記卡明細,可通過個人網銀或掌上銀行等渠道查詢到付款方賬號以及姓名,但無法顯示身份證號碼。2015年10月7日之前的明細仍無法顯示對方資訊。從2016年12月bai1日起,銀行櫃面 僅對個du人客戶 zhi,以及除自助櫃員dao機以外的非櫃面渠道回 將提供實時到賬 普通到答賬 次日到賬三種轉賬方...

別人用支付寶轉賬到我的銀行卡,已經顯示到賬但是我卡里並沒有錢。請問這是為什麼?已經好幾天了

你看他手機顯示到賬?你手機沒反應。你們不認識?不認識,估計遇到套路了,有很多說自己額度到了,找你套現,給好處費。然後到他手機上一頓操作,說轉賬成功,然後你給錢他,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估計他選擇延時到賬,等你們一分開,他就取消轉賬。他選擇延時轉賬,只要操作正確會顯示成功,這個錢實際沒有轉出,但收款人不會...

我朋友用郵政卡手機銀行給我工商銀行卡轉賬,郵政卡扣款了,我也收到郵政銀行發的轉賬簡訊(郵政簡訊提示

普通跨行轉賬需要1 3天入賬。跨行快匯才是即時到賬。被騙了,新的網路詐騙,你只收到了郵政的簡訊,沒收到工商的錢已經返回去了 為什麼我用工商銀行手機轉賬轉到郵政銀行卡上面,錢扣了但是那邊沒有收到錢是為什麼呢?銀行還沒處理交易,錢是扣取劃到郵政銀行的結算中心了,等郵政銀行核對你的卡號就會把錢打進你的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