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跑馬的漢子
不會啊,因為那樣就會導致危險駕駛啊,別人別了我一下,如果是故意的,我的車子有行車記錄儀,我會直接舉報的。如果是無意的,我也不會去別別人,危險駕駛害人害己,鬥氣車要不得。
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在路面行車過程中,有的駕駛人因為一些小事與別人發生衝突後,不顧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為解氣而開起鬥氣車,險象環生,為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甚至造成了車禍,鬥進溝裡,撞在樹上,路沿石或護欄。俗話說:
「衝動是魔鬼」,若為賭一時之氣,洩一時之憤,開起鬥氣車,將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付出慘重的代價,甚至後悔終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上述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樓:哀泰鴻
開車行駛中被人別了一下你會追上去,別他媽我認為我是不會去追上去別查的,因為是在開車的時候,如果那樣做的話有可能就會出現問題的,到那時候就會晚了,居然說那個人別了我一下,我我絕對不會再去追上去扁他的,如果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那就什麼時候都會晚的,畢竟他表了我一下也沒出現什麼,我覺得我是不會去再去別他的那個人沒有素質我是不會跟他學的,我覺得我還是一個正常的人,還應該正常的行駛在開車的路上,絕對是不能做那種事情的,如果做了那種事情有可能就會瞬間就會出現車禍的,我覺得那樣就不止了。
開車去市裡,右拐時被另一輛車別了一下。因為當時很生氣,追上去罵了他。他反而罵起我來,我看情況不對,
3樓:吳哈哈同學
想多了,只有你的車牌號沒有什麼用的。多半都是氣話或者是嚇唬你。車開的多了 什麼事情都能遇到。別往心裡去了
別人蹭了我的車跑了我追上去別停他 結果又把我的車蹭了 然後跑了 這算誰的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分兩次責任,第一次責任是對方,第二次責任是你自己,因為你不追就不會蹭壞自己的車
5樓:老人的老巢
你的責任,且違法。
不能因別人錯了,你跟著錯。
選擇報警,由執法機關處理(你提供必要的依據:如行車記錄,車牌。)你也配合調查。
結論:若成立,肇事逃逸!
6樓:卑微的糖寶
你傻呀!你拍車牌,報警不就完了嗎?還不要命的追
別人把我車撞了還跑了,我開著追上去,對方不停車,我直接把他撞停了,我這行為要負責任麼?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太沖動了,抄你本來無須負任何責襲任的。你完全不用去追的,你只要記住他的車牌就可以選擇報警,讓交警去幫你找他的。可是你去撞他的車子就是你故意損壞他人財產。
說穿了他可以說不知道撞了你的車子為由來抵賴。他現在可以告你故意侵害他人財產(往大的說)。事情這樣了,我看只有各打五十大板了。
8樓:love三國殺
是汽車吧,只要沒撞壞他的車,應該不要負責 ,但如果撞壞了,是用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有責任。你修他的,他修你的
我開車行駛在道路上,前方一輛摩托車掉頭,我為了躲避摩托車偏離道路,還是撞上摩托車請問這責任該怎麼劃
好像還是你的責任因為你是機動車必須讓非機動車 凰殺生 先搞清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區別,摩托車也是屬於機動車的。不要誤導別人。回同車道行駛的機答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參考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另說摩托車,掉頭是否開啟轉向燈?該路段是否允許掉頭?是否有禁止掉頭的...
我開車行駛的過程中有違章,對面騎摩托車的自己摔骨折了說是我嚇的沒有撞到人和車請問我有責任嗎
沒有身體接觸,但是對方確實是因為你的違章而摔傷的,應根據責任情況進行賠償。是否撞到人並不是判斷是否就當承擔責任的標準,因為現實中也有很多因為避讓而發生交通事故的例子。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摩托車為了躲避你造成摔傷,你就有責任了。前一陣一車從家裡出門,速度過快,造成馬路上行駛的電動車摔倒,最後都賠償了...
老婆總會夢到同夢,夢中被人欺負而老公卻在一旁無動於衷,大夥說說這是怎麼回事
說明你對老婆還不夠好,沒有讓她能從內心深處感到有安全感。試著多溝通,多強調你一直在她身邊保護她。也許你老婆在之前或者最近遇到過什麼不愉快的事,但又不太方便和你明說,積在心中就產生這種夢境,也是有可能的。她應該曾經遇到到這種情況,後來慢慢就會有了心理暗示,白天沒空去想,睡著了就又重複重複地上演。也可能...