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快車
訴訟離婚
訴訟方式離婚,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應該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對於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對於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受理的離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兩種方式只能選擇其一。
1、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關於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書」中找到),訴狀中應註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110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並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人民法院確定**日期後,應當在**3日前通知當事人。
2、定期**。
法庭審理後,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5、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2樓:易近人吶
訴訟離婚程式:蒐集證據、立案、舉證期限、**、判決。
夫妻感情破裂並且不能夠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程式如下:
1、蒐集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問題。所以要蒐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
2、立案
立案要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影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影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石家莊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
3、舉證期限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程式的舉證期限是30天,30天后**
4、**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5、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後15日之內未上訴那麼判決生效,一審結束。
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案件原告無新的事實和理由6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這相當於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
3樓:北京周軍律師
北京周軍律師 回答:
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註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並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
人民法院確定**日期後,應當在**3日前通知當事人。
定期**。
法庭審理後,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可以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怎麼辦理訴訟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程式是在怎樣
訴訟離婚程式如下 1.辦理離婚訴訟,需要夫妻中一方到法院起訴。2.起訴時,原告應當帶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縣級法院起訴。3.到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後,等待法庭的通知參加庭審,等待法庭調解和判決。怎麼辦理訴訟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
勞動訴訟的程式是怎樣的,勞動訴訟能提出反訴嗎
勞動訴訟,或稱勞動爭議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裁決或決定而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依照法定程式進行審理和判決,並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式。一 起訴要件及內容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
關幹離婚訴訟如何答辯,請問離婚訴訟答辯的問題
離婚訴訟 時要注意什麼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 答辯狀 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陳述,最好前提寫好,一邊看,一邊說。由於原 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儘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並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儘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 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