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靜候雅明
就是因為異地才這樣說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 靜候雅明v 的看法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3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4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5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感情戀愛分手, 10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9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10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11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12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13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14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15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16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17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18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19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沒有感情基礎的戀愛,男的堅決說分手,還能挽回嗎
20樓:喂狗戀愛援救
沒感情基礎何來分手呢?也很難想象沒有感情基礎為什麼對方會那麼堅決,首先你必須找出原因,然後才好解決。當然如果對方是因為硬性條件而分開(家庭因素、雙方外表),那麼這種根據不同原因還是可以挽回的,關鍵在於,揚長避短,好的一面更多的發揮,讓他知道
21樓:匿名使用者
順其自然吧!隨他去吧!反正都沒有感情基礎
22樓:若然未來
既然人家都堅決分手了,還挽回什麼?
23樓:有你才完美
都沒有感情基礎,有意思嗎,
一段三年感情的戀愛分手了,女人找了新歡後,是不是很快就會放下這個男的?
24樓:愛叫的小虎
這要分情況的,如果那個女生分手之後找了新歡,那個新歡比你好,專
比你對她好,比你屬各方面條件都好的話,那他是絕對不會後悔的,如果他要找的那個男生並不好,那他肯定會後悔,心裡就會去想那個前男友,女人就是這樣,反反覆覆,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另一個人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反正我自己是這樣,無論上一段感情多好,有了下一段感情,我就會全身心投入
25樓:621629胡
不會放下的,一段沒有結果的感情,也是他們愛的經歷,是刻骨銘心的,怎能說忘就忘呢,他們往往把這段情埋在心靈深處,不可觸碰。即使是有了新歡,曾經也是影子,揮之不去。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放不放下,已經和你沒有什麼關係了。現在主要問題是你自己能放下,走出來,過好以後的生活。
27樓:匿名使用者
也不能說很快就放下吧,總會有段時間的沉澱,隨著時間慢慢的忘記了當初的感覺。
28樓:匿名使用者
三年的時間不短。初戀是很難忘記。如果後者出現危機感,他自然就會想起前者,誰繞時間的推移,也許會慢慢的忘記。
29樓:匿名使用者
她能找到新歡,日說明她根本不在乎你了,就不要牽掛啦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30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有多少人在戀愛中付出了很多感情最後卻還是分手的
31樓:蒙仙維
愛情沒有什麼付出之分!如果說有付出之分這的話!那隻能說你自願的!
談戀愛還沒幾個月就想過一輩子,交個朋友稍微對你好點就想來往一生,難怪你的怨氣那麼重、悲傷那麼多,這都是 天真的代價。幫忙採納一下我好嗎?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婚姻不幸福,那就回來找我吧,哪怕我已經老得走不動了,我也會帶你一起私奔的。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33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34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35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男生因為和另外女生確立了關係,疏遠女生,之前他追那個女孩時,還沒有疏遠。說明什麼
不是,一般男生也喜歡她就會迴應他的感情,如果男生不喜歡她也會跟她做好朋友的,不過也有的會變得排斥 不會是把你當備胎吧,追到那個了,所以疏遠你 在不斷的機遇中,尋找更適合的人。回望如翻閱。一個女生屬於內向的人,而且還有點孤傲,一男生簡訊表白被她拒絕了。但是拒絕後關係並沒有疏遠,女生反倒 那女生喜歡你 ...
我和男朋友異地戀,前些日子因為小事吵架說了分手,分手後不久他就跟比他大兩歲的女生好,想挽回他
異地戀不容易,這種事情是兩個人的事,你這麼在乎他,你又覺得他在乎你,這樣他是不會和別人在一起的。你應該先跟男友心平氣和的聊聊,看看他和那個女生的關係,是因為她導致你們產生矛盾呢還是用那個女生來氣你,這樣你再有所行動。自取其辱,異地本身就困難重重,你i也說了,是因為小事吵架分手,根本就沒有什麼根基,何...
女生說了好多次分手,沒分成,男生說了一次,就分了,他再也沒聯絡過我,一年的感情,怎麼放的下
女孩說分手只是表面上說分,但是內心沒有分的意思,是對男生還有感情的。而男生說分表裡如一果斷放棄,這證明男生對女生感情沒那麼深,說分就分,一點不留戀。女生比較感性,有時候是嘴硬心軟愛撒嬌,說了幾次分手可能只是在耍小孩脾氣,其實並沒真心要分手。男孩子比較理性,不容易衝動做事,他說分手時是經過理智的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