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任分手後半個月又喜歡上別人,還放不下前任,我是不是有點花心,當初愛前任愛的死去活來

2021-08-03 04:59:30 字數 4922 閱讀 1422

1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這世間,曾經有過一個你,曾經有過一個我,曾經真的有過一段人面桃花的相遇。但是,這一切早已被命格改寫,那麼多擦肩的過客,誰是誰的歸人?不要問這世間,還有幾多的真心?

2樓:美麗凍人的春天

可能是現在這個給了你你想要的那種愛,所以你才喜歡他

3樓:漫椛小舞

個人覺得是花痴

就跟那種追小鮮肉的一樣

4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愛美女是正常現象。

感情戀愛分手, 10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6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7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8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9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0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1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2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3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4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15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16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17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0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1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22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23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24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25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戀愛三個月後分手,有感情,分開5天我就不想念他了,為什麼?

26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男女的感情多為衝動,見面感覺不錯,相處後也不錯,可是時間久了就發現不合適。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其實你這充其量叫交朋友,分開也不算分手,也就是朋友沒感情,談崩了而已,很正常。

27樓:北瞑夜

不能說愛的不夠深,正常現象,因為心傷了,所以不知不覺就忘了

28樓:本宮在你還是妃

如果你是男人,那說明你不夠成熟,如果你是女人,那說明你心還沒定下來,沒有經歷過,怎麼懂愛!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為你自己很絕情 錯 你發問題時就己經想他了

30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中分不開i。分手後忘得快i。不是真感情

31樓:daylight冷光

因為你不是真的愛ta

32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不是真的動情了

33樓:隨緣

因為從頭到尾沒愛過他

34樓:蜜蜂

對他沒感情,可要可不要

35樓:匿名使用者

愛的不夠深,或傷的太深!

談了五年戀愛了,可是為什麼會突然分手?是真的沒有感情了嗎?

36樓:小琴

只要你們心裡都有彼此,只要你們彼此信任,只要你們願意相信愛情,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it is love that has two strangers becomes acquaintances.(愛情將兩個人由陌生變成熟悉)這是因為什麼?

因為愛情想讓你們把彼此的距離拉的更近一點.完美的愛情不求情意綿綿,但求天長地久.希望你們能珍惜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感情,完美的愛情需要你們自己創造,我也希望能擁有一份這樣的愛情.

我想你可以,可以用你們彼此之間的信任創造出讓旁人羨慕的愛情劇本,一切事物的完美與否.在於你個人的決定與看法.我能說的只有這些, 希望你幸福快樂..!

你先淡定 你先給她一些時間讓ta冷靜下來! 人的感情和情緒是隨著感情變化的。 ta要是真愛你、就算吵架吵得在凶、ta還是會想著你的!

你好好和ta談談 就解決了 你可以帶著小禮物去找她 然後承認個錯,分析一下自己錯在哪些地方! 你要主動說自己這不好那不好 而且以後要對她多好多好 直到讓ta都覺得她自己內疚 先 最好能把ta打動 然後再把ta逗樂! 你看情況、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你再給ta來個緊緊地擁抱、來個深深的吻 記住 不要給ta壓力 把ta都開心就可以了!

感情沒有熱戀期就分手算一次戀愛嗎

3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是戀愛經歷啦!要弄清楚不信任來自雙方還是個人!

38樓:安靜玩單槓

只要交往了一段時間就是戀愛

39樓:小豬佩騎

算是,但是也可以告訴你,她不是真的愛你

40樓:匿名使用者

算,只是相識,

相知還沒相愛吧了

41樓:

雞蛋還沒煮就掉地上碎掉了還叫雞蛋嗎

跟前任分手半個月了,他現在每天都找我聊天,還跟我說他有多喜歡我。說從沒那麼喜歡女孩子過,又說他

這段感情。有bai兩個核心du的部分。第一是你們分手的zhi原因。第二是你心裡面有 dao沒有他?如果分手確 版實是你的原權因。那現在他又想跟你複合。那就證明他心裡還有你他還愛著你。只是。當時發生矛盾的時候。你們都找不到方法去解決和溝通。分開時間一長氣就消了,可能自己也想明白了。但是如果複合的話,同...

前任跟你提分手不到半個月,現在又回來找你糾纏你,我拒絕了!我感覺過去就過去了,不回頭

就是,果斷拒絕,要麼不提分手,要麼徹底玩完,果斷一些!做的對。好馬不吃回頭草。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前任半個月前和你分手,半個月後又來糾纏,還要不要臉啊。早嫌棄你了,分手了,後來發現你的好了。不復合。我支援你支援你。堅持下去 加油,你是最棒的,相信自己你可以的,不要心軟,回不去啦就不要再留戀,好馬不吃...

分手後半個月不聯絡,昨天今天給他發簡訊他都不回,我要不要打個電話

我們女生不用那麼卑微,分手了,資訊都不回到底是有多麼小肚雞腸啊!難道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幹嘛,要在一顆樹上吊死呢?天涯何處無芳草嗎?我可以理解為是在作賤自己嗎?都分手了你還在留戀什麼?沒必要!分都分了 不要那麼相信回憶 回憶裡的人 不一定同樣想你 不用了吧!因為他不想見你啦!分手了,還留什麼牽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