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結婚三年了,這屬於事實婚姻,如果女方放棄撫養權,那麼是會判給男方,如果男方也放棄,那麼你得提供各方面都不如女方,孩子跟著自己不管是教育還是生長方面都回形成障礙,那麼是會盼給女方的。
不過我要說,你們這樣把孩子推來推去,身為人母人父,你們還要臉不,既然都不想要,當初還生來幹嗎,避孕不會嗎,你們知道沒有父母疼愛的小孩,對他們來說是件多可悲的事情啊,大人做錯的事情憑什麼要讓小孩來揹負。你自己考慮考慮吧。
2樓:北弘濟
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唯有自己爭取利益
3樓:
沒登記 要什麼孩子 你是男方你都不要 你們誰愛孩子多一點 誰想過這個孩子的未來 你倆問題解決了 孩子的人生怎麼辦 不負責任 不該帶到世上 你們帶來了 責任盡不到 連孩子雙方都不要 自私無情
4樓:揚州男孩闖天涯
就協議離婚唄,還能咋辦
5樓:小_黑
這個還是諮詢一下律師或者法院方面的人吧,問問當地的政策
6樓:花滿樓的大秋褲
沒登記在法律上都不是夫妻、還需要離婚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再去好好談談,多給自己和別人機會。
8樓:哈哈哈五花肉
巴不得她不要孩子呢。多可愛的娃
如果兩個人分開三年,三年沒聯絡,三年後又在一起了,而且感情很好,體現出了什麼
你們彼此都愛著對方,以前的分開只不過是年輕時的衝動與不成熟。現實點的話.感情好是假的。應該有某種互相的利益在其中。我只能說無關時間,只是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就是這麼簡單,有時候別把感情想的太複雜了!要學會相信!沒感情分開三年都不聯絡,在走到一起幸福嗎?沒感情分開,那你們現在是有感情走到一起的嗎 三年...
我跟他結婚八年了有兩小孩,因為兩個人合不來四年前就對他沒有感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告他 我覺得可以用法律保護!那男也太道德了吧!你們沒有存在婚姻的,算是非法同居吧。不用怕他的 去諮詢一下律師吧?朋友你的這種事情,我們也沒有遇到過。可是對於現在的不能有那種輕浮的想法,因為人生短暫,不要為這麼一點事情毀了你大好的前途,找一下相關部門,能不能得到法律的援助。你說你...
剛結婚兩三年,但已有小孩了,卻發現兩個人性格不和,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了,該不該結束婚姻
如果兩個人都試著去改變,為了孩子。但實在是沒有辦法好好生活那就離婚,雖然離婚對孩子來說很有傷害,但是同樣的沒有愛的婚姻是不完美不溫馨的,孩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裡生活對大人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實在沒感情就不要勉強,如果有小孩了的話還是要為小孩子考慮下 沒有小孩的話一切都好說 不是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